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力促監管新工具年末出臺

netware發表於2010-09-20

  銀監會力爭今年末推出動態資本、動態撥備、槓桿率、流動性四項監管新工具,但還需與證監會、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磋商。

  接近監管當局的權威人士表示,銀監會正力爭今年末推出動態資本、動態撥備、槓桿率、流動性四項監管新工具的最終執行方案。

  “最後的執行方案要在年底前確定,此前仍將是一個博弈過程。一方面要考慮實體經濟走勢;另一方面還要與財政部、證監會等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協調,並聽取各銀行的意見。”該人士坦承,提高資本充足率勢必加快銀行再融資節奏,對資本市場影響較大,仍需證監會溝通;而撥備率將影響國家稅收收入,還需要與財政部進行磋商。

  “新協議給予商業銀行長達數年的時間緩衝,但中國已經時不我待,如果緩衝期太漫長,會有損新協議公信力”。有關監管人士表示。

  來自商業銀行多位相關人士證實,銀監會已經下發了針對新監管標準討論稿。資本方面,討論稿將三個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普通股最低要求、一級資本最低要求、總資本最低要求)分別從4.5%、6%、8%分別提至6%、8%、10%,同時引入超額資本要求;除最低資本要求外,為實現和資本充足率指標的有益補充,銀監會在新協議的基礎上,首次引入了槓桿率、撥備覆蓋率、流動性指標。

  槓桿率主要彌補了資本充足率無法反映表內外總資產擴張情況的不足。銀監會要求銀行的最低槓桿率為4%,高於新協議3%的標準。同時,為了實現撥備和資產規模的硬約束,銀監會討論今年年末商業銀行按照減值準備對貸款總額2.5%比例計提撥備(即撥備/總貸款比率)。

  流動性指標主要包括衡量單家銀行應對短期流動性衝擊的能力的流動性覆蓋率指標;以及用於度量銀行較長期限內可使用的穩定資金來源對其表內外資產業務發展的支援能力的淨穩定融資比率指標。這兩項指標國內銀行已基本滿足。

  “這表現出監管者對現有銀行風險評價體系的不信任。”一位銀行界人士坦承,監管者縮短緩衝期在主觀上體現出對宏觀經濟走勢的審慎預期;另一方面,監管機構在歷史資料上缺失也是客觀因素。

  “監管當局也是希望銀行能趁現在盈利比較豐厚,將利潤更多用於補充資本金和撥備,而不是簡單的分光吃光。”監管當局有關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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