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記錄一下想法。
基礎認識:最基本最根本的是html程式碼,因為瀏覽器只認識這些程式碼,無論透過多麼複雜的技術手段,最終都要轉為html程式碼
先列出涉及到如下三個東東:
1. html程式碼
html程式碼是最終目標,比如<div>你好</div>
2. 資料物件
資料物件是中間物,比如:{tag:'div',children:'你好'}
3. 模板
模板三個自定義產物,比如:<hello>你好</hello>,<hello>不是html標籤。
不是一個html標籤,所以瀏覽器不認識,但你就喜歡這麼寫,你有你的理由。
咋辦?
只能想辦法把這個<hello>轉換為<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