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phi高手突破》節選一 (轉)

worldblog發表於2007-12-10
《delphi高手突破》節選一 (轉)[@more@]

上次貼出新書的第一章,出乎我的意料,反響熱烈,得到許多網友的支援。
今天完成了第二章的草稿的撰寫,在此節選一小段文字,希望繼續得到大家的支援,指正。
當然,節選的量是非常少的(否則出版社也不答應,呵呵),不過,一斑可窺全豹,之後我會在每一章完成後,節選少量文字貼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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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Pascal中,所有都被建立在的堆空間上,而非棧上,因此構造不會如同C++那樣被自動。構造物件和析構物件都是員的職責。
構造物件首先要為物件分配記憶體,這個步驟在Object Pascal中是由編譯器支援完成的--即所謂的"編譯器魔法(Compile Magic)",此過程程式設計師不必參與;接著要初始化物件的資料成員,編譯器會負責"清零",但如果有特殊的賦值,可以在建構函式中完成;物件在被析構的時侯需要釋放所申請的資源(非物件本身所佔用記憶體),這些工作是解構函式的職責;物件本身所佔記憶體的回收,同樣由"編譯器魔法"完成。

物件記憶體的分配及回收

編譯器在為物件分配記憶體時,所提供的支援就是在呼叫建構函式之前插入這幾行程式碼:

test dl, dl
jz +$08
add esp, -$10
call @ClassCreate // 注意這行程式碼

以上程式碼的最後一行程式碼呼叫的是system.pas的第8949行的_ClassCreate函式(以 6為準),該函式具體為每個物件分配合適的記憶體。記憶體分配完成後是呼叫類的建構函式以初始化資料成員。之後,編譯器會再插入以下幾行彙編程式碼:

test dl, dl
jz +$0f
call @AfterConstruction
pop d ptr fs:[$00000000]
add esp, $0c

其中主要工作是呼叫每個物件例項的AfterConstruction,這個呼叫在Delphi中沒有用,它的存在是為C++Builder所保留的。
同樣,析構物件時,首先要呼叫類的解構函式以釋放物件申請的資源。之後是回收物件本身所佔記憶體空間,這件工作是由編譯器在呼叫解構函式後,插入以下的彙編程式碼來完成的:

call @BeforeDestruction
test dl, dl
jle +$05
call @ClassDestroy

這些程式碼所做的工作與構造物件分配記憶體時所做的是對應的,主要是對system.pas中第8997行的_ClassDestroy函式的呼叫。

建構函式與解構函式

定義建構函式使用Constructor關鍵字,按慣例,建構函式名稱為Create(當然也可以用其他名稱,但那絕非優良的設計!)。如:

type
 TMyFamily = class  // 為你的家庭定義的類
 Private
 FMyherName : String;  // 你父親的名字
 FMyMotherName : String;  // 你母親的名字
 …… // 你家庭中的其他成員
 Public
 Constructor Create(strFatherName, strMotherName : String);
 …… // 其它方法
 End;

也許你會問,如果我沒有為我的類提供建構函式,它的物件能否被建立呢?答案是:可以。原因前面已經說了,物件本身所佔記憶體的分配是由編譯器完成的。而且由於Object Pascal中,所有類(除了TObject類本身)都是從TObject類派生,因此編譯器會呼叫TObject.Create()建構函式,只是這個函式是一個空函式,它並不會對TMyFamily類的資料成員(FMyFatherName、FMyMotherName)初始化,它們會被自動清為空字串(即''),因為TObject.Create()根本就不認識你的父、母親!

建立物件時則直接呼叫建構函式,形式如下:

MyFamilyObject := TMyFamily.Create('Zhang', 'Li');

定義解構函式使用Destructor關鍵字,按慣例,解構函式名稱為Destroy。如:

type
 TMyClass = class
 Public
 Destructor Destroy(); overr;
 End;

之所以在解構函式宣告最後加上override宣告,是因為保證在多型的情況下物件能正確被析構(關於多型,將在2.4節中詳述)。如果不加override關鍵字,編譯器會給出類似"Method 'Destroy' hides virtual method of base type 'TObject'"的警告提示。警告的意思是你定義的Destroy隱藏了基類的虛方法TObject.Destroy(),那樣的話,在多型的情況下就無法正確析構物件了。

注意:解構函式都需要加override宣告。

同樣,如果在你的類中沒有特殊的資源需要被釋放,那麼你也可以不定義解構函式。只是,在析構物件的時候,應該呼叫物件的Free()方法而不是直接呼叫Destroy()。
MyFamilyObject.Free();
這是因為在Free()方法中會判斷物件本身是否為nil,如果不為nil才呼叫物件的Destroy(),以增加性。既然有這樣的更安全的做法,當然沒有理由不這麼做了。
注意:永遠不要直接呼叫物件的Destroy(),而應該是Free()。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在Object Pascal中你只需關注物件所申請的資源的分配與釋放,而不必關心物件本身所佔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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