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的計算

tiewei發表於2008-05-15
人壽保險的保費由兩部分組成:純保險費和附加保險費。前者用於保險金的給付,後者用於保險公司業務經營費用的開支。二者相加的總和就是營業保險費,也稱毛保險費,就是我們投保時需要交納的保費。

  其實,保費的收取也有兩種收取方式:按自然保費收取和按均衡保費收取。

  按照自然保費的方式收取保費就是說,保險公司當年收取的專門用於保險金給付的這部分純保費應當恰好等於支付當年賠付出去的死亡保險金,既沒有剩餘,也無不足。

  我們知道,保險公司收取保費,並承擔保險責任。如果按照自然保費方式收取保費,保險公司在收取保費的當年也就履行完了當年的保險責任,而不會出現還未履行保險責任的已收取純保費,也不會產生“為將來要發生的債務提前存取的資金”。自然保費會因為被保險人年齡的不同,每年交付不同的保險費。

  但是對於絕大多數人壽保險,我們可以看到,我們保單上的每年所交付保費是相同的,這就是按照均衡保費方式收取。那麼,為什麼保險公司會採用均衡保費方式收取,而不用自然保費的方式呢?

  因為這種交費方式存在著一個最大的缺點:由於保險精算人員制定保費的一個主要因素是根據生命表統計的死亡率,並且人壽保險死亡率,除了兒童時期,通常是隨著被保險人年齡的增加而增加的,到後期可能會達到被保險人無法承受的地步。因此,考慮到上了年紀的人在更需要保障時卻因為體力下降可能收入減少,以至於交不起保險費,所以,現代人壽保險除了少數短期險種外,大多數採用均衡保險費的方式將整個保險交費期間應交納的保險費,“均勻”地分攤到整個交費期內,使得每年所繳納的保費都有一個固定的標準,不會隨著時間和年齡的增長而不斷地增加。簡單地說,就是年輕的時候“多”交一些,年齡大時“少”交一些,平均每年交的一樣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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