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勝答疑係列(十九):反不正當競爭 司法解釋出新規

mseoo發表於2007-08-20

  《反不正當競爭法》是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十幾年來,市場經濟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商業秘密的保護、傍名牌等,這些問題涉及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和制止,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卻過於原則,因此,實踐中缺乏統一的標準。

  《解釋》共十九條,涉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對傍名牌、虛偽宣傳、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判斷標準進行了明確界定。《解釋》是人民法院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施反不正當競爭行政執法的重要參照依據,為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應當認真學習並將其應用於反不正當競爭的行政執法實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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