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結算美佔盡便宜 中國忍無可忍開始奪權

heying1229發表於2007-09-29
網際網路結算美佔盡便宜 中國忍無可忍開始奪權[@more@]《IT時代週刊》記者/李默風(發自北京)

“當前業務流量下,網際網路轉接模式對中國運營商是不公平的!”

2007年1月30日,在信產部電信研究院主辦的“2006年ITU新建議和通訊技術發展專題報告會”上,該院通訊信


息所行業發展部副主任石軍道出了國內運營商們壓抑已久的不滿。雖然沒有公開具體資料,但石軍的觀點真切地揭露了長久以來中美兩國在網際網路結算領域的不公平事實。

因為歷史原因,全球網際網路的根伺服器幾乎都放在美國,這使得美國成為國際網際網路業務無法繞開的轉接點,而中國運營商到北美方向的業務又大都是轉接互聯模式。為此,中方企業不但要承擔從本土到美國100%的電路費用,還要向美方支付數額不菲的網路接入費。而同樣承載著美方轉接業務的中國運營商卻沒有得到對方的相應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石軍發表上述不滿前不久,國際電信聯盟(ITU)拒絕了中國為結束不公平現狀而提出的執行標準和建議書,而她又是在中國資訊通訊領域專業水平最高的大會上向ITU開炮,此舉很快被業界人士解讀為中國方面對網際網路不公平結算的嚴正立場,也預示了中方將以更強硬的態度對不公平網際網路結算模式說“不”,飽受此難的國內運營商將因此受惠。

忍受已久

據《IT時代週刊》瞭解,目前中國網際網路運營商向美國運營商交納的費用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全電路費,即除自行建設的海纜外,中國還需為租用的美國段海纜以及相關陸上接入裝置、機房等裝置交納使用費;二是網路接入費,即接入和使用美國國內網路的費用。後一項費用的結算也分對等互聯和轉接互聯兩種模式:對等互聯模式指雙方在各自網上免費承載對方使用者發起的業務,互不結算;轉接互聯模式則要求一方運營商向另一方運營商付費,收費方有責任把付費方發起的業務轉送到其他運營商的骨幹網。不公平現象就出現在以轉接互聯模式結算的網路接入費中。

從上世紀90年代中國開始接入國際網際網路至今,這種不公平的結算模式已經存在了十幾年的時間。在這漫長的時間裡,中國網際網路運營商承受了沉重的成本壓力,國內資訊產業的發展也因此受到羈絆。

信產部電信管理局局長蘇金生指出,成本的增加讓中國企業在進行網路建設時捉襟見肘。為了發展,它們勢必將壓力轉嫁到使用者和內容提供商身上,這無形中制約了網際網路在中國的普及,也不利於我國資訊產業的發展和資訊經濟的繁榮。但對美國網路運營商來說,轉接模式卻把頻寬、資金和內容高度集中到他們手上,網際網路在世界範圍內的平衡發展慘遭破壞,繼續拉大的數字鴻溝也加固了它們的統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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