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印刷品中使用遵循SIL Open Font License協議的字型
昨天在知乎看到了一個問題,( 如何在設計中宣告字型開源許可證? - 知乎 (zhihu.com),恰好最近在研究一些開源協議,所以想要根據原有的協議條款來分析一下如何在印刷品中使用開源字型。我在知乎上面寫了一個回答以後感覺有些片面,所以在這裡補充一下。
以下內容,僅供參考,並非法律建議。
什麼是開源字型
先明確一個事情,開源字型指的是字型軟體,“字型軟體”可以包括原始檔(source files)、構建指令碼 (build script) 以及說明文件。根據我之前的瞭解,依照美國的現有法律,針對字型的版權是隻針對字型軟體的,而字型本身往往是被看作社會共有財富的一部分。所謂的字型授權,是圍繞在字型軟體周圍的。在SIL Open Font License裡面也明確表示了是針對字型軟體(font software)。但是,雖然是針對的字型軟體,但並不意味著就可以隨意使用這個字型,在現在這個時代,大多數印刷品使用字型的方式應該就是在電腦匯入字型軟體,然後使用該字型然後列印,除非是在印刷品上用手畫了一個和原字型一樣的字型,不然,還是要遵守協議的。
如何使用
先說結論:印刷品可以使用這個字型並且使用了該字型的印刷品可以商用,印刷品無需因使用這個字型而使用和原字型同樣的宣告,印刷品無需因使用了SIL Open Font License下授權的字型而包含該字型的授權條款和版權宣告。用人話說就是“放心大膽的使就行,不用在印刷品裡面新增這個字型所使用的授權宣告”。但是,印刷品在電腦上的原始檔,比如包含字型原始檔的psd
、word
等,如果使用了該協議授權的字型,還是要在分發原始檔的時候宣告所使用字型的版權(宣告方式可以是印刷品原始檔和字型版權協議放在同一個資料夾下)。如果印刷品原始檔只是設定使用什麼字型而沒有在原始檔中包含字型軟體的任何部分(比如說,我設定使用宋體,但是最終顯示的效果要取決於你的電腦上有沒有安裝這個字型。文字工作者應該很好理解這個和包含字型原始檔的區別。)就不用宣告字型授權了。
下面是詳細解釋:
首先,Source Han Sans使用的是SIL Open Font License。
OFL允許以本授權釋出的字型自由地使用、研究、修改和再分發(redistributed),而該釋出字型不得被單獨銷售。但是使用該字型的軟體是可以售賣的,也就是說,使用這個字型的產品是可以商用的。
在SIL Open Font License中針對使用該字型的文件的宣告是這樣的:
The Font Software, modified or unmodified, in part or in whole,must be distributed entirely under this license, and must not be distributed under any other license. The requirement for fonts to remain under this license does not apply to any document created using the Font Software.
翻譯成中文就是:
“字型軟體”,無論已修改或未修改、部分或整體,均必須完全通過本授權下分發,不得在任何其他授權條款下分發。本授權針對釋出字型“必須以同樣授權釋出”的要求規定,並不適用於任何使用該“字型軟體”建立的任何文件。
也就是說使用該字型的任何文件都不需要強制在這個協議下分發,你的印刷品完全可以不使用這個協議去使用其他的協議或者保留你關於這個印刷品的所有版權。
但是,這只是說,“你的印刷品”在釋出的時候無須沿用這個協議,但是既然使用了這個字型,你必須遵守這個字型的協議。關於對這個字型的使用,該協議是這樣規定的:
Original or Modified Versions of the Font Software may be bundled,redistributed and/or sold with any software, provided that each copy contains the above copyright notice and this license. These can be included either as stand-alone text files, human-readable headers or in the appropriate machine-readable metadata fields within text or binary files as long as those fields can be easily viewed by the user.
翻譯成中文:
“字型軟體”的“原始版本”或“修改版本”可以與任何軟體捆綁 (bundled)、再分發以及/或一併銷售,前提為每份軟體副本都必須包含本授權條款上述的版權宣告 (copyright notice) 以及本授權條款全文。這些版權宣告與條款全文可以被放置在獨立純文字檔案、人類可讀資訊頭、或文字/二進位制檔案內適當的、使用者易於查閱瀏覽的機器可讀後設資料欄位。
對標註所使用字型及字型修改版本的版權宣告要求僅適用於軟體(software)。現在就只有一個問題了,印刷品是否屬於軟體?這個問題不要想當然,我們看一下有沒有相關的內容或者法律條文去指定軟體的範圍。我通過網路查詢了一下,軟體最基本的定義就是“軟體需有硬體才能運作”。如此看來印刷品絕非軟體。
如此看來,印刷品可以使用這個字型並且使用了該字型的印刷品可以商用,印刷品無需因使用這個字型而使用和原字型同樣的宣告,印刷品無需因使用了SIL Open Font License下授權的字型而包含該字型的授權條款和版權宣告。用人話說就是“放心大膽的使就行,不用在印刷品裡面新增這個字型所使用的授權宣告”。
開源軟體的一般規律
常見的開源軟體一般都是可以自由使用的,這個自由不是免費而是freedom。也就是說,僅限自己使用開源軟體而不涉及分發的話,是不用擔心授權問題的。如果涉及分發就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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