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物料主資料價格修改專題

512639207發表於2022-05-16

物料價格控制碼能修改嗎?

SAP 的物料主資料有兩種價格控制碼 (price control),V 表示移動平均價,S 為標準單價。選用其中一種,物料就用這種價格控制碼來對物料計價,另外一種價格控制碼就是參考而已 (for information purpose only)。

 

如果是從 S 改成 V,隨時都可以。SAP 根據更改時的移動平均價替換標準價格,然後以移動平均價格計價; 如果從 V 改成 S,則有些情況下不行:

 

如果標準價格來自成本估算,並且移動價格與標準價格不相等。

如果啟用了分割評估,物料主資料被設定為 valuation header record。

如果可以修改,V 的價格替換掉 S,並且使用這個價格對物料進行計價。注意修改物料價格控制碼不會影響到存貨的會計評估。

 

物料價格可以修改嗎?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實際情況以及打算如何修改。從物料主資料的價格來源來說,如果是 V 的物料,採購件的 V 價格在每次入庫的時候價格會重新計算(如果有更新的話),而 S 的物料,物料的 S 價格應該是來自成本估算。所以物料的 V 價格,可以考慮直接用 MR21/MR22 來修改; 而物料的 S 價格,可以考慮刪除成本估算 (CKR1) 再重新執行成本估算

(CK40N) 的方式來修改。當然也可以使用 MR21/MR22 來修改。如果是前期價格修改,成本估算已經不可能,只能考慮 MR21/MR22。具體來說:

 

1). 沒有啟用物料分類賬,價格控制碼為 V 的採購件,使用 MR21/MR22

修改物料價格

 

2). 沒有啟用物料分類賬,價格控制碼為 S 的物料,SAP 檢測到物料有標準價格,不允許用 MR21/MR22 修改,需要先 CKR1 刪除標準成本估算,再用 MR21/MR22; 或者使用 CKR1+CK11N+CK24 重新估算。如果想修改前期的物料價格,則只能用 MR21/MR22,此時用 CKR1 刪除物料成本估算,就不能對前期重新評估。用 CKR1 刪除刪除當期標準成本後,物料主資料 Costing 2 檢視的 “當期成本” 被刪除,但 Accounting 1 檢視中的 “標準價格 ”不受影響。

 

3). 啟用了物料分類賬,如果物料的 price determination control 為 2,和沒有啟用物料分類賬一樣。

 

4). 啟用物料分類賬,並且物料的 price determination control 為 3,則系統不再允許修改前期價格,MR21 修改提示C+819錯誤。

 

5). 啟用了物料分類賬,對當期物料,原則上 SAP 也不允許修改,但提供了一種應急的方法 note 149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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