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定微軟不必為海外侵權行為負責

heying1229發表於2007-09-28
美最高法院裁定微軟不必為海外侵權行為負責[@more@]【賽迪網訊】5月1日訊息,美國最高法院週一就一起延伸到海外的專利侵權訴訟做出了有利於微軟的裁定。

據美聯社報導,最高法院在其7票贊 成1票反對透過的決議中,裁定微軟在與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的專利訴訟中勝訴。

這個裁決可能成為其它針對微軟提出的一些訴訟的參考。考慮到微軟在全球龐大的運營規模,它可能會因此節省數十億美元。

在其訴訟中,AT&T指控執行微軟Windows作業系統的電腦侵犯了它的一項和語音編碼相關的技術。

AT&T稱,它理應從每一臺在美國之外生產的Windows電腦中獲得賠償。

微軟承認在美國侵犯了AT&T的專利,但另一方面堅持它應付的責任不應該擴大到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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