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銀行交易 憑什麼要自買加密軟體?

heying1229發表於2007-09-25
網上銀行交易 憑什麼要自買加密軟體?[@more@]來自:競報  任豔

 由於網路銀行在年底前將統一實行對使用者身份的雙重認定,近期,各大銀行的網路銀行都推出了作為第二重身份認證的加密軟體,但這種價位和隨身碟類似的加密軟體,需要使用者自掏腰包進行購買,此舉遭到消費者質疑。律師稱,銀行這種做法涉嫌違法強制搭售。

  網路銀行使用者:

  銀行強買強賣

  “保障使用者的交易安全是銀行的責任,憑什麼加密軟體要讓我們自己掏錢。”近日,王先生在建設銀行開通網路銀行業務時被告知,如果每天的單比轉賬額超過5000元,日累計超過10000元,則必須花64元錢購買一種叫做USB key的加密軟體,以保障網路交易安全。對此,王先生很不理解。記者採訪了5位網路銀行的使用者,他們對此做法均表示不滿。

  加密軟體是網路銀行的第二把鑰匙

  記者瞭解到,為了防止網路銀行密碼失竊,很多銀行都推出了除使用者名稱、密碼和證件號碼認證之外的另外一種附加認證方式。客戶憑在銀行購買的授權碼便可從銀行終端客戶端的主機,以檔案的形式下載到自己的電腦上,或者直接從銀行購買一個類似於隨身碟的移動數字證書,即插即用,而大多數銀行則採用類似於U 盤的USB key和數字證書認證。

  四大國有銀行都強制銷售USB key

  記者從五大銀行的北京分行客服處分別瞭解到,除中國銀行以外,建行、工行、農行和交行的網路銀行使用者如需解除轉賬交易額限制都必須購買USB key,價錢在60元到70元不等。而農業銀行的網路銀行使用者,則不論轉賬額度多少,必須購買USB key進行網上登入。

  記者瞭解到,由於網路銀行失竊情況時有發生,近期銀監會下發通知,在年底前所有商業銀行的網路銀行將統一對使用者實行雙重身份認證,即大部分網路銀行年底前都將統一使用軟體加密形式,而使用者也不得不自行購買USB key或數字證書。

  律師:

  銀行此舉涉嫌違法

  針對這種情況,記者諮詢了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專業保護委員會主任邱寶昌律師,邱律師稱銀行此種做法涉嫌違法。第一,網路銀行是銀行向客戶提供的一種網路金融服務,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服務應首先確保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網路銀行的安全性應該由網路銀行的經營者提供,所產生的費用也應該由銀行承擔。第二,對使用者實行加密措施是網路銀行應該承擔的安全責任,這種責任不應該轉嫁給消費者承擔,如果銀行讓消費者承擔了此責任,銀行則涉嫌侵犯消費者的安全權、可公平交易權。第三,強制讓消費者購買本應該讓銀行提供的保障,涉嫌強制搭售,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責任編輯: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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