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照片,幾秒get你的所有資訊!這個APP的人臉識別資料庫遠超FBI

大資料文摘發表於2020-04-06

一張照片,幾秒get你的所有資訊!這個APP的人臉識別資料庫遠超FBI

大資料文摘出品

作者:牛婉楊

一張照片,不用正臉,就能人肉出你的姓名、住址、聯絡方式,這不是聳人聽聞,在美國,這件事正在真實發生。

18日,《紐約時報》報導稱,一家AI初創公司Clearview透過自己的APP,從Facebook、Venmo、YouTube和其他網站上收集並建立了擁有30億張圖片的超大容量資料庫,比FBI多得多。

沒錯,和你的大膽猜想一樣,Clearview正在協助FBI在內的數百家美國執法機構用面部識別技術抓捕罪犯。

繼FBI佔據DNA庫之後,又擁有了強大的面部識別技術。

Clearview有多強?從不為人知到被執法機構認可

2016年,創始人Hoan Ton-That對人工智慧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著手研究面部識別工具,也就是今天Clearview產品的雛形。

2019年年初,Clearview開始向一些執法機構推廣。Clearview最有效的銷售方式就是“30天免費試用”大法,然後鼓勵警察們購買使用。

19年2月,印第安納州警察就對Clearview的軟體進行試驗。透過使用該應用程式,20分鐘內便解決了一起打架鬥毆事件:透過一位圍觀群眾拍攝的影片找到了包含犯罪嫌疑人的社交平臺影片。

多虧Clearview這款程式才迅速破案,當時印第安納州的警長Chuck Cohen表示,“他沒有駕照,成年後也沒有被逮捕,所以他不在政府的資料庫中。

19年7月,新澤西州克利夫頓的一名偵探在一封電子郵件中敦促他的boss購買這款軟體,因為它“能夠在幾秒鐘內識別出嫌疑人”。

一張照片,幾秒get你的所有資訊!這個APP的人臉識別資料庫遠超FBI

佛羅里達州蓋恩斯維爾的Nick Ferrara偵探,他表示已使用Clearview的應用程式抓捕了數十名嫌疑犯。

Clearview的資料庫不僅遠超過FBI,而且無需注視攝像頭,也能得出結果。(雖然下面這張圖,是該公司推銷自己之時給執法部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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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Clearview才被公眾所知。據《紐約時報》,截至目前已有600多家執法機構和一些私人保安公司正在使用這款軟體。

據該公司和政府官員表示,FBI和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在內的聯邦執法部門也正在嘗試,甚至是加拿大的一些執法部門。

用來執法是好事,但隱私問題細思極恐

19年8月,在Clearview提供給潛在客戶的一份備忘錄中寫道,“在出於既定目的使用Clearview時,不違反聯邦憲法或相關的現行州生物特徵和隱私法。

創始人Ton-That表示:

  1. 他的公司僅使用公開可用的圖片。“如果你在Facebook中更改隱私設定,以使搜尋引擎無法連結到您的個人資料,則你的Facebook照片不會被納入資料庫中。

  2. 如果你的個人資料已被抓取,那就為時已晚。該公司將保留所有已抓取的影像,即使以後有可能被刪除。

  3. Clearview公司正在開發一種工具,該工具可以根據人們的要求從影像庫中刪除自己的照片。

波士頓東北大學,法律和電腦科學教授Woodrow Hartzog認為,美國應禁止面部識別。Hartzog說,“我們依靠行業的努力進行自我監督,不接受這種有風險的技術,但現在這些’大壩‘正在破裂,因為有太多的錢可以拿出來投資。我不認為未來面部識別技術對我們更有利,為了使身邊的‘監控’減少,唯一方法就是禁止它。

創始人為何方神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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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arview創始人Hoan Ton-That

31歲的Ton-That距離矽谷很遠,出生於澳大利亞,在越南長大。2007年,他輟學搬到了舊金山。他一直很看好社交媒體應用市場,但是他的早期創業專案一直不溫不火。

2009年,Ton-That建立了一個網站,使人們可以與即時通訊工具中的所有聯絡人共享影片連結。後來被貼上“網路釣魚詐騙”的標籤,不得不將其關閉。

2015年他再次創業,又失敗了。

Ton-That沮喪不已,於2016年移居紐約。他又重新嘗試找出科技領域的下一個風口。他開始閱讀有關人工智慧中,影像識別和機器學習的論文。

之後他在讀書會結識Schwartz,二人一拍即合,很快決定一起從事面部識別業務:Ton-That負責開發應用程式,Schwartz則發揮人脈優勢來激發商業興趣。

於是,就有了發展到現在的Clearview。

解決隱私問題刻不容緩

日前,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近期在“淨網2020”專項行動中透過網際網路監測發現,24款違法、違規有害移動應用存在隱私不合規行為,違反《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涉嫌超範圍採集個人隱私資訊。

對手機APP來說,最熱衷的就是獲取位置和聯絡人資訊。《APP個人資訊洩露情況調查報告》顯示,讀取位置資訊許可權和訪問聯絡人許可權是安裝和使用手機APP時遇到情況最多的,分別佔86.8%和62.3%受訪者被要求讀取通話記錄許可權(47.5%)、讀取簡訊記錄許可權(39.3%)、開啟攝像頭許可權(39.3%)、話筒錄音許可權(24.6%)的比例也相對較高。

還是要閱讀應用許可權和使用者協議或隱私政策。只不過在一些軟體不授權就無法使用的前提下,仔細閱讀的意義可能並不大。

所以,如今的大資料時代下,面對嚴重的資料洩漏,我們還能解決隱私問題嗎?

馬雲曾說:“隱私問題是資料時代必須要跨過的一個坎,汽車剛造出來的時候,所有人擔心的是會軋死多少人。銀行才成立的時候,誰會把錢存在銀行裡,放在枕頭底下更安全。但是近百年發現,銀行能夠處理這些問題,所以我自己覺得是表示樂觀,我對未來相當樂觀,因為我解決不了的問題不等於別人解決不了,你解決不了的問題不等於別人解決不了,一定會有人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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