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崗位責任制度

jeffersap發表於2007-07-19
誰都知道,會計和出納崗位必須分開,明確分工,在每一個單位都是一樣,但涉及具體企業,情況就有所區別。這主要受制於成本效益原則。成本效益原則簡單的說就是:企業加強管理所增加的成本要大於因增加成本所帶來的收益的增加或損失的減少。因此各個企業的情況不盡相同。
[@more@]一、掌握財經政策,熟悉財務制度,搞好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

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

三、嚴格現金收付手續,收入現金必須及時出具合法的收據,並當天解交銀行,不得坐交,付出現金要有合法的支出憑證為依據,支出憑證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審批人簽章。

四、根據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每日結出餘額,帳面現金餘額必須和庫存現金相符。要定期與銀行核對存款餘額,月終根據銀行提供的對帳單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五、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每週結報一次,並填報結報單連同原始憑證報會計。

六、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保管一枚印簽章和空白支票,認真辦理領用和登出手續。領用支票必須填制支票申請表並經分管領導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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