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那些事】不完整的抽象&多方面抽象&未用的抽象&重複的抽象

CoderFocus發表於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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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型壞味

不完整的抽象

抽象未支援所有互補或相關的方法時,將導致這種壞味。

為什麼要有完整的抽象?

一種重要的抽象實現手法是建立內聚而完整的抽象。抽象未支援相關的方法時,可能會影響抽象的內聚性和完整性。如果抽象只支援部分相關的方法,其使用者就可能不得不自己去實現其他的功能。客戶程式可能嘗試直接訪問抽象的內部實現細節,此時帶來的副作用是違反封裝原則。

一些常見的互補方法對

Min/Max Open/Close Create/Destroy Get/Set
Read/Write Print/Scan First/Last Begin/End
Start/Stop Lock/Unlock Show/Hide Up/Down
Source/Target Insert/Delete First/Last Push/Pull
Enable/Disable Acquire/Release Left/Right On/Off

現實考慮

###禁止特定行為

設計人員可能有意識地做出不提供堆成或配套方法的設計決策。例如在只讀集合中,包含Add()方法,而不包含Remove()方法。

使用單個方法而不是成對的方法

例如用SetEnabled(bool)替換Enable()和Disable(),傳入true代表啟用,fasle代表禁用。

多方面抽象

抽象被賦予不止一項職責時,將導致這種壞味。

##為什麼不可以有多方面抽象?

單一職責原則指出,抽象必須承擔單一而明確的職責,且必須完全封裝該職責。抽象承擔了多種職責時,意味著它將受多種原因的影響而需要修改,設計的修改頻率與其缺陷數之間存在很強的正相關關係。這意味著多方面抽象存在的缺陷可能更多。

多方面抽象的潛在原因

通用抽象

引入使用通用名(如Item,Order,Product,Image)的抽象時,它常常會成為佔位符,用於提供所有相關(但未必屬於它)的功能。抽象的命名代表了這個抽象的職責,命名太通用,隨著系統的迭代,抽象會慢慢承擔多種職責。感同身受!!!

未定期重構

對類進行了大量修改而沒有定期重構,長此以往,可能就會在類中引入了額外的職責。

混合關注點

沒有對關注點分離給予足夠的重視。

重構建議

類承擔了多種職責時,就不是內聚的。可以使用“提取類”來進行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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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提取類重構多方面抽象

未用的抽象

建立的抽象未用(未被直接使用或繼承)時,將導致這種壞味。有以下兩種表現形式:

  • 未引用的抽象:未用的具體類
  • 鰥寡抽象:沒有任何派生抽象的介面/抽象類

為什麼不可以有未用的抽象?

設計中的抽象未被使用,就沒有發揮任何作用,因此違反了抽象原則。未實現的抽象類和介面時多餘的或憑空想象出來的概括,因此是不需要的。

##未用的抽象潛在原因

憑空想象的設計

試圖設計"永不過時"的系統或在其中包含"未來可能用得著"的抽象時,將導致這種壞味。

不斷變化的需求

需求不斷變化,為滿足早期需求而建立的抽象可能已經不再需要。如果將其留在設計中,它將變成未用的抽象。

維護過程中留下的垃圾

維護或重構時,如果不清理舊的抽象,可能留下未引用的抽象。這點深有體會,所以一直要求組員在重構的過程中,一定要把舊程式碼刪除。如果不這樣做,過期的和未用的程式碼將導致程式碼庫急劇膨脹,重構的程式碼和未重構的程式碼糾纏在一起,程式碼的可理解性、閱讀體驗極差。而且如果你重構的舊程式碼你不負責刪除,其他人就更不知道如何下手了,久而久之這些舊程式碼就會變成BUG的溫床。註釋掉舊程式碼也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太影響閱讀體驗。其次,現在的程式碼版本控制工具功能強大,即使刪除錯了程式碼,也可以通過版本控制工具找回。所以舊程式碼必須死。

擔心破壞既有程式碼

不確定是否還有其他程式碼在使用想要刪除的舊程式碼。

重構建議

將未用的抽象從設計中刪除。對於可能還有客戶程式在使用的API,直接刪除不可行,可將這些抽象標記為''過期的''或"已摒棄",明確地指出在新開發的客戶程式中不得使用它們。

[Obsolete]
public class Report
{
}
複製程式碼

現實考慮

類庫和框架通常以抽象類或介面的方式提供擴充套件點,這些抽象類可能在庫或框架中未被使用,但它們是供客戶程式使用的擴充套件點,因此不屬於未用的抽象。

重複的抽象

兩個抽象的名稱、實現或兩者相同時,將導致這種壞味。

  • 名稱相同

    兩個不同的抽象重名將影響可理解性。

  • 實現相同

    多個抽象的成員定義在語義上相同,但在設計上沒有捕獲並使用這些實現中相同的元素。在繼承層析結構中,如果多個兄弟抽象的實現相同,可能意味著存在的是"未歸併的層次結構"壞味。

  • 名稱實現都相同

##為什麼不可以有重複的抽象?

重複程式碼是軟體萬惡之首。所以我們要極力避免重複。

如果多個抽象的名稱相同,將影響設計的可理解性:客戶程式碼開發人員將不知道使用哪個抽象。

如果多個抽象的實現相同(程式碼相同),將難以維護:修改其中一個抽象的實現時,常常需要修改其它所有重複抽象的實現。這不僅增加了修改負擔,還可能引入難以發現的微小BUG。為縮小修改範圍,必須儘可能避免重複。

重複的抽象潛在原因

複製貼上程式設計手法

CV程式設計師複製並貼上程式碼,而不應用合適的抽象。

即興維護

經過多年的修復或改進後,軟體將包含"殘留",其中有大量重複的程式碼。

交流不暢

不同時期通常由不同的人員負責維護軟體,他們對軟體的瞭解不徹底,編寫了原來就有的類或方法,導致軟體包含重複的程式碼。

###類被宣告為不可擴充套件的

類被宣告為不可擴充套件的,無法重用程式碼,只能複製程式碼,建立修訂版本。

重構建議

對於名稱相同的重複抽象,可以將其中一個抽象改為不同的名稱。

對於實現相同的重複抽象,如果實現完全相同,可將其中一個抽象刪除。如果實現稍有差異,可將相同的實現歸併到另一個類中:這可以是層次結構中的基類,也可以是重複的抽象可引用或使用的既有類或新類。

現實考慮

適應變化

導致重複抽象的一個原因是,要同時支援同步和非同步變種。

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相同的型別名

對於大型系統,建立完全統一的領域模型要麼不可行要麼不划算。領域驅動設計提供的一種解決方案是,將大型系統分成多個"界限上下文"。採用這種方式,不同上下文中的模型可能包含同名的型別,但是這是可以接受的。

語言未提供重複避免支援

在JDK中,有很多的重複的方法和類,這是因為沒有對基本型別提供泛型支援。但是在.Net中就不會有這麼多重複的方法和類,因為C#對基本型別提供了泛型支援。

參考:《軟體設計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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