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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寫了兩年的JavaScript的我,原以為是不會在語法上陰溝裡翻船的,可是事實上被打臉,最近在產品開發中組裡的一個帥小夥找我討論一個問題,為了方便大家閱讀,我將這個問題的模型抽象出來:
var provider = {
test: {
$get: function(){
return function anonymous(config){
};
}
}
};
var type = "test";
var config = {};
new provider[type].$get()(config);
複製程式碼
上面的語句執行時候為什麼函式anonymous
中的this
指向的是window
而不是new
建立的新物件。我當時聽到這個問題的第一時刻想的是: 納尼 !怎麼可能new
操作符對應的建構函式中的this
指向的不是新建立的物件例項呢?當時由於並沒有仔細地將問題從業務中抽象出來,其實我也有點迷糊,但仔細一想,這個語句到底要表達什麼呢?
思考
在說這個表示式所要表達的含義之前,先說一個關於new
操作符的幾個小知識:
建構函式的返回
JavaScript建構函式中可以返回值,也可以不返回值,比如:
function Person(){
}
var person = new Person()
複製程式碼
我們知道這個時候建構函式返回的是建立的例項物件,也就是建構函式中this
所指向的物件。但是當你建構函式有返回值時,就要分情況區分。如果返回的是一個非引用型別的值時,實際上返回的是仍然是新建立的例項物件。但是當返回的是一個引用型別的值時,返回的是引用物件本身。比如:
function Person(){
return function(){}
}
var person = new Person()
typeof person // "function"
複製程式碼
在JavaScript中函式作為一等公民,實質上就是引用型別,因此person就是返回的匿名函式。
new操作符的兩種形態
其實在MDN的new操作符描述中,語法是
new constructor[([arguments])]
你會發現([arguments])
被中括號所包圍也就意味著可預設,因此,如果對於不含引數的建構函式而言:
new Person()
與new Person
二者並無區別,那我們接著思考一個問題,對於前面返回函式的Person
而言,當
new Person()
的時候為什麼執行的是new Person()
而不是(new Person)()
呢。之前如果閱讀過我之前的一篇文章的同學知道,帶有引數的new
操作符的優先順序大於無引數列表的new
操作符。因此總是會執行第一種而不是第二種。
瞭解上面的步驟之後,我們已經接近了問題的本質,對於表示式
new provider[type].$get()(config);
複製程式碼
JavaScript引擎到底是解析成:
(new provider[type].$get())(config);
複製程式碼
還是
new (provider[type].$get())(config);
複製程式碼
對於第一種形式而言,(new provider[type].$get())
返回的是anonymous
函式,因此在anonymous(config)
中內部this
指向是window
。而第二種模式中provider[type].$get()
返回的是anonymous
函式,因此執行new anonymous(config)
時內部的this
指標指向的是新建立的例項this
。
當然我們從問題: this
為什麼指向的是window
而不是new
建立的新物件中可以看出來,其實作者當時想要表達的是第二種含義,但實際上卻以第一種方式在執行。為什麼?原因非常簡單,第一種執行方式JavaScript引擎首先解析的是帶引數列表的的new操作符,而第二種方式則是先執行了函式呼叫,再執行的是new
操作符,我們對照上面的優先順序圖可以看到,帶引數列表的new優先順序高於函式呼叫,因此肯定是以第一種方式去執行。
其實這篇文章並沒有多少乾貨,但是從中還是有兩點感悟吧,第一,從上一篇同類文章中我就強調避免使用這種模糊不清的表示式,多用幾個括號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比如有的同學會寫出類似於:
var str = "Hello" + true ? "World" : "JavaScript";
複製程式碼
那請問str
內容是什麼呢,有的人可能認為是Hello World
,有的人會認為是World
,實質上運算的結果是World
,
因為+
運算子優先順序是高於條件運算子的,這時候新增括號會讓你的程式碼變得更加易於閱讀。第二,保持對技術的敬畏吧,最怕的就是你覺得你都會了,其實你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