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突查蘋果真正動機 是守舊還是刁難美公司

heying1229發表於2007-09-28
歐盟突查蘋果真正動機 是守舊還是刁難美公司[@more@]【賽迪網訊】4月7日訊息,蘋果原本希望與EMI唱片公司簽約,打算銷售不帶數字版權管理軟體(DRM)的數字音樂產品,然而不巧卻突遇歐盟反壟斷機構的調查。

據國外媒體報導,歐盟委員會本週二表示,對蘋果音樂商鋪 iTunes進行了反壟斷突查,查閱了蘋果與一些唱片商的音樂分銷協議。該委員會稱,蘋果與唱片商有關透過iTunes在歐盟成員國出售音樂的分銷協議其中包含“地域銷售限制”,這一做法違反了歐盟競爭法


律。

然而一些法律專家對上述調查卻不以為然,他們認為歐盟執行的是雙重標準,並對調查蘋果的真正目的提出質疑,是因為蘋果的做法確實與此前的唱片銷售商不同?或歐盟是在尋求另一家美國科技巨頭來做個示範?

傳統銷售模式

弗蘭克斯·洛古爾是加州Ropers Majeski Kohn & Bentley律師事務所的企業交易與國際商務律師,他說,音樂銷售領域地域許可的方式非常普遍。此外,歐盟不同成員國的增值稅率各不相同,因此價格肯定有差異,洛古爾還表示,事實上唱片商與出版商長期以來,都以不同的價格向歐盟成員國出售版權許可。

洛古爾表示,蘋果最初計劃在整個歐洲開通一個音樂銷售站點,但這一前提是唱片商要給其授權。蘋果稱自己的做法並沒有違反歐盟法律,目前公司正與歐盟委員會合作解決這一事件。

洛古爾的看法又引出另一個問題,此前唱片商都透過傳統渠道在歐盟成員國銷售唱片,難道歐盟從來沒有提出過異議?為什麼會針對數字格式的音樂銷售展開調查呢?歐盟委員會的答覆是,因為蘋果限制使用者透過其它國家的 iTunes站點下載單曲或整張唱片,因此使用者的選擇權受到了限制,事實果真是這樣嗎?

洛古爾表示:“歐盟國家習慣對商業活動進行過多監管,其目的是所謂的平等,並保護消費者。”就蘋果案例而言,洛古爾表示,可以想見歐盟官員希望在歐盟27個成員國都能採取統一價格,而一種新的音樂產品及銷售模式,在歐盟看來很可能會挑戰它們過去的監管方式,向美國公司發難也很難說不是其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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