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 Shell 自定義函式(定義、返回值、變數作用域)介紹

weixin_30639719發表於2015-09-26

linux shell 可以使用者定義函式,然後在shell指令碼中可以隨便呼叫。下面說說它的定義方法,以及呼叫需要注意那些事項。

 

一、定義shell函式(define function)

語法:

[ function ] funname [()]

{

    action;

    [return int;]

}

說明:

1、可以帶function fun()  定義,也可以直接fun() 定義,不帶任何引數。

2、引數返回,可以顯示加:return 返回,如果不加,將以最後一條命令執行結果,作為返回值。 return後跟數值n(0-255

 

例項(testfun1.sh):

 #!/bin/sh
 
 fSum 3 2;
 function fSum()
 {
     echo $1,$2;
     return $(($1+$2));
 }
 fSum 5 7;
 total=$(fSum 3 2);
 echo $total,$?;
                 
sh testfun1.sh
testfun1.sh: line 3: fSum: command not found
5,7
3,2
5

 

從上面這個例子我們可以得到幾點結論:

1、必須在呼叫函式地方之前,宣告函式,shell指令碼是逐行執行。不會像其它語言一樣先預編譯。一次必須在使用函式前先宣告函式。

2、total=$(fSum 3 2);  通過這種呼叫方法,我們清楚知道,在shell 中 單括號裡面,可以是:命令語句。 因此,我們可以將shell中函式,看作是定義一個新的命令,它是命令,因此 各個輸入引數直接用 空格分隔。 一次,命令裡面獲得引數方法可以通過:$0…$n得到。 $0代表函式本身。

3、函式返回值,只能通過$? 系統變數獲得,直接通過=,獲得是空值。其實,我們按照上面一條理解,知道函式是一個命令,在shell獲得命令返回值,都需要通過$?獲得。

 

二、函式作用域,變數作用範圍

先我們看一個例項(testfun2.sh ):

#!/bin/sh

echo $(uname);
declare num=1000;

uname()
{
    echo "test!";
    ((num++));
    return 100;
}
testvar()
{
    local num=10;
    ((num++));
    echo $num;

}

uname;
echo $?
echo $num;
testvar;
echo $num;
               
						      
sh testfun2.sh
Linux
test!
100
1001
11
1001

我們一起來分析下上面這個例項,可以得到如下結論:

1、定義函式可以與系統命令相同,說明shell搜尋命令時候,首先會在當前的shell檔案定義好的地方查詢,找到直接執行。

2、需要獲得函式值:通過$?獲得

3、如果需要傳出其它型別函式值,可以在函式呼叫之前,定義變數(這個就是全域性變數)。在函式內部就可以直接修改,然後在執行函式就可以讀出修改過的值。

4、如果需要定義自己變數,可以在函式中定義:local 變數=值 ,這時變數就是內部變數,它的修改,不會影響函式外部相同變數的值 。

這些,是我在工作中,對linux ,shell 函式使用一些經驗總結,有沒有提到地方,歡迎交流!

轉載於:https://www.cnblogs.com/chengmo/archive/2010/10/17/1853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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