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的關係人

jeffersap發表於2007-09-21
[@more@]票據上有三個基本關係人(Immediate Party),即出票人、受票人和受款人。在流透過程中,又產生出其他關係人(流通關係人Remote Party),如背書人、承兌人、持票人等。由於各關係人的身分不同,對票據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責任、義務亦有不同。在票據上承擔付款責任的人是債務人,持有票據,有權對債務人行使票據權利的人是債權人。出票人、受票人、背書人和承兌人都是票據上的債務人;受款人、持票人是票據的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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