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 毒餃子VS毒氣彈:中日關係之“友好現狀”

exocet發表於2008-03-19
 (2008-03-17)

  就在中日關係從“破冰融冰”走向“春暖花開”之際,日本在去年底至今年初連續爆出了所謂“中國輸日毒餃子事件”,有3個家庭共10人先後因食用中國生產的速凍餃子中毒而住院治療,期間還有遍佈日本38個都道府縣的494人宣稱因食用同一廠家的中國餃子而感覺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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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中日兩國政府和警方作出多次調查偵緝,根據現已公佈的各種調查結果顯示,此次中毒事件有可能是一起蓄意投毒的刑事案件,而不是一起因農藥殘留問題引發的食品安全事件。目前,雖然整個事件的正式結果仍無定論,但日本各大主流傳媒卻僅憑主觀臆斷一口咬定“中國生產毒餃子”,連篇累牘地質疑攻擊中國出口食品的安全性,甚至別有用心地表示“令人擔憂北京奧運食品安全問題”。毫無疑問,這個事件不僅導致中國冷凍食品在日本市場遭到全面抵制,還造成中國出口食品的國際聲譽以及中國的國際形象再度遭受重大打擊。

  令筆者至感憤慨及不平的是,同樣是危害公眾生命的有毒物品,中日兩國政府處理日軍遺留化武問題的遲緩拖延卻與處理此次“毒餃子事件”的快速反應堪稱天壤之別。日軍侵華時期投布在中國各地的毒氣彈即使按保守估計也在200萬枚以上,其中包含芥子氣、二苯代胂氰、氫氰酸、氯乙醯苯和光氣等多種劇毒劑。自1945年抗戰結束以來,這些日軍遺留化武已經造成至少2000名中國人死亡;僅2003年至2005年,就發生了4起遺留化武傷人事件,造成49名中國居民中毒,其中1人死亡。許多受害者不分男女老幼均遭受嚴重內外傷,甚至永久喪失了生育能力。中日兩國在1997年作為締約國同時加入了聯合國《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根據有關規定,日本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必須在10年內,即2007年4月前徹底銷燬。1999年7月,中日兩國政府正式簽署了《關於銷燬中國境內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的備忘錄》。根據備忘錄,日本政府明確表示要履行國際義務,為處理和銷燬遺棄化學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資金、技術、人才和裝置,中國政府則給予積極協助。但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由於日方藉故拖延處理進度,直至06年11月,這些仍然隨時危害中國人民生命安全的日軍毒氣彈在長達九年內竟連一枚都未被銷燬。迄今為止,中日雙方除對遺留化武進行過聯合調查和回收作業外,基本上仍未開展實際的處理和銷燬工作。

  然而,就在這種情況下,日本外務省於06年4月向國際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提出申請,要求將處理化武的期限延後5年。中國政府鑑於在07年完成化武銷燬工作已是不可能的事,即同意了日本延期完成銷燬的申請。但根據《禁止化學武器條約》,延期5年後如果仍未完成處理,日本就不再有義務去回收處理在華遺留的化學武器了。事實上,每次發現遺留化武后,日方從不主動開展處理工作,均由中國外交部發出照會,日本防衛廳才會派有關專家過來。從日方目前的工作進度來看,即使再延期5年,最終的處理結果恐怕仍是無法完成。由此可見日本政府對於處理遺留化武問題採取的態度就是儘量把處理往後拖,直到《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失效,此事便可不了了之。中國民間已多次就遺留化武傷害事件向日本提出訴訟,日本政府儘管承認這個事實但卻拒絕賠償,並無恥地表示“如果要賠償的話,事情就會沒完沒了,也無法估計賠償數額”。日本政府對於中國人民生命安全所抱持的漠視與輕蔑的陰暗心態於此昭然若揭。實際上,人們都知道有毒食品對於人體的危害確實要比遺留化武更為直接,中日兩國政府的快速反應和處理措施自是理所當然,但日本政府對於日軍遺留化武長期危害中國人民生命安全的事實,卻採取故意拖延的態度及拒不賠償的做法,明顯又是一個令人髮指的“雙重標準”。同時,中日兩國的主流媒體對於日軍遺留化武問題卻又非常默契地“一聲不吭”,彷彿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這個問題。難道日本人的生命就那麼寶貴,中國人的生命就如此低賤?所謂“中日友好”何在?所謂“中日互惠”何在?

  回到這個“餃子中毒事件”,以日本當前的先進科技水平,要查清這樣一起食品案件相信不會是什麼難事。退一萬步來說,即使當今世界科技還不足以能夠偵破這個案件,我們總還能運用刑偵知識和犯罪心理學來作一個合乎常理的案情分析:事件發生後,經過中日兩國的聯合質檢,已證實中國河北天洋食品廠所生產的餃子本身不含甲胺磷和敵敵畏,而日本警方則僅在個別餃子包裝袋的內外側發現了有毒物質。換言之,如果是農藥殘留超標導致中毒,有毒餃子必然是成批次的,但日方有關患者都反映,所食餃子屬於同一袋,卻是有的苦有的不苦,亦即同一包裝袋裡的餃子並非全部有毒,如此這一起案件的性質就基本可以排除食品生產安全的嫌疑,剩下的只有人為汙染和蓄意投毒這兩種可能。在個別“毒餃子”的包裝袋上,日本警方多次發現了直徑約3毫米的疑似針孔的小洞,這個跡象似乎給“投毒”說提供了一個物證。2月14日,日本德島縣知事宣佈,該縣日前發生的“問題餃子”事件已經確定與所謂“中國毒餃子事件”無關,根源在於日本銷售方的食品店內違規使用了殺蟲劑,這個事實似乎給“汙染”說提供了一個佐證。2月28日,中國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副主任餘新民宣佈,日本的“餃子中毒”事件是人為個案,而且投放甲胺磷發生在中國境內的可能性極小。因此,不管是“汙染”還是“投毒”,發生在日本境內的可能性最大,日本政府及警方應為此負責。

  另一方面,誰會從此次所謂“毒餃子事件”中得益呢?顯然不可能是中國政府或生產廠商,而經過警方偵查已經排除了中方工人或民眾投毒的可能,那這個“獲利者”就只能從日本方面來尋找了。事件發生後,對於以所謂“親華派”面貌成功登上首相寶座的福田康夫而言,“毒餃子事件”可能導致中日關係惡化的前景當然是其個人政治生命的一個惡夢,但對於日本的國家利益而言卻是一個有利時機。因此日本政府一面擺足了“維護中日友好大局”的高姿態,另一面則利用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即將訪日之機,在東海油氣田談判上步步進逼,要求與中國“共同出資”開發我春曉油田,進而迫使中國變相承認所謂“東海中間線”以讓日方獲取最大利益;甚至要求中方在胡主席訪日期間可能發表的第四個中日外交公報上明確寫入“支援日本擔任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有關內容。由此可見,日本政府正藉助此次“毒餃子事件”之輿論聲威,積極謀取當前中日關係發展的主導權。另一方面,此前因安倍下臺而頗受挫折的日本右翼勢力更加不會錯過這個大打“翻身仗”的有利時機,一面透過所控制的主流媒體大肆抹黑並攻擊中國,另一面則公開質疑福田首相的對華“朋友外交”,為小泉之流的右翼強硬派重新上臺“鳴鑼開道”。而日本警方亦在此次事件之中“威風八面”,除了以“民眾保護神”的姿態經常佔據媒體版面吸引民眾眼球之外,還對中國輸日食品“窮追猛打”,隔三差五就會適時地驗出幾袋中國餃子、包子、青菜“附有超標農藥”,大有不證實“中國食品有毒”決不收兵之勢。最後,中日兩國若在當前臺灣“大選綁公投”的敏感時刻交惡,自然會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對臺的政治及軍事壓力,也就降低了美國軍事介入臺海衝突的可能性。總之,美國今年的臺海戰略就是儘量給中國製造各種“麻煩”以捆住大陸政府的手腳,力爭保障臺灣島內順利實現“效忠美國”的權力交接。因此,也不能排除美臺特務“聯手打造”此次日本“毒餃子事件”的可能性。

  歸根到底,總而言之,不管這個“毒餃子事件”何時了結或結果如何,中國政府、生產商和員工,還有廣大日本消費者都已經成為“中了毒”的受害者。此次事件不僅反映了中日關係深層次的結構性矛盾,更反映了日本舉國上下對於中國的深刻偏見和不信任感,從中可以看出當前的“中日友好”是何等的脆弱和扭曲。本來,由於農業人口老化、農產品自給率低,導致日本自產的農產品價格一直很高,而日本商人從中國進口大量廉價的農產品和食品,就能獲取鉅額利潤。因此,這個所謂“毒餃子事件”驗證了一句老話,“中國越親日,日本越反華”。 中國政府若要挽回此次“毒餃子事件”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就應該改變目前“委曲求全”、“息事寧人”的錯誤姿態,理直氣壯地要求日方徹查案件真相,以還中國出口食品一個清白和公道,堅決維護中國的國家形象和國際聲譽。同時,日本各大媒體在全部事實真相出來以前即不負責任地把所有過錯無端怪罪到中方頭上,此一行為是對當今國際通行的現代法治精神的嚴重踐踏,中方有關食品企業應在案件偵查審結後根據相關法律檔案正式起訴涉嫌誹謗的日本媒體,力爭日方賠償中方的一切名譽和經濟損失。如果中國方面仍然囿於“中日友好”的思維怪圈,罔顧公義地片面追求“發展中日經貿”,而不懂得因勢利導地發揮自己的綜合戰略優勢去爭取主導權,那麼在中日關係的未來發展上難免將繼續吞下一個又一個的苦果。

  今年2月6日(大年除夕),由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域性副局長李春風領隊的中國政府“毒餃子事件調查團”一行返回中國。臨行前,李春風出席了日本記者招待會並表示,“今天晚上,中國有十幾億人要吃餃子,我回家也要吃餃子,請日本的朋友們繼續消費中國餃子”。說到最後,這位副局長居然當眾流下了滾燙的眼淚。筆者孤陋寡聞,實在不知道究竟有哪一個中國官員或日本官員曾經為遭受日軍毒氣彈殺傷的中國老百姓而公開“流淚”。

  (中山)郭 王

《聯合早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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