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這一年(附各地比特幣監管態…

qq53016353發表於2016-04-18

從“闖禍”或是“監管”的角度,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今年都相對“低調”。

沉寂了一年的數字貨幣,只在年底因“伊斯蘭國”(IS)和“MMM互助金融”,才陸續又有一些指責其洗錢的聲音。

各地政府和監管部門的態度也依然多為“在調查”和“在評估”階段。除紐約州的Bitlisence外,實際監管措施並未出臺。

2015年底比特幣的大幅升值,就有聲音認為與恐怖組織洗錢及MMM傳銷涉比特幣有關。

據德國《明鏡》週刊報導,七國集團計劃加強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監管,懷疑IS在利用比特幣祕密轉移資金。

巴黎恐怖襲擊發生後,歐盟委員會也曾公開表示,正在評估例如比特幣這樣的數字貨幣,是否會被用作恐怖主義和洗錢。

進一步的例證是,一個匿名為GhostSec的黑客組織11月16日稱,其成員在IS的網路中發現使用比特幣融資的證據。根據該宣告,IS手中掌握著一個比特幣錢包(賬戶),其中存有價值約300萬美元的比特幣。

MMM的模式是,把參與者分為“提供幫助者”和“尋求幫助者”,兩者互相配對,投資人先以“提供幫助者”的身份,給“尋求幫助者”提供資金,然後獲 得一種名為“馬伕羅”的虛擬物品;15天之後,參與者可以以“尋求幫助者”的身份,與新的“提供幫助者”配對,賣出“馬伕羅”套現。

對會員來說,MMM最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其靈活投資、超高收益、短期套現:60元起投,每天獲得1%的利息,15天即可申請套現,最長30天必須出局重新投資。按照每月30%的利息進行滾動投資計算,其一年之後的本息總額大約是原來本金的23.3倍。

MMM採用比特幣進行交易,僅MMM一個被暴露的比特幣賬戶中就發現交易了接近290萬個比特幣,按照當前每個比特幣2500元粗略計算,其總價值超過70億元。

中國銀監處非辦釋出了一則對MMM的風險預警提示,稱“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繫,一旦資金鍊斷裂,參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

2015年另一件幣界的大事,就是紐約州領先全世界推出了Bitlisence,簡單來說就是對數字貨幣採取牌照準入的監管方式。2015年上半年評議,下半年正式執行。

美國紐約州對於數字貨幣的監管雖走在前列,但依然免不了市場對其監管過嚴和扼殺創新的指責。

BitLicense 正式出臺的結果是紐約州的一些公司準備申請牌照,而更多的公司紛紛搬離紐約。

因為BitLicense的監管條例比銀行的要求還要高。其中主要條款有:比特幣企業的所有員工和創始人要進行背景調查,並將指紋提交給聯邦調查局;提供美元信託帳號;個人交易超過一萬美元需要通知相關管理機構;開展商業活動需要書面許可;制定安全應對機制;提供季度金融報告;保留十年內的交易記錄等。

網際網路金融時代(國外稱為科技金融fin-tech),數字貨幣到底怎麼管?

比特幣這一年(附各地比特幣監管態度)

中國央行在2014年對以比特幣為代表得數字貨幣進行了較為嚴格的監管,但是在2015年並未有進一步明確表態。

央行在《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中明確表態: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理由包括比特幣沒有國家信用支撐,沒有法償性和強制性;規模存在上限,難以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缺乏中央調節機制,容易被過度炒作,導致價格劇烈波動,無法成為計價貨幣和流通手段;具有很強的可替代性,很難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

央行擔心比特幣的網路交易平臺容易產生價格操控和虛假交易等行為;比特幣價格缺少合理的支撐,容易淪為投機炒作的工具;比特幣交易具有較高的隱蔽性、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點,為毒品、槍支交易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便利。

央行還曾兩度下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2013年12月,中國央行在其網站宣佈比特幣在中國為“非法貨幣”,央行已聯合四部委發出《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並提醒公眾不要參與炒作。

2014年3月中旬央行向各分支機構下發了一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風險防範工作的通知》,該檔案要求各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關閉十多家境 內的比特幣平臺的所有交易賬戶。這意味著金融機構為比特幣網站平臺的交易賬戶開戶為不合法,除非現金交易,比特幣的投資者無法在中國境內為交易進行銀行轉 帳、第三方支付。

中國香港:沒有必要監管比特幣“ 今年三月份,香港政府官方發表宣告稱“比特幣對金融體系不構成顯著威脅”。2013年底,香港金融管理局公開宣佈,比特幣不屬於其管轄範圍。

香港金融服務部和財政部認為“沒有必要通過立法來規範虛擬商品交易,或禁止人們參與這樣的活動”。

台灣:在比特幣問題上保持中立

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在11月發表了一份最新宣告,表示在比特幣監管問題上保持中立。

此前,媒體盛傳FSC將會把比特幣列為不合法的支付工具。並且,FSC認為比特幣並非法償貨幣,因此比特幣的交易行為,應視作虛擬商品交易。消費者如因交易比特幣遭詐騙,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若有人用比特幣洗錢,則適用“洗錢防制法”。

美國加州:比特幣合法“ 2015年3月,加州眾議院批准了一項名為AB 1326的法案,要求以類似銀行的監管方式對數字貨幣公司進行監管。例如比特幣。這也明確比特幣企業將在許可指導方針下執行。

根據該項法案,不僅是比特幣,所有形式的替代性數字貨幣都將合法化。

如果獲得加州參議院批准,法案將在2016年1月1日生效。這項法案規定:申請加州比特幣執照的註冊費是5000美元,每年的年費是2500美元。

俄羅斯:比特幣兌換盧布者,可能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俄羅斯央行已表示會採取反對的措施,將會把使用比特幣視為不當的行為,而這一觀點也得到俄羅斯總理普京的支援。

一年多以來,俄羅斯聯邦的財政部門(國家的經濟立法機構)已多次堅決反對讓比特幣成為政府發行貨幣的替代品。

俄羅斯財政部副部長表示,該部門正擬定一項法律草案,將對那些把加密貨幣轉換為盧布的人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厄瓜多:禁止比特幣,建立國家數字貨幣“ 2014年,厄瓜多國民大會通過了修改國家現有貨幣和金融法律的法案,法案禁止比特幣和其他去中心化 數字貨幣,並將發行由本國央行背書、本國流動資金支援的數字貨幣,由國家中央銀行背書,並整合到其廣泛的金融系統,由國民議會監管。發行數量將視本國國民 需求而定。

法案規定“所有公共及私立機構必須和合作性的金融機構一起參與構建該電子貨幣系統。”金融機構必須為“現有的全部服務和將來可能提供的服務”提供電子清償選項。因此每家銀行都要在國有的電子貨幣系統下開立賬戶。

厄瓜多的官方貨幣是美元,因此電子貨幣將“與美元等價,並可以兌換成美元”。

該決議顯示,電子貨幣系統的目標是“增強支付系統的效率,促進國家的經濟穩定性。”

玻利維亞:禁止所有數字貨幣“ 玻利維亞中央銀行於2014年正式下令禁止不由政府發行或管理的任何貨幣.”

這是該國中央銀行釋出的首份關於數字貨幣的公告:“使用任何不由一個政府或一個被(政府)授權的實體發行和控制的貨幣是非法的。”

該國家央行鍼對數字貨幣釋出宣告稱,“使用任何由非政府授權發行和控制的貨幣是非法的”並且“禁止公民定價任何未通過國家批准的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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