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政府的態度——從比特幣到區塊鏈

xiaohuanglv發表於2018-09-14

區塊鏈從本質上來說可以看作是一個去中心化的資料庫,其本身作為一種技術而存在。如果我們把區塊鏈技術比喻成花 盆裡的土,那麼比特幣則是在花盆裡生長的一株花;比特幣是在區塊鏈的基礎上所誕生的一種數字貨幣,區塊鏈則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是一串使用密碼學方 法相關聯產生的資料塊,每一個資料塊中包含了一次比特幣網路交易的資訊,用於驗證其資訊的有效性(防偽)和生成下一個區塊。

區塊鏈1.0: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比特幣

比特幣去中心化的特點註定它不能被某一個國家或者團體所掌控,這對於某些本國貨幣強勢的國家來說是不被接受 的:世界上最賺錢的事情就是印刷貨幣,經濟強國可以通過印刷貨幣獲得大量的財富,並且這是一個可以控制、牢牢掌握在自己手裡的金融工具,所有外交、軍事、 對外發展等活動都可以在某些情況下印證國家對於本國貨幣地位提升的重要性。而比特幣的出現卻讓這些經濟強國出現了危機:比特幣可以被世界上任何一個人“印 刷出來”,經濟強國最可控的“生意”——印刷貨幣,受到了挑戰。未來如果比特幣成為世界主流貨幣,那麼世界的貨幣體系將會發生改變,經濟強國再也無法倚仗 自己的印鈔機掠奪財富,由此會導致權威地位的下降,這對某些國家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而對於其他較為落後的國家,比特幣的出現也許是一個彎道超車的機會。在沒有出現較大的世界性危機之前,落後 的國家很難在現有的貨幣體系中為自己獲得更多的利益。不確定性在某一方面同時也意味著機會,每一次經濟體系的改革都會重新誕生一批強國,而比特幣的出現則 讓它們看見了希望。

在比特幣誕生初期,各國政府對其態度各不相同。

1. 美國

美國財政部下屬的金融犯罪執法網路出臺了一份針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業務的指導性檔案——《金融犯罪執法網路 法規在個人管理、交換和使用虛擬貨幣中的應用》。該檔案認為,比特幣是一種典型的虛擬貨幣,不具備實際貨幣的全部屬性和法定貨幣地位。2014年初,美國 聯邦稅務局釋出通告稱比特幣及其他虛擬貨幣屬於財產而不是貨幣,比特幣的“挖礦”、買賣和使用行為均應適用相關稅務規則,進行納稅申報。

2. 中國

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相關部委下發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認為,比特幣不是由國家發行的,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3. 韓國

拒絕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地位,比特幣不是真正的投資,不會對比特幣徵收資本所得稅,因為這將會增加虛擬貨幣的合法性。

4. 荷蘭

釋出宣告警告比特幣風險,質疑比特幣儲存無法保障,不是由政府和央行發行,導致比特幣價格波動劇烈。

5. 德國

2013年8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已經納入國家的監管體系。德國也成為世界首個承認比特幣合法地 位的國家。德國政府表示,比特幣可以當作私人貨幣和貨幣單位,比特幣個人使用一年內免稅,但是進行商業用途要徵稅。德國金融監管局認為比特幣是用來交換真 實經濟品或服務在物物交換俱樂部(barter-club)、私人集市或其他支付系統流通的價值代幣。因此,比特幣在德國實際上被定義為一種商品。這類似 於最近一些政府決定把比特幣捐贈當作實物捐贈(如捐贈食品和物資)的做法。目前德國的比特幣政策相對明朗,德國本土的比特幣交易平臺bitcoin.de 也已經與Fidor銀行展開合作。

6. 加拿大

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地位”。2013年12月世界首個比特幣ATM機已經在溫哥華投入使用,這臺機器安放在一個咖啡廳裡。目前,這臺機器上的交易額已經取得很好的成績。很多美國本土的比特幣創業者,由於國內不同州的法律監管問題,選擇搬遷到加拿大創業。

7. 法國

認為比特幣交易並不違法。法國金融情報機構(TRACFIN,一個反洗錢機構)公佈了2011年度報告,描 述了各種形式的虛擬貨幣洗錢以及位於全球眾多金融避難港的不法公司。例如,銀行業人士利用沒有法定價值的虛擬貨幣進行非法活動。儘管報告的焦點是反洗錢, 但報告內容中所透露出來的對比特幣的使用案例等於在事實上承認了比特幣使用的完全合法性,即利用比特幣避開歐元區和使用美元的非歐元區的外匯兌換和轉賬的 相關費用。對於比特幣價格的波動,法國政府則警告使用者謹慎投資比特幣。

8. 泰國

泰國外匯管理和政策部的高官表示,由於缺乏適用的法律和資本管制措施,加之比特幣跨越多種金融業務,因此下 述比特幣活動在泰國都被視為非法:買賣比特幣、用比特幣買賣任何商品或服務、與泰國境外的任何人存在比特幣的往來。泰國比特幣創業公司Bitcoin Co表示,由於泰國央行封殺了比特幣,因此該公司將停止所有業務。泰國成為全球範圍內封殺比特幣的首個國家。

9. 印度

將繼續關注比特幣的發展,目前不會進行監管。相關機構表示,虛擬貨幣給監管、法律以及運營風險帶來了挑戰。

10. 以色列

目前尚未承認比特幣為官方貨幣,但是政府正在考慮對比特幣的盈利徵稅。以色列的比特幣社群也相對活躍。

後比特幣的2.0時代

1. 俄羅斯:又愛又恨

俄羅斯對比特幣和區塊鏈技術的立場堪稱反差巨大,很值得研究。儘管俄羅斯一向不看好比特幣,對比特幣所用的區塊鏈技術卻充滿熱情。

俄羅斯中央銀行組建了分析、評估、應用新興金融科技可能性的工作小組,旨在分析金融市場中的先進技術和創新技術,幾大首要研究物件包括區塊鏈技術、移動技術、支付技術等領域。

俄羅斯一向對比特幣採取強硬態度,但與財政部曾起草法案禁止使用包括比特幣在內的各類貨幣替代品相較而言, 情況已經有所改變。2016年初,在財政機構和企業的幾次會議之後,俄羅斯央行很可能會開始考慮合法化比特幣和監管比特幣交易,尤其是P2P交易及個人業 務託管。俄羅斯境內現共有20萬名加密貨幣使用者,居全球第五,因此如果上述提案通過並開始實施,虛擬貨幣在俄羅斯的發展將會更進一步。

2. 日本:或視比特幣為現金

比特幣在日本的發展歷程十分有趣。日本金融監管人員考慮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視為與現金等價的貨幣,此舉將強化消費者保護機制,鋪設一條虛擬經濟增長的發展道路。在日本,比特幣現在仍被視為物品,無法受到與其他同類產品相同的待遇。

據日經新聞(Nikkei)報導,日本金融廳(FSA)正在考慮修訂法案,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合法化,使電子幣“實現貨幣功能”。此舉將使一些虛擬貨幣交易企業受到管制,虛擬貨幣以更加安全的模式推廣。

3. 澳大利亞:將影響經濟和政治領域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主席Greg Medcraft(格雷格·麥德剋夫特)在演說中提及區塊鏈。他說:“這項技術具有從根本上改變市場和金融系統的潛力。區塊鏈對於我們的監管方式有著深遠 的指導意義。”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ASX)早已與加密貨幣公司Digital Asset Holdings建立了合作關係,將利用區塊鏈技術為澳大利亞證券市場研發解決方案。2016年2月,位於墨爾本的比特幣挖掘企業Bitcoin Group在澳大利亞股票交易所上市,完成首次公開募股,集資420萬美元。這是首例比特幣挖掘企業公開募股。

區塊鏈也應用於政治中。一個新政黨Flux正在試圖利用區塊鏈技術改寫政治通貨制度。Flux運用區塊鏈技 術推出現代投票系統,使投票透明化、記錄不可更改化、線上投票便利化。2016年1月,Flux向澳大利亞選舉委員會提交了申請報告,計劃通過這一系統選 出六名議員。Flux給自己的定位是重新分配政權的開路者。一旦有Flux內的候選人當選,Flux即成為選民可直接影響議會的門戶。截至目前,Flux 網站共有1238名註冊使用者。

4. 韓國:將引進區塊鏈

韓國證券期貨交易所(KRX)運用區塊鏈技術,已經啟動建立場外交易平臺的初期計劃。這一新平臺將把場外交易市場(OTC)的買家和賣家聚集到一起,在此尋找交易夥伴,降低參與成本,從而促進交易的進行。

5. 杜拜:建立全球區塊鏈委員會

為推進創新發展,在全球範圍內採用新技術,杜拜未來博物館基金會近日宣佈建立全球區塊鏈委員會。杜拜未來博 物館基金會CEO Al Aleeli(阿爾·艾莉)表示,“2015年通過區塊鏈平臺實現的交易增長了56%,這一顯著增長意味著在相關領域優化運用這項技術的巨大機遇”。他還 表示,在今後4年內,區塊鏈全球投資額可達3000億美元。全球區塊鏈委員會將繼續探索運用區塊鏈技術的最佳方式,同時研究其優缺點,推進區塊鏈和數字貨 幣的發展。

6. 歐洲議會:釋出虛擬貨幣報告

歐洲議會新起草的一項虛擬貨幣報告強調,虛擬貨幣與區塊鏈技術可大幅降低交易中支付、資金轉移等成本,對消費者福利和經濟發展做出重要貢獻;同時提高支付系統的速度和彈性,可跟蹤記錄交易,以防不法行為。

這份報告提出組建由委員會領導的分類賬簿技術特別工作組,以此激勵重要的技術專家和監管專業人員支援相關行動者(包括歐盟和成員國),確保對新的機遇和挑戰做出及時的、通曉各方的回應。

同時,歐洲中央銀行對新技術持開放態度,表示歐洲央行計劃對區塊鏈和分類賬簿技術與支付、證券託管以及抵押等銀行業務的相關性進行評估。

當區塊鏈開始吸引高科技公司、跨國金融機構和知名創投基金的投資熱情時,各個國家和地區央行也紛紛針對虛擬貨幣與區塊鏈技術對金融系統和監管思維的潛在影響進行研究並發表看法。

各國政府對比特幣的監管

比特幣的問題出現在監管上。事實上,由於數字貨幣擁有無國界的網路性質,以及無法具體到某一個國家的發行人(或者說每個人都有可能是其發行人),這對於任何一個國家主管部門的監管能力都是很大的挑戰(雖然其他可識別的第三方供應商可能會更容易被監管)。

比特幣的交易全部都在網路上進行,基本不受各個國家的影響,其所帶來的好處是,可以使交易變得便捷、快速、 廉價。例如,一家在美國做跨國生意的企業需要支付一筆50000美元的貨款給中國企業,在沒有比特幣的情況下,他需要先進行跨國轉賬,中國企業在收到這筆 貨款後也需要去銀行兌換成人民幣,其中所花費的轉賬手續費、兌換手續費都是非常高的,並且這一個過程所耗費的時間非常長,但是比特幣正在慢慢地改變這種現 狀。美國企業現在只要用50000美元在交易平臺上購買等額的比特幣,然後把比特幣轉到中國企業的賬戶中,中國企業在收到比特幣的時候在交易平臺上賣出去 就行了。為了防範時間差所帶來的比特幣貶值風險,中國企業只要在平臺上購買一份等值的看空合約就可以預防其中的風險,相對於跨國轉賬的手續費來說支付給交 易平臺的手續費實在是微不足道。

但是國家在這一筆交易中所能起到的監管作用就變得非常小,國家只能對其國內的交易平臺進行監控,而對交易本 身存在非常大的監管漏洞。在2014年,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發表了一個關於數字貨幣問題的大篇幅報告,指出“可兌換法幣或用其他可兌換 的虛擬貨幣更容易捲入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而最近FATF面向虛擬貨幣支付產品和服務釋出了風險管理辦法的指導意見,提出面對類似的產品和服務,根據其 功能和風險狀況建立跨區域的指導,對於強化國際反洗錢/反恐融資標準的效力是至關重要的。

表2-1 各個國家對於比特幣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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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技術可以被用於創造更多的集中式數字貨幣

世界各地越來越多的央行官員開始建議區塊鏈技術可以被用於創造更多的集中式數字貨幣。

2016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接受財新週刊專訪時表示,“區塊鏈技術是一項可選的技術”,人民 銀行也部署了重要力量研究探討區塊鏈應用技術,但是“到目前為止,區塊鏈佔用資源還是太多,不管是計算資源還是儲存資源,應對不了現在的交易規模,未來能 不能解決,還要看”。

2016年3月,英國央行分管貨幣政策的副總裁本·布羅德本特(Ben Broadbent)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演講時提出,如果區塊鏈技術繼續發展,確實可能實現價值轉移與登記無須經由某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如央行) 來處理。嚴格來講,央行是業務非常單純的銀行,主要職能是管理商業銀行存在中央銀行的儲備資產,即“中央銀行貨幣”(Central Bank Money),也就是中央銀行的債券或央行本票。一般人對中央銀行貨幣最熟悉的形式是在市面流通的現鈔。如果民營企業者利用區塊鏈技術平臺大規模推廣數字 貨幣,那麼央行最有效的反制措施就是儘可能地增加中央銀行貨幣的流通,擴大直接向央行拆借的金融與非金融機構範疇,甚至讓所有個人都在央行直接開戶,並立 法禁止使用現鈔與硬幣。這樣的極端情境,在理論上無須區塊鏈技術也能實現,但區塊鏈技術能讓事情更簡單。

也就是說,國營的央行數字貨幣與民營的銀行數字貨幣或許都基於相同技術,但其目的與使用情境可能大相徑庭。 央行賬戶越接近一般商業銀行賬戶,央行數字貨幣就越能為人民服務,在市場上就越有競爭力,甚至會出現逆週期性的特徵:當出現金融危機時,存款可能會從商業 銀行賬戶流向中央銀行賬戶。布羅德本特認為,這個現象可能會讓金融體系更安全。

目前各國政府和央行都還沒有正式開始使用區塊鏈技術,只是都在考察它的可行性方案,包括英國政府釋出了一份 80多頁的報告,專門探討其在各領域的可行性。英國目前的實時全額結算系統(RTGS)還不穩定,在2014年10月12日崩潰了9個小時,英國政府一直 希望找到一套更穩定的解決辦法,所以正在考察區塊鏈的系統。目前的狀態是還未投入實際使用,而是在研究發行數字貨幣RSCoin的方案中。

根據荷蘭銀行於2016年3月16日發表的一份最新年度報告所透露的資訊,荷蘭央行正在致力於開發一種被稱 為“DNBCoin”的內部區塊鏈原型。荷蘭央行表示,區塊鏈技術可能會對銀行現有的收入模式和銀行監察系統產生影響。通過新的數字貨幣交換方式,將有可 能為銀行創造新的收益,也可能降低成本,並對荷蘭央行的金融監管能力產生影響。但這也尚處於研究開發階段。

各國政府態度開始出現變化。受到比特幣底層技術區塊鏈的吸引,花旗銀行、高盛集團、巴萊克銀行、摩根大通、蘇格蘭皇家銀行和匯豐銀行等銀行業巨頭也都加入了全球銀行業區塊鏈協議。該行業標準有望像如今的SWIFT一樣,成為未來國際支付的標準。

商業銀行基於區塊鏈的應用領域

目前商業銀行基於區塊鏈的應用領域主要有:一是點對點交易,如基於P2P的跨境支付和匯款,貿易結算以及證 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合約的買賣等;二是登記,區塊鏈具有可信、可追溯的特點,因此可作為可靠的資料庫來記錄各種資訊,如運用在儲存反洗錢客戶身份資料及 交易記錄上;三是確權,如土地所有權、股權等合約或財產的真實性驗證和轉移等;四是智慧管理,即利用“智慧合同”自動檢測是否具備生效的各種環境,一旦滿 足了預先設定的程式,合同會得到自動處理,比如自動付息、分紅等。

除了R3 CEV,國際上許多大型銀行也以各種形式在區塊鏈領域開展一系列探索,歸納來看有三種途徑:一是商業銀行成立內部的區塊鏈實驗室。比如花旗銀行、瑞銀、紐 約梅隆銀行等已相繼成立研發實驗室,重點圍繞支付、數字貨幣和結算模式等方面測試區塊鏈的應用,有的還擴大到其員工內部系統中測試。二是投資金融科技初創 公司。2015年以來,許多跨國大型金融集團紛紛以創投形式進入區塊鏈領域,比如高盛聯手其他投資公司向比特幣公司Circle注資5000萬美元,西班 牙對外銀行通過旗下子公司以股權創投方式參與了Coinbase的C輪融資等。三是與初創公司合作。例如巴克萊銀行在技術孵化和加速器專案中與區塊鏈初創 公司合作,澳大利亞聯邦銀行和開源軟體Ripple合作組隊,建立了一個在其子公司之間互相支付轉賬的區塊鏈系統等。

遠在美國矽谷的創業者們聚焦於儲存和應用,誕生了一批專注於比特幣應用和區塊鏈技術的創業企業,它們離普通 使用者更近:商業支付、跨境結算讓數字貨幣超越技術層面的協議,真正具有了貨幣的屬性,例如OKLink用區塊鏈技術為金融機構和個人構建出一個快速、高 效、安全的全球化金融網路。更值得稱許的是,越來越多的創業者嘗試在產業鏈最上游的區塊鏈、資料探勘等領域做基礎設施層面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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