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有package:
類太多,應該分一下,所以
java.lang.* 最常用的
還有類的重名,A公司的類和B公司的類,比如stringUtil.java
公司之間可能相互使用對方的java程式的。。。衝突
命名規則
公司域名的倒寫:www.net.com
com.uek.www
把類放包的語法:
package pack1;
class A
{
}
注意:package語句放最前邊
package語句能不能有多個?不可以
全類名:
一個包一旦放到某個package,
類名 = 包名 + 類名 所謂的全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