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註冊開曼基1金會公司?

Summer62發表於2022-01-12

 開曼有限合夥( ELP)是近年來被廣泛使用的募資架構和資產管理交1易工具。它是由至少一個普通合夥人( General Partner/GP)和一或數個有限合夥人( limited partner/LP)組成,普通合夥人( GP)負責管理和執行有限合夥的業務,有限合夥人(LP)通常只出資並且不參與有限合夥業務。

  開曼 ELP 通常有下列用途:

  (1) 募集 186 私募基1金 2687 :包括募集 2983 創投/天使基1金、不動產基1金、併購/投資基1金、重建/艱困事業基1金等。

  (2) 稅務規劃:例如用來持有不同地區的資產。

  (3) 滿足特殊的需求:例如投資者只希望單純出資,負擔極有限的責任。

   開曼有限合夥的優點

  (1) 高度客製化彈性:有限合夥具有高度彈性,相關權利義務都可以透過有限合夥協議( LPA: 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來客製化調整。以運用開曼 ELP 來成立基1金為例,基1金的分紅方式和比例、基1金的管理方式、投資人(有限合夥人)的個別待遇等,都可以依照客戶需求來調整。

  (2) 保密性:開曼 ELP 只有 186 一項 2687 有關 ELP及普通 2983 合夥人等資料的檔案需要提交給政1府存檔,其餘檔案只需儲存在註冊地址,許多敏感資訊(例如:有限合夥人的資訊和出資額等)和 LPA 都沒有被公開的疑慮。

  (3) 開曼成熟的配套支援:開曼群島提供有限合夥註冊服務已經超過十年,相關配套支援成熟(例如:草擬客製化合夥協議、私募說明書、認購協議等),可以支援各種不同使用者的需求。

  在成立開曼私募基1金公司也就是有限合夥公司 G.P. 普通合夥人必須是一間開曼公司。但需要注意 GP 的設立費用要高於普通開曼公司,因設立目的及盡職調查不同

  ? ELP 應至少有 1 名普通合夥人( GP),必須是具有開曼當地居民身分的自然人、或是在開曼設立的公司、或是在開曼有登記的外國公司、或是另一個開曼 ELP、或是一個外國有限合夥關係。

  ? 除非合夥協議另有相反規定, GP 應隨時秉持誠信,為 ELP 的權益行事。

  ? 若 ELP 的資產不足, GP 須對 ELP 的一切債務和義務承擔法律責任。

  ? 在申請成立 ELP 時,必須向註冊處提交以下關於 GP 的檔案:一份經開曼註冊處核實的公司註冊證書或登記證書,以及良好存續證明(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的正本。

  ? 採用標準版本章程,註冊資本 USD 50,000

  以上就是關於開曼基1金會公司的介紹,感興趣的朋友歡迎找我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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