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編輯:鳴飛 發自北京
SegmentFault 思否報導 | 公眾號:SegmentFault
IINA,是一個基於 mpv、契合 macOS 設計風格、力求做到最佳使用者體驗、輕便且功能強大的視訊播放器專案。IINA 以 mpv 為播放核心,所以享受到了 mpv 解碼和影像方面的所有優點。IINA 使用了 libmpv 的 C API,來提供更加穩定快速的渲染和控制。此外,它使用原始螢幕解析度渲染,所以比起其他一些播放器畫質有顯著提高。
SegmentFault 思否訊息:近期 IINA 播放器的開發者發文稱,作為一個開源專案,屢次被盜用上架並且收費獲利,確實是很無奈的事情,但是有的開發者被發現後主動下架,有的從不回應,現在貌似還有了理直氣壯拒不承認的。
開發者的態度是:作為開源專案,我們無意私藏這些東西,只要遵守許可證,對它進行再發布和出售也無妨;而這位開發者做的是:把所有貢獻者的名字抹除掉換成了自己,並試圖在這個基礎上盈利。這是我無法忍受的。
針對這個情況,我們也諮詢了我們思否合作的律師事務所君合的律師團隊,以下是君合團隊給出的反饋:
開源軟體是一種開放軟體授權使用限制的軟體,開源軟體的版權持有人通常授予他人自由使用、複製、散佈、研究和改進軟體的權利,但是其具體授權使用方式需按照相應開源許可證(“開源協議”或“許可證”)執行。一般每一個開源軟體都會附有一個許可證,該許可證以格式文字形式的授權許可協議體現,許可證規定了軟體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使用者只有同意遵守這個許可證才可合法使用開源軟體(或者使用該開源軟體即視為同意接受該許可證)。
我國法律目前對開源軟體沒有明確的、有針對性的具體規定,但是在法院審判實踐中,法院在相關司法判例中引用了一些開源協議(如GPL協議、CC協議等),並認可開源協議在當事人(授權人、被授權人)之間的效力以及對當事人的約束力。
以GPL協議為例,根據該協議第4條規定,傳播未修改的完整原始碼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顯著而適當地在每個副本上釋出一個合適的版權宣告;(2)附上陳述本協議和任何按照協議第7條加入的非許可的條款的全部、完整的宣告;(3)附上全部、完整的免責申明;(4)隨程式給所有的接受者(recipients)一份本協議。
另根據GPL協議(3.0版本)第5條規定,使用者可以以原始碼的方式傳播“基於GPL程式所開發的作品”或從GPL程式中取出一部分,對此部分進行修改而形成修改版,該傳播行為必須首先符合第4條的規定(傳播未修改的完整原始碼的條件),並且符合以下所有條件:(1)作品應包含顯著宣告,說明使用者修改了GPL程式,並指出修改了時間;(2)作品必須包含明確的宣告,說明該作品在本協議下發布,並指出任何按照第6款(附加條款)加入的條件;(3)使用者應根據本協議授權獲取作品副本的使用者使用整個作品,本協議和任何按照第7款(附加條款)加入的條件一起,對整個作品及其所有部分發生法律效力,無論是以何種形式打包的作品;(4)如果作品中有使用者介面,則應在介面中顯示適當的法律宣告;然而如果GPL程式存在使用者介面,但該介面沒有顯示法律宣告,則使用者由此開發的作品沒有必要修改該介面顯示。
因此,如果使用者使用開源軟體,需遵守開源協議的要求,如果使用者不遵守開源協議,其自由使用開源軟體的許可可以被開源軟體的著作權人終止,並且,開源軟體的著作權人可以主張使用者使用開源軟體的行為侵犯其軟體著作權。
各位思否社群的開發者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以下是 IINA 播放器的開發者釋出的原文:剽竊別人成果的人一直有,不過今天遇到了格外厲害的
我是IINA的開發者。一直以來 IINA 都面臨一個小問題,就是有人用它的程式碼上架 Mac App Store ( MAS )。IINA 使用的 GPLv3 許可證和 MAS 的協議是衝突的,這也是 IINA 至今都沒有 MAS 版本的原因之一。
這個問題一直存在。一直以來我的流程是向 MAS 提交 Dispute 。Apple 對這種事情的處理比較懶,會要求對方的開發者和我直接溝通。一小部分開發者可能會主動下架,但大部分都是選擇沉默。對方的開發者在提醒兩次都不回應的情況下,MAS 會將 App 強制下架,而這整個流程差不多要三個月(也就是對方開發者可以繼續銷售三個月)。
這些操作我其實都習慣了( Notes.app 裡都放了一份模板來寫 Dispute )。我畢竟有自己的日常工作,讓 Apple 來處理這種事情,雖然慢一點也是最好的選擇。不過今天遇到的一位開發者非常厲害。我把他回覆的原話複製上來:
請問我哪裡使用了,請告知,謝謝!
這款名叫 MPlayer X Pro 的 App 在港區售價 15 港幣,國區應該是 12 元左右。如果你試用一下就會發現,它完全就是 IINA 的複製品。之前見過的複製品有的還會加上一些分享之類的新功能,而這個相比之下顯得非常沒有誠意。
當然,僅僅口頭上說「使用者介面完全一致」也很難作為證據,那我開啟稍微看了一下它裡面有什麼:
- 此 App 和 IINA 有完全相同的使用者介面,完全相同的 xib 結構。
- 反編譯後,可以看到絕大部分程式碼結構都是雷同的。
- 此 App 中包含的資原始檔,包括檔案圖示,本地化檔案等等和 IINA 中包含的一模一樣,SHA 結果相同。
- 此 App 包含了沒有任何用處的 cli 二進位制檔案(修改自 iina-cli )。
- 此 App 使用的二進位制庫和 IINA 使用的完全相同。
- 此 App 中的 Translator.json 中有 IINA 所有的翻譯者名字和聯絡方式。這位開發者只把我的聯絡方式改成了他自己的,連我的名字都留在裡面。
- 此 App 中包含了 IINA 用於自動更新的公鑰檔案。噗,你要這個幹嘛!
我實在是吃驚於這位開發者居然能在這樣的情況下說出「請問我哪裡使用了」這種話來。雖然近期更新緩慢,我們在業餘時間也是一直持續開發,IINA 中使用的圖示基本上都是我自己畫的,現在積累的 20 多種語言的翻譯也都是各國譯者的努力成果。作為開源專案,我們無意私藏這些東西,只要遵守許可證,對它進行再發布和出售也無妨;而這位開發者做的是:把所有貢獻者的名字抹除掉換成了自己,並試圖在這個基礎上盈利。這是我無法忍受的。
IINA 從 2017 年釋出到現在,域名、開發者證書、官網和郵件伺服器都是我在出錢(確切地說,0.0.4 的時候短暫地貼了一下支付寶二維碼,不過當時沒有穩定的下載渠道,買 CDN 很快就用完了)。很多人建議我們開放捐助,不過因為事情太多更新太慢,沒有精力也不太好意思(目前打算在外掛系統做完後接受捐助,我覺得不會超過幾個月;關於捐助的詳情到時候會另外寫點什麼)。
我相信在 v2 上發帖吐槽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可能還會有人本來沒這想法,現在看了也想試試了(不)。更多的是讓自己心情好一點吧。
最後放一下這位開發者的資訊。這些資訊都是可以在 MAS 或是這款 App “MPlayer X Pro” 的資原始檔中公開查到的。請注意,我並不希望有人濫用這些資訊或者用它獲取這位開發者的其他隱私,而是希望如果有人認識這位開發者或者與其有合作,可以考慮敬而遠之。
- 郵箱:13728063720@139.com
- 姓名:yuanteng li
- App 中附帶的微信二維碼(外鏈):https://imgur.com/a/Pnx14rq
事件後續:感謝大家的回覆和支援!看到能引起這麼多人的關注很開心。
今天對方回覆說是「離職員工私自上傳」,這個的可信度相信大家都自有判斷。目前來看可以先等 Apple 處理了。
關於 IINA 的上架問題:我們可以考慮給 MAS 單獨用一份許可證釋出,不過要先徵求貢獻者的同意。同時,呼叫了私有 API 的功能(比如 PIP )都要在 MAS 版本去掉。不過這些一直沒有搞的原因還是太忙了……我覺得是需要想一下上架問題了。
關於捐助:可能大家也發現近一年 IINA 更新緩慢,如果一直收到捐助卻不幹活感覺說不過去,大家也不是為了錢才持續維護的。不過捐助(和大更新)幾個月內會有的。
發帖之後有群友告訴我還有人在淘寶上賣 IINA 的,去搜了一下笑死了
對方已經下架了。
現在 App Store 上仍然有其他複製品存在,所以我們已經在考慮 MAS 版本的可行性。MAS 版本也不會收費,畢竟這不是個以營利為目標的專案。
有網友通過電話郵件微信等方式直接聯絡了侵權的開發者,謝謝你們的幫助。這雖然非常有效,但只能說是無奈之舉,終究不是正確而且萬能的做法。侵權的開發者已經在郵件中道歉,我也不想再去追究對方的銷售所得等等,更希望把精力用在 MAS 版本的 IINA 上,以杜絕這種問題的持續出現。希望大家不要再通過以上聯絡方式騷擾對方了。
再次感謝大家的聲援。
原文連結:https://www.v2ex.com/t/65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