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碼能不能不要寫得這麼爛?!

發表於2015-10-22

我是一個研二的即將實習和畢業的普通屌絲研究生,帶著幾個研一的同學一起做資料探勘專案。為了在畢業的時候防止青黃不接導致老師不讓我畢業,於是從他們剛進實驗室起,就“開始了設計模式和程式碼風格的培養”。具體的做法,就是扔給他們“大話設計模式”和金旭亮老師的“.NET 4.0物件導向程式設計漫談”。於是專案接著做,我也很忙沒怎麼看過他們寫的程式碼,直到昨天閒的沒事,翻開SVN看各種他們寫的程式碼,然後就很崩潰… 列舉如下:

1. 以前命名變數用a1,a2,a3,現在好多了,但能不能別用漢語拼音?聚類的函式就算不寫ClusterMethod, 但也不要叫JuleiMethod 啊! 有了繼承,那個新類怎麼也得反應改進特點吧,最少也不能叫 XXXFinal, XXXTest, 或者XXX2吧?

我在想,這個GuoDu又是什麼?過度?國度?我實在想不到資料探勘領域還有這個拼音的東東。

2. 超大類! 大到什麼程度呢? 五百行?不,一千行?不,是五千行!一個MainWindow的類裡面,洋洋灑灑五千行程式碼,100個變數,50多個函式,功能倒是實現了,可是程式碼滾動條都細的看不見了,敢不敢把邏輯分開啊? “單一職責”真是發揮到淋漓盡致:一個類把一個老師的任務搞定!

3. 你是懶還是勤快?幾個類的功能差不多,只有一些細節不同,就算不做繼承吧,也別把一樣的函式拷貝四五遍啊。下面是兩個不同類的截圖:

4. 截圖同上。 一個物件可能是繼承樹裡的葉子節點,在程式設計的時候這個基類沒有你想要的屬性,但不需要每次都as 吧? 如果是單個變數,在程式碼前as並判斷非空不就好了?

若是個集合,在程式碼開始時通過LINQ語句提取集合中相應型別不就好了? 看到那麼多as,你不覺得很煩麼?

5. 一個類裡面有很多個引數,但能不能不要把所有的引數設定都寫到建構函式裡面啊,你有10個引數,就要寫十個參量的建構函式?能不能做成預設值?其他做成屬性訪問器不就好了?

6. 能別這麼酷愛單例模式和靜態變數和方法啊? 我知道你用單例和靜態很爽,到處都能呼叫,可是,記憶體回收呢?程式碼擴充套件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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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怎麼說這個詞典也能佔個200M記憶體,你為了方便一個單例就搞定了,你讓它啥時候被GC回收啊?

7. 我要你把一個程式碼從JAVA移植到C#上,還真是夠辛苦,JAVA沒有屬性訪問器,但是C#裡面有啊,幹嘛還在C#上把所有的屬性都加上個 getXXX() 和setXXX()方法。 你真勤快!而且還加上了javadoc風格的註釋,真是辛苦你了

8. 程式碼註釋是用來說明程式碼的,稍微有些個註釋掉的東西還是能理解的,可是,你一個長長的程式碼檔案裡,註釋比原始碼多好幾倍,都是以前隨便寫的測試程式碼,廢棄的程式碼,捨不得刪,可是,後來你再看過嗎?你都沒看過,這些大段的註釋除了礙眼有什麼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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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蛋疼的在集合中刪除元素!

你學會了foreach, 可愛的迭代器模式,於是和我一樣,不喜歡寫for迴圈了。哪天你問我,foreach中remove會報錯!我說,當然會報錯,於是你在外面new一個集合,把要刪的全拷貝進去,然後再來個for迴圈拷出來,然後。。。還是不對,最後只能再用for迴圈了。看得我都要心碎了,我們先不說效能,用LINQ寫一個擴充套件方法RemoveElement不就好了?

然後,你在實現IList介面上的集合都能刪除元素了,並且還能通過一個委託做一些操作,多舒服啊…

10.  你會在一個類的成員裡很高興的定義一個變數,比如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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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隨機數產生器ran, 然後私有成員還很勤快的寫了get,set訪問器,下面詭異的arrh,這都不說啥了,關鍵是下面:

這個變數被你在函式中輕易的覆蓋了,覆蓋了也不管,反正好像程式結果也是正確的,可是以後沒這麼走運怎麼辦?

11.  你不懂什麼叫寫“庫”,只知道寫程式碼,程式碼重用就是程式碼搬運工,從這邊拷貝到那邊。真正的庫是什麼?穩定,高效,好用,擴充套件性強。 到現在都沒寫過一個庫,老師佈置什麼任務,新開一個工程,名字命名成XXXTest, 然後一頓狂敲,畢業時候,工作就是那麼20多個不同的資料夾,所有程式碼都是給自己寫給自己看,到最後連自己都看不懂了… 那些能夠重用的功能,為什麼不好好重構一下,以後肯定還能用得著啊!

12. Console.WriteLine(“xxxxxxxx”)

Console.WriteLine(“xxxxxxxx”)

Console.WriteLine(“xxxxxxxx”)

你給寫的類庫,裡面全是這些控制檯輸出,做Console程式還好,一個大黑框嘩嘩嘩的輸出出來,可是,做WPF介面程式和WCF呢?你總不至於輸出到VS裡那個小小的除錯視窗吧!我哪天想讓你輸出到txt檔案,你是不是就傻眼了?  敢不敢用用專門的日誌元件,比如log4net!

13.  C風格的C#, 裡面全是陣列,陣列,陣列。。。。。。太怨念了。.NET瘋了會搞那麼多集合和介面進去?全用陣列不就得了?

兩個集合的對應元素需要做加法,你是這麼做的:

可是,如果這個程式碼被執行1000遍,你就要new一千次陣列,且不管GC效率如何,這種需求你完全可以返回一個IEnumerable過去,通過類似LINQ的延遲計算進行,也不用生成這麼多陣列啊啊啊。。。。

13. for迴圈啊!

能不能寫個for迴圈?敢不敢? 不僅如此,你都願意為一塊僅僅有細微差別的程式碼複製十遍,卻不敢寫一個for迴圈?

14. 做介面時候的事件引用器…

在介面上,你會在每個按鈕,每個選單雙擊一下,然後在C#程式碼中,敲事件處理程式,無非就是一堆變數賦值,一堆初始化等等,若你是做Winform,那我也就勉強不說什麼了,可是你做的是WPF,這麼緊密的耦合,讓以後我改介面或者改邏輯的時候怎麼辦? 敢不敢去學一下繫結和MVVM?

15. 還有無數的槽點,比如你會在程式位置輸出幾百兆的txt檔案方便你除錯,然後就都被你無良的上傳到SVN上面去了,SVN也從來不正確使用,也不管衝突不衝突就直接點確定,最最讓我不能忍受的是:

哼!明天開會收拾你!

學弟們如果看到這篇文章,千萬別記恨我,或者到導師那邊告我狀,我還是很想正常畢業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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