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新風口:超級App

FinFish發表於2022-11-07
Superapp(“超級App”)最近甚囂塵上。在本週正在舉行的香港科技周2022(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第一天即專門組織了一個圍繞superapp的圓桌論壇,很可能是這個概念出現以來,首次在金融行業的嚴肅討論。凡泰極客(主要產品: FinClip )作為主打這個門類技術的線上參展商,當然是密切關注。
在分享此次論壇中相關內容前,先給不熟悉這類技術的朋友梳理一下,怎麼國內市場“司空見慣”的超級App,成了Gartner的2023年十大戰略技術趨勢預測中的一種,並在此前後已經燃燒到金融業中。
國內網際網路上的超級App現象,並非沒有引起國際關注,但是直到今年才成為熱點。這可能還得一定程度上歸功於馬斯克。

馬斯克的X App

馬斯克不吝嗇於對中國某些現象級超級社交平臺的溢美之詞,收購Twitter之前,就屢屢提出過要打造一個類似的“X App”,或者叫“Everything App”,讓衣食住行、資訊新聞、消費娛樂都可以一站式向使用者提供,透過建立龐大、繁榮的數字生態,讓消費者獲得良好的服務體驗以及巨大的便利。
成功收購Twitter後,這一宏偉計劃變得更加可行。馬斯克曾經說過,收購Twitter的原因之一,就是能改造它,為實現“X App”開闢道路。
誠懇的講,海外網際網路上的內容互動體驗是比較差的,這也是馬斯克本人所曾經抱怨過的點之一。資訊內容都是網頁,其中穿插著各種廣告浮窗、彈窗,在移動網際網路上體驗尤其糟糕,令人不勝其煩。即使是使用新聞聚合類的應用,它們實際上也不過是把網頁內容扒過來,根據使用者偏好過濾過濾,透過一些介面去組合一下,形成幾個“豆腐塊”展現給使用者,當點開的時候,依然充斥各種令人出戏的不相干廣告。有時讓人懷疑是在90年代Web 1.0時代的世界。
移動網際網路時代開始盛行的智慧手機App,雖然說人機互動體驗優於網頁,更加適合在掌中那彈丸之地用拇指操作,但從開放的角度看,App是 對開放網際網路的一種反動,一個個App都是黑盒子、資訊孤島,彼此連線不便,難以產生網路效應,在以連線為核心的數字化時代,它甚至未必是最佳的數字化內容形態。
超級App的應運而生,我們看起來是非常自然的。網際網路大平臺們,一方面需要保持一定程度的開放性性以實現互聯互通,另一方面也需要集中可控的管理與運營。可以說,這依然是一個“中央集權”與“分散式經營”的平衡、折衷。
作為App,它顯然沒有無邊無界的“瀏覽器+網頁”那麼開放,但是它也不是普通App那麼封閉,它是一個半開放的數字生態 - 誰都可以“入駐”平臺,但所提供的內容與服務,顯然是受到平臺監管。
超級App在數字化時代特別有價值,因為它 重新定義企業間的數字邊界

Gartner關於2023年十大戰略技術趨勢

Gartner在2022年的十大戰略技術趨勢中提到了“組裝式應用”,但在其2023年趨勢報告中,“組裝”字眼不再見蹤影,似乎是被“超級應用”替換掉了。根據Gartner所定義,“超級應用是一個集應用、平臺和生態系統功能於一身的應用程式。它不僅有自己的一套功能,而且還為第三方提供了一個開發和釋出他們自己的微應用的平臺”。Gartner預測,到2027年,全球50%以上的人口將成為多個超級應用的日活躍使用者。



技術新風口:超級App

作為自2019年即開始投入相關技術研發的團隊,我們的認知與上圖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也有我們從實踐中形成的獨立看法。

超級App由“小程式”(miniapps)組裝而成

超級App自然是含有無上限的、海量的內容,這些內容的載體是什麼呢?是某種格式的輕量的技術形態(Gartner文中稱為miniapp),雖然潛在能達成這個效果的技術載體會有一些不同的可選項,例如某大企業可以自我發明一種規範、格式,但是自我發明的、非標準的東西,都是沒有生命力的,尤其在考慮到這些內容的提供者是第三方、外部的合作伙伴,這就涉及到他們的開發成本與支援意願。
我們看好的miniapp“格式”,是小程式 - 一種早已為國人所熟悉、正在被國際技術標準組織W3C進行標準化的技術形態。它的好處是,已經被網際網路大平臺所驗證、存量內容豐富、開發人才沉澱多。
一個App要做到“超級”,只有採用標準化的、開放的技術,才有可能吸引海量的內容夥伴。國內網際網路大平臺上動輒幾百萬個小程式,這種規模效應,不僅僅是挑戰平臺運營能力,技術的規範化、標準化和開放,是必要條件。

聚焦數字化可互動動態內容資產的生命週期管理

miniapps,或者說小程式,我們可以理解成一種數字化的內容資產,它裡面含有某個企業向公眾提供服務所涉及的程式碼、資料、文字和多媒體內容,只不過和傳統的靜態的內容相比,它是可互動的、動態的、具備應用軟體形態的。
在內容的供給側,超級App是一個數字內容資產的釋出管理平臺,而平臺上的商家/企業合作伙伴,則是內容的“出版商”,他們負責製作、出版自己的數字內容,而超級App的擁有者,則具有對這些出版內容的發行權。在這一點上,我們的技術和Gartner所提到的“Publication mechanism for miniapps ecosystem”是一致的。
在內容的消費側,超級App向它的消費者使用者,提供了對上述數字內容資產的發現機制,例如搜尋引擎、推薦演算法、陳列與排行等等。如果我們把超級App理解成一個虛擬購物中心的話,那麼進駐其中的商家就是生產與供給自己的數字化內容,而超級App則提供了“購物中心”門口的關於這些商品的廣告陳列與展示,以及找到這些商家店鋪的“導航”。

統一與分離數字內容資產的四個“權益”

在數字化內容資產的視角下看,我們進一步認為,超級App裡面的這些miniapps/小程式(程式碼化的數字服務、業務場景),應該涉及四種權益:
  • 出版權。即這些內容,往往涉及具體的業務邏輯和智慧財產權,屬於誰
  • 發行權,或者叫分發權。即這些內容的上下架的管控權力,屬於誰
  • 流動權。即這些內容在使用者之間的轉發分享,在超級App與其他App之間的傳播分享
  • 使用權。即使用者利用這些內容的授權
平臺化的模式下,往往涉及多方參與。並不是所有的權益都由一方壟斷。超級App顯然是分離和統一這些權益的關鍵載體。對於使用網際網路公共小程式平臺、成為他人生態一員的企業來說,上述的權益歸屬是怎樣的?在數字化時代,企業又應該如何重新建立與掌握屬於自己的權益呢?

實現企業軟體的“超級App化”

擁有超級App,就擁有數字生態,擁有對其中生態成員所“上架”的內容的生殺予奪大權。過去以來,只有網際網路巨頭們具備(1)支撐超級App的底層技術,(2)運營數字生態的能力,(3)流量優勢。
但對於大部分的垂直行業企業而言,所謂“流量”、“海量使用者”的指標並不適用。是不是一般企業就沒有資格去構建自己的“超級”App呢?
首先,怎樣才算是“超級”?如果你的理解是擁有巨大使用者流量的網際網路App才能有資格稱為超級App,則我們不能同意這個說法。我們認為達到“超級”,需要符合這樣一些特徵:
  • App能突破企業邊界,裡面的內容並不見得是你的IT開發提供的,更主要的可能來自於合作伙伴甚至任何開發者。你能借力他人,協同服務使用者
  • App能形成自己的技術生態,提供一定的技術介面、規範、標準,讓任何組織與個人可以基於它們來開發內容。這好比蘋果應用商店與它的數以百萬計App開發者的關係
  • App能支撐大量的第三方功能、內容。讓一個軟體能支援一定的“外掛”,借力第三方來擴充自己的能力、提升自己的價值,這並不是難事(稍微設計好一點的傳統企業軟體也都能具備這樣的技術),難的地方是,你的App能“無上限”的支援這樣的“外掛”的數量,它能解決你與你的外掛提供者之間的信任問題、安全問題、隱私保護問題、管理問題。這方面的Scability(規模化能力),是決定你的App是否“超級”的重要指標
我們相信,上述特徵,是數字化時代任何企業都需要的。任何進行數字化轉型的企業,都需要解決開放與安全可控的平衡問題。因為數字化意味著連線,連線建立在開放的基礎上,而開放的先決條件是安全可控。 超級App這種形態,是集中與分散、管控與開放的統一
超級App的軟體形態,是普通企業可以擁有和利用的,對其平臺化的運營能力,則是可以在技術平臺的支撐下構建的。 打造企業自己的超級App,就是打造企業自己的數字化平臺、自己的數字化生態,只不過透過App讓這些東西可感知、切實可用

數字錢包的未來:從電子支付到超級App

標題就是本次香港金融科技周的一個圓桌論壇。
數字錢包,在Web 2.0世界已經開始演變成網際網路的“基建”。開始的時候它是電子商務、線上消費的基礎設施,再接下來它也成為了很多地區線下消費的標配設施。在全球不少經濟相對落後、銀行覆蓋率低的地區,移動端數字錢包甚至替代了銀行,讓所謂unbanked(沒有銀行賬戶、無法獲得銀行服務)的群體獲得金融服務,實現Financial Inclusion(金融普惠)。在Web 3.0世界,數字錢包可以說是數字世界的“基石”,它就是網際網路的一部分。網際網路使用者要獲得網上的數字服務,不再是訪問某個網站、某個App並進行登入認證,提交資訊向其校驗自己,而是動態下載數字內容(程式碼,也許就是上述的miniapp),然後透過數字錢包向其授權對自己部分資料的使用(以便其提供服務)。
無論在Web 2.0還是Web 3.0世界,數字錢包都是最重要的連線工具,它一邊連線著消費者,另一邊連線著提供線上線下商品與服務的商家,可以說天然具備多邊平臺、生態化這兩個特徵,發展為超級App是順理成章的。
圓桌論壇的討論,有以下的一些來自論壇嘉賓的點(對於起步很早的國內市場而言,並沒有什麼新鮮之處)。
數字錢包以超級App形態出現,將圍繞browsing(瀏覽)、consumption(消費)、lending(借貸)、collection(追繳)的迴圈而進行。超級App聚合了大量商家自行提供的內容(例如小程式化的產品與服務),並透過向消費者提供內容的發現機制(陳列、排行、搜尋、推薦、轉發分享),讓其瀏覽和透過數字錢包進行安全便利的支付,支付時平臺提供必要的授信讓消費者獲得信貸,此後超級App背後的平臺,核心解決的就是風控、減低壞賬的問題。
超級App有助於跟蹤消費者digital footprint(數字化足跡)。這可能是一個飛輪效應,App中提供的內容越豐富,使用者的使用頻繁度越高,平臺對使用者的瞭解越多。
評估使用者的行為、偏好和風險 - 這背後圍繞的核心應用產品是Credit(信用)。也就是建立與利用對使用者的徵信的資料手段。
高利率、高通脹的環境下,市場對BNPL(Buy Now Pay Later - 先買後付)產生訴求。這個就是建立在授信與風控基礎上的“零元購”吧。海外市場BNPL風行,包括在香港市場,涉及BNPL類平臺對消費者的理性消費的引導問題,監管的介入是必然的趨勢。
超級App在Embedded Finance(嵌入式金融)、Embedded Insurance(嵌入式保險)、Embedded Saving(嵌入式儲蓄)的應用。嵌入式金融,在未來十年的市場規模預測是7萬億美元。誰嵌誰?數字錢包作為超級App,把生態合作伙伴的消費場景嵌入進來從而發揮自己的支付作用,固然是一種。但金融機構自身作為非金融平臺的合作伙伴,把自己的金融服務嵌入到對方的超級App中,也是一種。嵌入,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國外的數字錢包+超級App,旅程剛剛開始不久。

FinTech的下一個前沿?

在香港金融科技週一個座談“FinTech’s Next Frontier”中,矽谷著名投資機構AndreessenHorowitz的合夥人Alex Rampell提出,與科技創新相比,金融服務待最佳化的空間很大,金融服務效率和使用者體驗可以說遠遠落後於技術的能力。一個例子,相隔幾千公里的兩個人互相發圖片,瞬間可達。什麼時候金融服務能做到匯款像發照片一樣的效率?這中間的鏈路上所涉及的合規、風控、反洗錢、支付各環節的最佳化,還是非常漫長。另一個例子,iPhone上每個App首次執行時要告知使用者需訪問什麼資料、能否獲得授權,獲准後再提供服務。對於申請貸款、開立賬戶的使用者,什麼時候可以實現類似的機制,反客為主,由金融服務向使用者請求其裝置上的資料訪問權和使用權然後實時(自動化)核准和審批?
FinTech的前沿,可能永遠是在追趕技術的進步吧 - 技術所到之處,就是金融服務搭乘和利用之處。

以超級App為例,它的優勢是:在網站式內容和App之間找到融合,在集中統一與分佈模式之間建立平衡,讓業務的資訊化開發變成“可互動的動態數字內容”釋出,圍繞數字化內容資產的出版、發行、流轉、使用權益促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嵌入式金融服務,支援海量的併發內容生產,支援海量的內容生態運營。傳統金融機構是否是時候考慮透過這樣的技術去建立自己的數字生態,而不僅是成為他人生態的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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