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013 Shell函式使用規則

路途中的人2012發表於2017-03-06
·函式必須先定義,後使用。
·函式在當前環境下執行,共享呼叫它的指令碼中的變數,並且,函式允許你以給位置引數賦值的方式向函式傳遞引數。函式體內部可以使用local限定詞建立區域性變數。
·如果在函式中使用exit命令,會退出指令碼。如果想退回原本呼叫函式的地方,則使用return命令。
·函式的return語句返回函式執行最後一條命令的退出狀態。
·使用內建命令export -f可以將函式匯出子Shell中。
·如果函式儲存在其它檔案中,可以使用source或dot命令將它們裝入當前指令碼。
·函式可以遞迴呼叫,並且沒有呼叫限制。
·可以使用declare -f找到登入會話中定義的函式。函式會按照字母順序列印所有的函式定義。這個定義列表可能會很長,需要使用文字閱讀器more或less檢視。如果僅想看函式名,則使用declare -F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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