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核心系列:淺談 call apply 與 bind

發表於2016-03-01

在JavaScript中,call、apply和bind 是Function物件自帶的三個方法,這三個方法的主要作用是改變函式中的this指向,從而可以達到接花移木的效果。本文將對這三個方法進行詳細的講解,並列出幾個經典應用場景。

 

call(thisArgs [,args…])


該方法可以傳遞一個thisArgs引數和一個引數列表,thisArgs指定了函式在執行期的呼叫者,也就是函式中的this物件,而引數列表會被傳入呼叫函式中。thisArgs的取值有以下4種情況:

(1) 不傳,或者傳null,undefined, 函式中的this指向window物件

(2) 傳遞另一個函式的函式名,函式中的this指向這個函式的引用

(3) 傳遞字串、數值或布林型別等基礎型別,函式中的this指向其對應的包裝物件,如 String、Number、Boolean

(4) 傳遞一個物件,函式中的this指向這個物件

這是call的核心功能,它允許你在一個物件上呼叫該物件沒有定義的方法,並且這個方法可以訪問該物件中的屬性,至於這樣做有什麼好處,我待會再講,我們先看一個簡單的例子:

當執行b.call時,字串test作為引數傳遞給了函式b,由於call的作用,函式b中的this指向了物件a, 因此相當於呼叫了物件a上的函式b,而實際上a中沒有定義b 。

 

apply(thisArgs[,args[]])


apply和call的唯一區別是第二個引數的傳遞方式不同,apply的第二個引數必須是一個陣列,而call允許傳遞一個引數列表。值得你注意的是,雖然apply接收的是一個引數陣列,但在傳遞給呼叫函式時,卻是以引數列表的形式傳遞,我們看個簡單的例子:

apply的這個特性很重要,我們會在下面的應用場景中提到這個特性。

 

bind(thisArgs [,args…])


bind是ES5新增的一個方法,它的傳參和call類似,但又和call/apply有著顯著的不同,即呼叫call或apply都會自動執行對應的函式,而bind不會執行對應的函式,只是返回了對函式的引用。粗略一看,bind似乎比call/apply要落後一些,那ES5為什麼還要引入bind呢?

其實,ES5引入bind的真正目的是為了彌補call/apply的不足,由於call/apply會對目標函式自動執行,從而導致它無法在事件繫結函式中使用,因為事件繫結函式不需要我們手動執行,它是在事件被觸發時由JS內部自動執行的。而bind在實現改變函式this的同時又不會自動執行目標函式,因此可以完美的解決上述問題,看一個例子就能明白:

當點選網頁時,onClick被觸發執行,輸出onepixel p1 p2, 說明onClick中的this被bind改變成了obj物件,為了對bind進行深入的理解,我們來看一下bind的polyfill實現:

應用場景一:繼承


大家知道,JavaScript中沒有諸如Java、C#等高階語言中的extend 關鍵字,因此JS中沒有繼承的概念,如果一定要繼承的話,call和apply可以實現這個功能:

當通過new運算子產生了cat時,Cat中的this就指向了cat物件(關於new運算子的講解,請參考:http://www.cnblogs.com/onepixel/p/5043523.html),而繼承的關鍵是在於Cat中執行了Animal.call(this,’cat’,’50’) 這句話,在call中將this作為thisArgs引數傳遞,於是Animal方法中的this就指向了Cat中的this,而cat中的this指向的是cat物件,所以Animal中的this指向的就是cat物件,在Animal中定義了name和weight屬性,就相當於在cat中定義了這些屬性,因此cat物件便擁有了Animal中定義的屬性,從而達到了繼承的目的。

 

應用場景二:移花接木


在講下面的內容之前,我們首先來認識一下JavaScript中的一個非標準專業術語:ArrayLike(類陣列/偽陣列)

ArrayLike 物件即擁有陣列的一部分行為,在DOM中早已表現出來,而jQuery的崛起讓ArrayLike在JavaScript中大放異彩。ArrayLike物件的精妙在於它和JS原生的Array類似,但是它是自由構建的,它來自開發者對JavaScript物件的擴充套件,也就是說:對於它的原型(prototype)我們可以自由定義,而不會汙染到JS原生的Array。

ArrayLike物件在JS中被廣泛使用,比如DOM中的NodeList, 函式中的arguments都是類陣列物件,這些物件像陣列一樣儲存著每一個元素,但它沒有運算元組的方法,而我們可以通過call將陣列的某些方法移接到ArrayLike物件,從而達到操作其元素的目的。比如我們可以這樣遍歷函式中的arguments:

除此之外,對於apply而言,我們上面提到了它獨有的一個特性,即apply接收的是陣列,在傳遞給呼叫函式的時候是以引數列表傳遞的。 這個特性讓apply看起來比call 略勝一籌,比如有這樣一個場景:給定一個陣列[1,3,4,7],然後求陣列中的最大元素,而你知道,陣列中並沒有獲取最大值的方法,一般情況下,你需要通過編寫程式碼來實現。而我們知道,Math物件中有一個獲取最大值的方法,即Math.max(), max方法需要傳遞一個引數列表,然後返回這些引數中的最大值。而apply不僅可以將Math物件的max方法應用到其他物件上,還可以將一個陣列轉化為引數列表傳遞給max,看程式碼就能一目瞭然:

以上便是call和apply比較經典的幾個應用場景,熟練掌握這些技巧,並把這些特性應用到你的實際專案中,會使你的程式碼看起來更加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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