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很久的JavaScript,今天突然就碰見了將一個js檔案放在<head></head>與<body></body>標籤中,一個不可以執行,一個可以執行的問題,於是就小總結一下:
Javascript概括起來就是三種形式:
1. 內部:Html網頁的<body></body>中; 2. 內部:Html網頁的<head></head>中;
3. 外部:外部JS檔案裡。//推薦,頁面簡潔,好管理。
具體:
1.當JavaScript要在頁面載入過程中動態建立一些Web頁面的內容時,應將JavaScript放在body中;
2.定義為函式並用於頁面事件的JavaScript應當放在head標記中,因為它會在body之前載入。
採用這種方法,頁面就不會被指令碼搞得一團糟,易於閱讀,在每個頁面中,總可以在同一個位置找到指令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