開源軟體不侷限於Linux 中日韓OSS合作第四年(轉)

ba發表於2007-08-12
開源軟體不侷限於Linux 中日韓OSS合作第四年(轉)[@more@]作者: 毛井井 來源: eNet矽谷動力


近日,第四屆東北亞開源軟體推進論壇在天津召開,作為OSS(開放原始碼軟體)論壇的例行會議,中日韓三國的政府官員、開源組織及企業,均組成了龐大的“開源智囊團”,悉數到津。據組委會透露,此次選擇天津召開,也是因為天津市政府、天津市資訊辦對推動開源軟體發展的重視。這也對映了開源軟體已一定程度上深入人心。

  OSS並非專指Linux

  每屆的東北亞開源軟體推進論壇,都分為三個工作組召開會議,分別是“技術開發與評估工作組”、“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工作組”以及“標準與認證工作組”。在此次會議中,三個組的代表均對各自小組的工作做了報告。對於起步階段的東北亞開源軟體來說,分層次分階段的發展也許最具實效。

  中國開源軟體推進聯盟主席陸首群表示,三個工作組為三國OSS的溝通、探討、交流與合作創造了條件。但還需要圍繞首屆中日韓IT局長會議提出的10項合作計劃,繼續貫徹與推進。如建立開源軟體的開發機制與環境、開拓開源軟體的應用市場、建立開源產品的商業模式等。

  陸首群同時告訴記者:“Linux的原始碼只佔整個OSS的3-5%,在中國要推動OSS的發展,無疑需要從過去集中於Linux領域到面向整個OSS領域。”

  此外,對於Linux或OSS來說,孤立開發或推出一個產品(發行版)是不行的,必須形成圍繞該產品平臺的生態系統,把大量豐富的應用軟體,移植到產品平臺上來。如把開源產品預裝到一些必要的硬體體系中去,實現與眾多外圍裝置匹配銜接。

  中科紅旗代理總裁趙曉亮談及,中日韓的開源產品過於分散,在整個OSS層面進行合作的同時,共同推動聯合品牌亦十分必要,整合分散的資源、技術無異於最好的合作。而他所謂的“聯合品牌”,極有可能是年初中科紅旗、日本MiracleLinux及韓國Haansoft共同投資組建的一家新的公司。

  開源並非意味侵權

  近一段時間以來,關於開源軟體是否意味著侵權、是否等同於商業軟體,令包括Linux在內的開源軟體飽受爭議。在此次論壇上,日本OSS主席桑原洋表示,Linux是自由軟體,是遵循GPL許可協議的軟體。即是一種授權方式,人們可以透過網際網路絡從Linux社群自由獲得開放原始碼軟體資源,並允許自由修改、自由釋出相應的版本。

  但面向市場前,必須將自己修改的部分原始碼及時返回社群。雖然Linux是一種得到許可的軟體,但依然存在版權,不是自由得可以無限制的公共軟體;如果違反GPL許可協議,就相當於盜版那樣的非法佔有。在國內,一些個人或企業目前還存在如上的一些負面效應,亟待改正。GPL協議只解決版權問題,解決不了專利問題,特別是隱性專利問題。對包括Linux在內的OSS最大威脅就是軟體專利問題。

  開源軟體目前最飽受爭議的兩點分別是:開源軟體模式最終將取代商業軟體模式,甚至把其看作民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此外,開源軟體對智慧財產權持懷疑和對抗態度,使智慧財產權歸屬處於混亂、複雜狀態,甚至是對西方社會的破壞力量。

  在中日韓OSS代表眼中,這兩種看法都過於極端。開源軟體要取得持續發展,必須探索並形成自己的商業模式,惟有具備商業模式的開源軟體才是成熟的。如RedHat(GPL)模式、Mozilla模式、MySQL模式,與網際網路公司Amazon、e-Bay相似的商業模式等。

  不難看出,立足於“全部原始碼開放、免費,工程化技術不開放、收費,由服務、支援環節收費”相結合的模式;或在軟體開放條件下執行不同的許可證授權方式,才是開源企業實現扭虧盈利的根本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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