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碼的清晰和簡潔之間的選擇

jaghuang發表於2004-05-27
今天在看了別人一段VBA程式(對,是VBA,這段時間被迫搞access),然後發覺看起來並不能讓人一看就明白,然後自己寫了一個,寫完後比較了一下,發覺原來別人的程式碼只用了22行,我則使用了24行。這就開始讓我困惑了。在結果一樣的前提下到底是要比較清晰的思路呢還是要比較簡短富有邏輯的思路呢?當然,我是選擇清晰但不那麼簡短的。至少這讓自己和將來接手的人能比較容易理解和使用(這讓我想到日本人寫的程式碼)。不知道大家有什麼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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