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自信後的JavaScript沉澱

Mylin發表於2015-06-12
昨天去面了Glow的web前端,客觀的說面試不是很難,但所問的兩個基本問題確實戳中了我的要害,this的理解和prototype的運用,直接編寫一個基本函式實現,沒答好,掛了。今天特意找了《JavaScript語言精粹》來細讀,特意把要點記錄,很凌亂。JS是若型別語言,函式是程式設計。NaN不等於任何值,包括他自己。Js只有一個數字型別,是64位的浮點數。有一個物件math,它包含一套作用於數字的方法。JS包含一種原型鏈的特性,允許一個物件去繼承另一個物件的屬性。一個物件字面量是包含在一對花括號中的另個或多個鍵值對。物件通過引用來傳遞,永遠不會被複制。hasOwnProperty方法不會檢查原型鏈,對原型鏈的檢測過程稱為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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