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選擇器權重計算規則

武文博KevinLM發表於2017-10-24

其實,CSS有自己的優先順序計算公式,而不僅僅是行間>內部>外部樣式;ID>class>元素。

一、樣式型別

  1、行間

<h1 style="font-size:12px;color:#000;">我的行間CSS樣式。</h1>

 

  2、內聯

<style type="text/css">
   h1{font-size:12px;
      color:#000;
      }
</style>

   3、外部

<link rel="stylesheet" href="css/style.css">

二、選擇器型別

  1、ID  #id

  2、class  .class

  3、標籤  p

  4、通用  *

  5、屬性  [type="text"]

  6、偽類  :hover

  7、偽元素  ::first-line

  8、子選擇器、相鄰選擇器

三、權重計算規則

  1. 第一等:代表內聯樣式,如: style=””,權值為1000。
  2. 第二等:代表ID選擇器,如:#content,權值為0100。
  3. 第三等:代表類,偽類和屬性選擇器,如.content,權值為0010。
  4. 第四等:代表型別選擇器和偽元素選擇器,如div p,權值為0001。
  5. 萬用字元、子選擇器、相鄰選擇器等的。如*、>、+,權值為0000。
  6. 繼承的樣式沒有權值。

四、比較規則

  1. 1,0,0,0 > 0,99,99,99。也就是說從左往右逐個等級比較,前一等級相等才往後比。
  2. 無論是行間、內部和外部樣式,都是按照這個規則來進行比較。而不是直觀的行間>內部>外部樣式;ID>class>元素。之所以有這樣的錯覺,是因為確實行間為第一等的權重,所以它的權重是最高的。而內部樣式可能一般寫在了外部樣式引用了之後,所以覆蓋掉了之前的。
  3. 在權重相同的情況下,後面的樣式會覆蓋掉前面的樣式。
  4. 萬用字元、子選擇器、相鄰選擇器等的。雖然權值為0000,但是也比繼承的樣式優先。

五、!important

  1. !important 的作用是提升優先順序,換句話說。加了這句的樣式的優先順序是最高的(比內聯樣式的優先順序還高)。
    <style>
        p{
            color:red !important;
        }
    </style>
    <p style="color:blue;">我顯示紅色</p>    
  2. ie7+和別的瀏覽器對important的這種作用的支援度都很好。只有ie6有些bug
    p{
      color:red !important;
      color:blue;    
    }//會顯示blue

    但是這並不說明ie6不支援important,只是支援上有些bug。看下面

    複製程式碼
    p{
      color:red !important;  
    }
    p{
      color:blue;  
    }
    //這樣就會顯示的是red。說明ie6還是支援important的。
    複製程式碼

六、例項

  1. 複製程式碼
     a{color: yellow;} /*特殊性值:0,0,0,1*/
     div a{color: green;} /*特殊性值:0,0,0,2*/
    .demo a{color: black;} /*特殊性值:0,0,1,1*/
     .demo input[type="text"]{color: blue;} /*特殊性值:0,0,2,1*/
     .demo *[type="text"]{color: grey;} /*特殊性值:0,0,2,0*/
     #demo a{color: orange;} /*特殊性值:0,1,0,1*/
     div#demo a{color: red;} /*特殊性值:0,1,0,2*/
    
    <a href="">第一條應該是黃色</a> <!--適用第1行規則-->
    <div class="demo">
        <input type="text" value="第二條應該是藍色" /><!--適用第4、5行規則,第4行優先順序高-->
        <a href="">第三條應該是黑色</a><!--適用第2、3行規則,第3行優先順序高-->
    </div>
    <div id="demo">
        <a href="">第四條應該是紅色</a><!--適用第5、6行規則,第6行優先順序高-->
    </div>

    複製程式碼

  2. 一、優先順序分類

    通常可以將css的優先順序由高到低分為6組:

    1. 第一優先順序:無條件優先的屬性只需要在屬性後面使用!important。它會覆蓋頁面內任何位置定義的元素樣式。ie6不支援該屬性。
    2. 第二優先順序:在html中給元素標籤加style,即內聯樣式。該方法會造成css難以管理,所以不推薦使用。
    3. 第三優先順序:由一個或多個id選擇器來定義。例如,#id{margin:0;}會覆蓋.classname{margin:3pxl}
    4. 第四優先順序:由一個或多個類選擇器、屬性選擇器、偽類選擇器定義。如.classname{margin:3px}會覆蓋div{margin:6px;}
    5. 第五優先順序:由一個或多個型別選擇器定義。如div{marigin:6px;}覆蓋*{margin:10px;}
    6. 第六優先順序:通配選擇器,如*{marigin:6px;}

  3. 三、優先順序不起作用

    如果遇到了似乎沒有起作用的css規則,很可能是出現了特殊性衝突。這時可以在選擇器中新增他的一個父元素的id,從而提高他的特殊性。如果這能解決問題,就說明樣式表中其他地方很可能有更特殊的規則,他覆蓋了你的規則。此時需要檢查程式碼,解決特殊性衝突,讓程式碼儘可能的簡潔。

    轉自: http://www.cnblogs.com/dq-Leung/p/4213375.html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