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方法重寫概念

奇妙之二進位制發表於2020-11-29

重寫是子類對父類的允許訪問的方法的實現過程進行重新編寫, 返回值和形參都不能改變。即外殼不變,核心重寫!

重寫的好處在於子類可以根據需要,定義特定於自己的行為。 也就是說子類能夠根據需要實現父類的方法。

重寫方法不能丟擲新的檢查異常或者比被重寫方法申明更加寬泛的異常。例如: 父類的一個方法申明瞭一個檢查異常 IOException,但是在重寫這個方法的時候不能丟擲 Exception 異常,因為 Exception 是 IOException 的父類,只能丟擲 IOException 的子類異常。

方法的重寫規則

  • 引數列表與被重寫方法的引數列表必須完全相同。

  • 返回型別與被重寫方法的返回型別可以不相同,但是必須是父類返回值的派生類(java5 及更早版本返回型別要一樣,java7 及更高版本可以不同)。

  • 訪問許可權不能比父類中被重寫的方法的訪問許可權更低。例如:如果父類的一個方法被宣告為 public,那麼在子類中重寫該方法就不能宣告為 protected。

  • 父類的成員方法只能被它的子類重寫。

  • 宣告為 final 的方法不能被重寫。

  • 宣告為 static 的方法不能被重寫,但是能夠被再次宣告。子類中宣告為static也不可以。

  • 子類和父類在同一個包中,那麼子類可以重寫父類所有方法,除了宣告為 private 和 final 的方法。

  • 子類和父類不在同一個包中,那麼子類只能夠重寫父類的宣告為 public 和 protected 的非 final 方法。

  • 重寫的方法能夠丟擲任何非強制異常,無論被重寫的方法是否丟擲異常。但是,重寫的方法不能丟擲新的強制性異常,或者比被重寫方法宣告的更廣泛的強制性異常,反之則可以。

  • 構造方法不能被重寫。

  • 如果不能繼承一個類,則不能重寫該類的方法,也就是說,重寫只發生於繼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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