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女生遭網路騙子 電子合同未履行能否索賠

heying1229發表於2007-09-25
大學女生遭網路騙子 電子合同未履行能否索賠[@more@]律師稱不見面籤的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網上招聘腳模,許諾拍一張腿部照支付50元—100元報酬,為取得當事人信任,對方還主動提出了簽署電子合同。因為一時輕信,成都某重點大學女生小晨腿部被拍了幾十張特寫照,然而當小晨按合同問對方要報酬時,對方卻玩起了失蹤,甚至以在網上公佈照片相威脅……由於雙方是透過QQ簽訂的合


同,如何認定對方是QQ的專屬人?不見面籤的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QQ上,大學女生圓模特夢

今年6月初的一天,小晨正在寢室上網時,QQ頭像開始閃爍。“你想當模特嗎?我們公司正在招聘。”小晨點開QQ,一則關於招聘腳模的資訊映入眼簾,網名“中高客服”的人告訴小晨,他們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大量模特,馬上就要給某著名雜誌提供一組腳模圖片,如果她願意的話,他可以拍幾張試試看。為了取得小晨信任,對方將自己公司的地址、網址、電話一併告訴她,小晨透過網上查詢確認了該公司以及對方身份。經過商量,拍腳50元一張,有臉的就是100元,對方讓小晨告訴了銀行卡號,並表示事後就支付報酬。小晨隨後透過影片讓對方拍攝和剪截了圖片,按照事前商量的價錢總計550元。

未收一分報酬,她要狀告對方

6月8日,雙方再次在網上見面。小晨詢問對方怎麼不守信用將錢存入銀行卡,對方告訴她這段時間忙來不及去存錢,這次配合再照一些圖片後就一併將報酬給她。見小晨有些不信,對方稱可以簽署電子合同,很快,小晨將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傳給了“中高客服”,在簽上自己的真名進行認可後,“中高客服”又將電子合同回傳給了小晨,雙方各自保留一份。

簽完合同,對方告訴小晨,拍完照立即支付前後兩次總計1700元的報酬。然而此後一連幾天,小晨都未查收到對方支付的錢。小晨打電話質問對方,不想對方卻耍起了無賴,稱要給錢沒有,如果再問他要錢的話就要將她的照片在網際網路上散佈。隨後,小晨向對方公司打電話討要說法,想不到一聽說此事工作人員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透過QQ簽了電子合同,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在多次找對方討說法無果情況下,小晨昨日表示要將對方告上法庭。

不見面籤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隨著電子時代的到來,網上購物、網上交易、網上支付等對人們來說已不再陌生,但糾紛也不斷湧現出來。在此案中,由於當事雙方未見面,這種透過網路簽署的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四川公生明律師事務所張富明律師說,《合同法》規定,合同形式分為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傳真、電子郵件等新的形式只要能夠有形記載合同主要內容,都屬於合同書面形式,透過QQ能夠固定內容、能夠輸出的,而且能夠確定合同相對人的,都應該視為合同書面形式,因此該合同是有效的。

QQ專屬人如否認,能否逃脫責任?

電子合同訂立時,作為收件人無法判斷來自相對方的資料電文是否是其真實意思表示,是由其親自還是授權人所為?還是由無代理權的第三人所為?經常有一些當事人否定所發出的電文是自己所為,以此來拒絕責任。

由於目前沒有一部專門針對網路合同的法規,對此,法官周吉亮提出,只要一項電文發自於訂約人的資訊系統,不論由何人操作,均視為訂約人傳送,收件人據此行事,由此造成的責任由訂約人承擔,透過這一方法將資訊系統被盜用的風險責任放在資訊系統擁有者身上,有利於控制風險,從而提高交易效益。

記者王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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