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RBAC模式寫許可權管理的設計要求

jzzlo發表於2010-05-07
這是我第一次說話,可能會表達不清晰,還請包涵
這是一個實訓題目(我是一個學軟體學生)只有題目和相當少的提示:

題目:許可權管理中心
提示:RBAC LDAP

沒有了,當時我也在考慮,僅僅給一個許可權管理中心這樣的題目而沒有具體的需求是不是會太放飛思想了

老師說就是沒有需求,想要需求自己分析吧,就是讓你們自己完成專案的.

我無語。
很多廢話。
現在說一下我自己的想法,就是那個想當然的需求分析。基於目前我對RBAC的理解
在RBAC0 這一層次算是基本模型,能過體現出User(使用者)、Roles(角色)、OBS(目標)、OPS(操作)、PRMS(許可權)這五個部分就算是相當不錯的了。
在接下來的RBAC1 和RBAC2中就是更高一級的了。
例如:RBAC1 中的角色分級模型,其中的主要內容就是兩個概念:一般繼承和受限繼承,主要是用樹結構來顯示。對於一般繼承相當於Java等程式裡面的繼承,即可以一個繼承多個。受限繼承相當於單體模式:一個角色只能繼承一個角色。
RBAC2 :是角色限制模型。只要的內容還是責任,有靜態責任分離和動態責任分離還有就是約定的強制規則。靜態責任分離類似於賦初始值,且不可改變。動態責任分離就是在建立的過程中給予許可權。
RBAC3 是同一模型 ,它包含了RBAC1和 RBAC2 也就是說既有繼承又提供責任分離。

對於我的這個設計的需求:
因為要求沒有經過需求設計的驗收不能進行設計和編碼,所有現在還在構思中,儘管有這樣的要求,但是如果不明白需求,讓寫程式碼我也是寫不出來的。因為沒有給出任何的說明,現在是想做一個小的通用點的許可權管理模式。

我的想法:
在許可權上:不分級的設計,也就是說上一級可以給下一級設定許可權,下一級只要在許可權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在分配下一級許可權....
當然也不會無休止的下去的。
角色:原本想給每個使用者分配許可權的,但是當使用者很多的時候這就是一個很大的工作量了。所以必須用角色了,事先給每個角色一部分的初始許可權(最基本的)後面的可以讓管理員再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分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