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Z在管理創新應用的制約因素

天行健精益生產發表於2022-08-08

應用TRIZ指導管理的可行性創新已基本得到國內外專家的認同。事實上,自從TRIZ理論出現以來,許多研究者都嘗試將其應用於非技術領域,並取得了許多成功的案例。無論如何,一方面,TRIZ是從對技術領域發明成果的系統研究中產生的,另一方面,由於管理問題的非結構化和藝術化特徵,直接應用TRIZ於管理創新中面臨一些限制因素。

1、領域問題

企業管理創新不僅包括TRIZ當初設定的產品創新領域,還涉及到企業戰略、組織、體系、營銷、生產、人員、商業模式、企業文化等諸多領域。用於發現領域問題的TRIZ工具包括問卷、功能分析和裁減、功能資訊分析和理想解等。這些都不能直接用於管理問題的發現。

但是,由於TRIZ的這些工具本質上是一個調查問題、分析問題、確定問題目標和評價依據的完整過程,與管理領域的方法和工具非常相似,所以只要針對具體的管理問題進行改變,甚至可以直接借用管理領域分析問題的方法和工具,就可以實現確定管理領域的問題。

2、標準問題

TRIZ的核心思想是找到相應的矛盾(衝突),並與轉化模型進行比較。矛盾(衝突)是TRIZ的核心概念。TRIZ認為,解決創新問題的難度取決於問題的描述和標準化。描述越清晰,問題的規範性越高,越容易解決問題。在TRIZ理論中,創新問題求解的過程是一個對問題不斷描述和不斷標準化的過程。

TRIZ問題求解的第二步是將領域問題轉化為標準的TRIZ問題,可以用TRIZ方法處理,這是一個尋找和分析衝突的過程。發明問題的核心是解決衝突,沒有克服衝突的設計不是創新設計。在創新的過程中,衝突是最難解決的問題。TRIZ理論定義的產品創新是以“解決或消除衝突併產生有競爭力的新解”為標誌。影響TRIZ應用及其效果的關鍵約束環節是發現和分析衝突,這一直是TRIZ理論的研究重點。

衝突理論是阿奇舒勒發明的工具之一。有了這個工具,設計師可以為任何給定的衝突找到多種解。衝突由衝突引數體現的。TRIZ專家普遍認為,TRIZ的40項發明原則中的大多數可以用於管理領域,儘管它們應該被賦予不同的內涵;但39個技術引數卻大多不適用,需要根據管理體系的特點篩選相應的管理引數,構建管理衝突矩陣。要實現對管理創新問題的衝突分析,最根本的是針對每一對沖突,篩選解決衝突的原理解,並針對每一對沖突給出衝突解決的方向,從而將領域問題轉化為標準問題,目前該領域尚未出現有影響力的研究成果。

3、標準解

透過對大量專利的分析和研究,TRIZ發現發明問題可以分為兩類,即標準問題和非標準問題。前者可以用“標準解”求解,後者需要用ARIZ演算法求解。TRIZ常用物場模型來分析各種標準問題,標準解是針對標準問題提出的一種解決方案。有76個標準解,分為5個級別。各級中解法的先後順序反映了技術體系的演進過程和方向。這些標準解來源於技術領域的創新特性分析,大部分無法直接用於管理創新,需要做一些適應性的改變。

另外,對於每一個標準解,TRIZ都有一些例子來解釋,但這些例子目前主要是在技術領域。為了使用標準解輕鬆解決問題,迫切需要新增管理案例。此外,為了方便基層管理者使用這些標準解,還可以對其進行簡化,減少標準解的數量,因為標準解太多往往會讓應用TRIZ的人感到無所適從。

4、領域解

TRIZ的標準解不是問題的最終解決方案,但它為創新人員提供瞭解決問題的可能方向。使用TRIZ工具給出標準解後,需要用類比方法和自己的知識經驗得到領域問題的解,然後針對具體方向制定詳細的改進方案。管理創新的效果取決於方案結合具體企業情景的應變適應。

為了有效利用TRIZ,各企業需要根據從TRIZ解到領域解的各種情況進行具體分類,增強模擬轉換的可操作性,形成一整套系統化的領域解搜尋和轉換思維方法和流程,不僅有利於使用者的應用,也為TRIZ領域解轉化的計算機實現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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