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A釋出了報告“制定基於排放強度的氫定義”。
清楚地瞭解與氫生產相關的排放有助於促進投資和擴大規模
大多數生產低排放氫的大型專案都面臨著重要的瓶頸。在已宣佈的專案中只有4%正在建設中或已做出最終投資決定。未來需求的不確定性,缺乏向終端使用者提供氫的基礎設施,以及監管框架和認證計劃缺乏明確性,都阻礙了專案開發商對投資做出堅定的決定。
氫、氨和氫基燃料的生產和使用需要擴大規模
七國集團是加速擴大低排放氫、氨和氫基燃料的生產和使用的努力的基石。七國集團成員國佔當今全球氫生產和需求的1/4左右。與此同時,七國集團成員在脫碳制氫和新氫應用技術開發方面處於領先地位。但是,七國集團成員無法獨自應對這一挑戰。國際氫市場的發展將需要廣泛的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參與,包括新興經濟體。
基於排放強度的氫定義可以形成強有力的監管基礎
氫氣生產的排放強度因生產路線的不同而有很大差異。
電解產生的氫的排放強度是由所使用的電力的排放決定的。
碳捕獲和儲存技術可以減少化石制氫的直接排放,但需要採取措施減少上游和中游排放。
各國政府應根據本國國情,制定國內和進口脫碳氫氣生產的路線圖。
在法規中參考氫氣生產的排放強度可以實現互操作性並限制市場碎片化
目前正在開發幾個定義氫可持續性屬性的認證體系或監管框架,但缺乏一致性可能會導致市場分裂。
使用氫氣生產排放強度的法規和認證也應該能夠適應額外的可持續性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