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因諾頓“誤殺”事件遭損失 欲索賠1644元

heying1229發表於2007-09-27
律師因諾頓“誤殺”事件遭損失 欲索賠1644元[@more@]諾頓“誤殺”事件再起波瀾。廣州市一名律師因諾頓“誤殺”事件遭受損失,於昨日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法院於當日決定立案審理。

劉律師稱,為維護合法權益,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237、243條規定,將美國賽門鐵克公司(SymantecCorporation)告上法庭,訴請判令被告


賠償損失1644元,判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劉律師稱,自己使用的是諾頓正版防毒軟體,服務期限至2008年5月1日;並列出包括購買防毒軟體憑據、恢復系統收費發票、被告郵件等材料在內的9份證據。

據新華社報導,賽門鐵克公司大中華區有關負責人23日就諾頓軟體“誤殺”事件進行道歉,但截至28日,仍未就一些使用者提出的賠償問題作出明確回應,只表示目前要確保所有系統快速得到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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