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工作安排,前期,廣東省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對我省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組織開展統計調查工作。據統計,截至 2021 年底,廣東共有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近 2 萬家,約佔全國的 1/4;從業人員約 21 萬人,佔全國從業人員的 23.1%。本次抽樣調查,採取網上問卷調查方式,共抽取原始樣本 850 家,調查回收有效問卷 791 份,回收率 93.1%。本報告基於調查回收的 791 份有效問卷,對比 2021 年、2020 年統計調查資料分析研究形成。
一、主要結論
(一)機構規模不斷擴大
對比 2021 年、2020 年受訪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在 11-50 人及 50 人以上的機構佔比逐年升高,機構規模正不斷擴大。
圖 1 2020-2022 年服務機構規模變化情況
2022 年,48.5% 受訪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有招聘新員工,平均每家機構招聘人數為 3.09 人,調離(離職)2.43 人,平均單家機構淨增加 0.67 人。在有新進員工的機構中,46.1% 的機構新進有應屆畢業生,年齡主要集中在 20-30 歲之間。
(二)人才結構逐年最佳化
32.7% 受訪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擁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相較去年上升 5.2%,上升趨勢明顯。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從業人員數量共 1904 人,佔全部從業人員的 14.8%,單個機構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平均人數為 2.41。
2022 年擁有高階技術職稱人員的機構佔 15.4%,平均每家機構擁有 0.46 人;擁有中級技術職稱人員的機構佔 30.0%,平均每家機構擁有 0.91 人。
圖 2 2020-2022 年擁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機構佔比
(三)服務範圍不斷擴充
受訪機構中,有 710 家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佔比為 89.8%;343 家有開展智慧財產權諮詢服務,佔比為 43.4%;184 家有開展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佔比為 23.3%;180 家企業有開展智慧財產權資訊服務,佔比為 22.8%;63 家機構有開展智慧財產權培訓服務業務,佔比為 8.0%;44 家有涉及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的機構,佔比為 5.6%。
圖 32022 年廣東省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服務型別情況
50.9% 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向國內企業或個人提供涉外智慧財產權服務,比 2021 年增長了 6.7%。18.8% 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為海外客戶提供服務。規模越大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提供涉外智慧財產權服務的比例越高。
圖 4 各規模機構有開展涉外服務的佔比情況
(四)數字化轉型尚在起步階段
在提供智慧財產權服務、生產服務產品相關環節中,29.2% 的受訪機構已經利用人工智慧、大資料、雲端計算、區塊鏈、網路通訊等數字技術。有利用數字技術的機構,超過八成用於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兩成左右用於開展諮詢服務、資訊服務和法律服務。
圖 5 各服務型別利用數字技術的情況
受訪機構認為數字化轉型對智慧財產權各類服務的效率質量提升有促進作用,其中對代理服務最為明顯。規模較大的機構大部分已主動進行數字化轉型,50 人以上的受訪機構中有超過六成已利用數字技術;而規模較小的機構雖認可數字轉型的促進作用,但自身轉型程度較低,對人工智慧、大資料、雲端計算等數字技術方面人才的招錄意願也相對較低。
圖 6 各規模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利用數字技術的情況
(五)激勵政策受惠面擴大
調查顯示,享受過激勵政策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佔比為 62.6%,比 2021 年上升 5.4 個百分點,政策受惠面持續擴大。其中,受訪機構表示稅賦減免和財政資助對營業收入的影響最大。
圖 72020-2022 年享受過激勵政策的機構佔比
二、存在問題
(一)機構服務高階化多元化仍不足
目前,廣東還缺乏在國內具有影響力的品牌服務機構,受訪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主要開展一項服務型別,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受限於規模和專業度,業務主要依靠基礎代理服務。同時服務機構資訊化能力還不足,僅有一成左右的機構表示已實現數字化轉型與整合,形成服務與管理一體化。
(二)服務機構的人才需求與人才隊伍建設仍有差距
調查顯示,服務機構對高學歷、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逐漸上升,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的機構佔比對比前兩年有所上升,而單家機構的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的擁有人數對比上一年有所流失,人工智慧、大資料、雲端計算等數字技術方面人才或其他複合型高階人才的缺口較大。
(三)服務業發展區域不平衡
調查顯示,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水平在地區上呈現出發展不均衡的特點,服務能力較好的機構主要集聚在廣州、深圳、中山、東莞等城市集聚的服務機構數量多,業務鏈條長、服務質量高、從業人員多的特點。其他城市的服務機構業務範圍主要集中在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能力與產業發展不匹配的問題突出。
(四)疫情等因素對機構發展有影響
新冠疫情對服務機構的業務收入和業務擴充效率影響較大。受訪的服務機構總體認為各智慧財產權服務型別的利潤變化有所減少,尤其是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67.5% 的機構表示代理服務的利潤對比上一年度有所減少。除新冠疫情影響外,服務業發展過程中還存在惡性競爭和需求不足等問題。
三、對策建議
高水平發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是廣東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的重要任務,針對本次調查結果,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在堅持市場化、社會化基礎上加大對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的政策扶持,特別是資金和人才支援,鼓勵社會資金投入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形成匯聚各方力量發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的新局面。探索稅賦減免和財政資助政策,加大對小規模服務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
(二)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監管
加強和規範智慧財產權服務領域事中事後監管,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快制定和實施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自律和外部監管。建立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信用體系,對於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服務機構,在有關智慧財產權政策扶持、機構培育、人才選拔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取消資格。
(三)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創新發展
鼓勵服務機構多元化、高階化發展,深耕細分領域服務與綜合服務協同發展,擴充智慧財產權運營、投融資、專利保險、資產評估等業務範圍,創新服務模式。支援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充分利用資訊化和數字化、智慧化技術,開發便捷式查詢檢索工具、視覺化資料統計分析工具,提升服務能力。
(四)提升智慧財產權涉外服務能力
廣東是外向型經濟,海外智慧財產權服務需求旺盛。調查顯示,服務機構的客戶範圍呈現擴大的趨勢,應著力培育涉外服務機構品牌,加大涉外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鼓勵服務機構與國內外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合作,為創新主體提供海外智慧財產權服務。
(五)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
制定智慧財產權人才激勵政策,完善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評價激勵、流動配置機制。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幫助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引進、培育人才。針對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服務需求,建立專業化、標準化人才培訓體系,完善政校企人才聯合培養機制,支援高等院校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專業碩士(MIP)學科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職稱評價機制,滿足不同層級、類別、領域從業人員的職稱評價需求。
(六)夯實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基礎建設
完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加快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中心建設,建設智慧財產權大資料服務平臺,加大資料資源和資訊資源供給力度,提升服務機構獲取資料的便利性、準確性、及時性。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預審、審查服務機制作用,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的專業能力。
(七)引導區域服務業協同融合發展
發揮珠三角城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輻射帶動作用。一方面,以產業園為介面匹配供需,引導高階服務機構與粵東、粵西、粵北創新主體深度對接,促進高階服務業向產業區域縱深延伸。另一方面,建立區域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合作機制,在人才培訓、業務擴充、資源互通等方面深化合作,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整體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