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資訊與網路通訊安全(7)退出機制 (轉)

worldblog發表於2007-12-13
企業資訊與網路通訊安全(7)退出機制 (轉)[@more@] 

投資者的退出方式有許多種,如IPO(首次公開上市)、收購、公司回購、二次出售、清算、登出等。其中以IPO形式退出所獲得的收益高於其他退出途徑。但在中國,對上市公司有著嚴格的規定,往往只有那些各行業中的“領頭羊”才有望上市,因此進入壁壘高。而且,IPO成功的前提是有一個健康規範的股票市場,這不僅對於上市公司意義重大,而且對風險投資業的長期繁榮也具有關鍵性的意義。而中國的股市雖然已實現了弱型有效,但仍存在著大量的不規範操作和許多潛在的不穩定因素。中國的IPO市場是否有能力承載風險資本支援企業上市,是否能給予這類高科技、高風險的企業以較為準確的市場評估尚不得知。

收購也是一種較為常用的退出方式。雖然從歷史的整體水平來看,透過收購產生的收益較之IPO要差一些,但將兩者做一番比較,便不難發現,收購這種途徑也有其優越性。第一,IPO市場對上市企業要求很高。通常只有那些非常成功,收益或潛在收益極高的風險資本支援企業才能上市。而收購不同,適用於各種經營狀況的企業。第二,IPO市場非常不穩定,收購的穩定性較強。尤其在90年代,出現了大企業收購風險資本支援企業的熱潮,他們的收購行為為風險資本投資人提供了一條可靠的退出途徑。第三,被收購的風險資本支援企業通常可以從收購的企業那裡獲得大量的技術、管理和資金上的支援。

除以上所述之外,出售也不失為一種較好的退出方式。出售包括三種方式:直接出售、員工股票選擇權計劃(ESOP)、管理人員買斷(MBO)。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收購和MBO可以作為較好的退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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