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英特爾東進和解智慧財產權 軟骨症依存

heying1229發表於2007-09-28
解密英特爾東進和解智慧財產權 軟骨症依存[@more@]歷時兩年多,被稱為“螞蟻與大象”之戰的一場轟動一時的中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案,出人意料地握手言和。

被業界稱為“2005年中國智慧財產權第一案”(2007年4月22日,入選《中國經濟週刊》“2006年度十大智慧財產權案件”)的英


特爾公司(下稱“英特爾”)訴深圳東進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東進公司”)侵權案,在歷經兩年多的僵持後,最終以一種戲劇性的方式告終。

5月14日,英特爾和東進公司聯合在北京召開新聞釋出會,宣佈基於雙方目前的企業戰略及業務經營考慮,繼續訴訟無益於各自的最佳商業利益。因此,在法院的積極推動下,在尊重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的基礎上,雙方已就相關訴訟達成庭外和解。不過,對於和解協議的具體內容,雙方卻諱莫如深。

在這場被稱作“螞蟻與大象”的戰爭中,“螞蟻”為何最終得以與“大象”握手言和?除去類似“外交辭令”的解釋外,和解背後還隱藏著怎樣的玄機?此次和解對於東進公司而言是否意味著可以高枕無憂?

從“劍拔弩張”到“談笑風生”

5月11日,英特爾和東進公司分別委託公關代理公司邀請媒體參加其宣佈和解的新聞釋出會。此舉令受邀記者頗感意外,“打了兩年多官司,怎麼說和解就和解了?”

發出這樣的疑問是因為本案曾被認為是曠日持久的“拉鋸戰”,兩次庭審均無實質性進展。此外,雙方還在庭外展開了激烈的口水戰。東進公司質疑英特爾訴訟動機不純,是借訴訟搞壟斷;英特爾則稱有義務保護自己的技術,保護智慧財產權是維護股東權益。

不過,在5月14日雙方聯合召開的新聞釋出會上,原本惡語相加相互指責的雙方變得一團和氣,以往的“劍拔弩張”也被“談笑風生”所代替。東進公司總經理賀建楠稱讚英特爾公司對計算機工業的貢獻有目共睹,改變了整個人類的生活。英特爾方面則稱在關注中國市場增長的同時,也注意到了中國在鼓勵自主創新、建設和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體系方面取得的進步和發展,並稱雙方是“不打不相識”。同時雙方還表示,在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前提下,將在新的領域促成合作。

與雙方長達兩年的訴訟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新聞釋出會的時間十分短促,留給媒體提問的時間僅有10分鐘。滿腹疑問的記者們想從雙方代表嘴裡挖出一些感興趣的東西,但結果頗令人失望。尤其對於東進公司是否構成專利侵權這個焦點問題,英特爾中國區策略合作部總監王黎始終沒有正面回答,她只是表示,英特爾採用了“求大同存小異”的做法,並稱和解是“一個完滿的結局”。

原本高調宣傳的東進公司也只是說,和解是為訴訟畫上了一個句號,有了一個雙贏的結局。

和解原因各有說法

由於雙方對於和解協議的具體條款內容以及如何展開合作均予保密,外界對於兩個“冤家對頭”突然握手言和的真實原因眾說紛紜。

英特爾中國區策略合作部總監王黎對此的答案是,雙方基於理性原則,任何糾紛都可以找到解決辦法。經過雙方的反覆溝通和


法院的積極推動,最終透過對話與協商解決了這一糾紛。這一結果也正應了中國的一句古話——“求同存異和為貴”。

但是,這個理由很難讓人滿意。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當初英特爾與東進對簿公堂,實質上是不同型別廠商對新的通訊領域控制權之爭,是市場份額之爭。在利益面前“求同存異和為貴”顯然有點與虎謀皮的意味。

相比之下,東進公司的答案更令人信服一些。東進公司市場總監、新聞發言人張素真告訴《中國經濟週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大力調解促成了最後的和解。另外,英特爾在去年的業務重組中將全球通訊業務出售,與東進公司有競爭的產品不復存在,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中國經濟週刊》就此致電英特爾公關部經理張怡□求證,可是電話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認為,英特爾的目的是利用訴訟拖住東進公司,阻礙其在海外市場的發展。這是跨國公司常用的打壓對手的手段。英特爾要的是時間,官司輸贏並不在意。

賽迪顧問半導體產業研究中心總經理李樹翀則認為,英特爾公司是區域性利益服從整體戰略,和解是其最好的選擇。“英特爾與東進公司之間的智慧財產權糾紛,被指責為‘利用智慧財產權大棒搞市場壟斷’,這對英特爾造成了不好的負面影響。而以和解方式了結爭端,並以與中國本土企業合作研發助推中國企業科技創新的形象出現,更有利於英特爾長遠的戰略利益。”李樹翀說。

李樹介紹,英特爾非常重視中國市場,正在加大投資力度。4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的英特爾資訊科技峰會上,英特爾總部及中國區高階管理人員幾乎悉數到場,6000人參會創下峰會歷史紀錄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據。

IT業“智慧財產權軟骨症”依然存在

“英特爾與東進公司智慧財產權訴訟的和解,為中外企業以後的類似事件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解決模式。”作為新聞釋出會的主持人,原國家外國專家局局長、現國家863計劃專家顧問組顧問馬俊如這樣說。但李樹認為,東進公司還沒有到高枕無憂的時候,因為危機依然存在。




李樹表示,由於歷史原因,我國企業普遍缺乏自己的核心技術,是靠模仿複製國外企業的技術開始起步的。手機、MP3、DVD等產業就是如此。而國外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比較強,他們設立了嚴密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壁壘,使其技術優勢轉化為市場優勢。一旦中國企業進入他們的市場,在經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難免掉入智慧財產權陷阱,遭到訴訟在所難免。珠海炬力積體電路設計有限公司(下稱“珠海炬力”)在海外遭遇專利起訴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2005年3月,就在英特爾起訴東進公司庭審之際,另一樁針對國內MP3晶片廠商的指控也在大洋彼岸進行著。美國MP3晶片生產商SigmaTel以珠海炬力侵犯其多項用於MP3播放器的晶片專利為由,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起訴訟,要求ITC利用“337條款”對珠海炬力進行制裁。此前, SigmaTel已就此事向美國奧斯汀市聯邦法院提出法律訴訟,要求禁止使用珠海炬力MP3晶片的產品出口到美國。這些舉措使得正大力進軍海外市場並取得很好成績的珠海炬力遭到重挫。

“東進公司也是如此。到目前為止,它並未掌握CTI(計算機與電話系統整合技術)的核心技術,在開拓市場時仍然存在遭遇訴訟的風險。”李樹翀說。

曾代理過中國首例計算機軟體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北京市乾坤律師事務所琚存旭律師也認為,國內IT企業普遍患有“智慧財產權軟骨症”,主要表現在:缺乏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自有高新技術相對較少以及存在大量低水平的重複研究。

“企業研發高新技術如同藝術家創作藝術作品。沒有自己獨立風格,只是一味臨摹他人作品,是永遠無法稱為藝術大師的。同樣,一家企業沒有屬於自己的核心技術,就無法跳出智慧財產權陷阱。”李樹翀說。

新聞背景:

2005年1月20日,英特爾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東進公司,稱其生產的語音產品對英特爾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構成侵權,並向深圳東進索賠796萬美元 (約合人民幣6578萬元),索賠金額剛好相當於東進公司的全部資產。此案在國內IT界引起強烈反響,被稱為“2005中外智慧財產權第一案”。




2005年4月6日,東進公司的子公司——北京東進信達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為由,反將英特爾告上了法庭。

由於索賠數額巨大以及訴訟雙方身份的特殊性——一家是正處於成長期的中國民營企業,另一家則是全球最大的半導體晶片製造商,雙方的訴訟糾紛又被形容為“螞蟻與大象”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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