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專案成功運作的關鍵因素(轉)

ger8發表於2007-08-13
1. 專案的可行性

BOT專案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專案是否可行,尤其是專案在經濟上是否可行,包括專案收費能否被使用者或政府接受等。在專案初期,政府機構和發起人都應進行可行性研究,確定專案的可行性。可行性研究應該證明專案在不同方案下的財務和經濟均是可行的。政府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應該對專案進行認真規劃,增強專案的吸引力。

在選擇專案時,首先應考慮專案的必要性,即該專案是否很需要。這兒包括專案是否在國家允許私人投資進入的產業範圍,特別是專案是否是國家急需建設的基礎設施。比如我國的深圳沙角B電廠,由於當地嚴重缺電,而政府又沒有足夠的資金來建造更多的電廠,所以可以認為這個BOT專案很需要。

第二,在考慮專案的必要性時,還應分析專案的經濟性,主要是對於國民經濟的滿足程度。如專案除了滿足需要外,還需考慮最終提供的服務,其成本是否可以接受?政府不做任何融資,專案是否可以進行?特別是專案要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由於BOT專案透過股東的股本投資和借貸籌集建設資金,股本回報和貸款本息的償還,完全倚賴於專案建成後的運營收益,專案本身能否產生預期足夠的收益,是股本投資、債權人貸款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只有專案具有良好的收益保障,才能吸引投資者和貸款人。

第三,專案在技術上的可行性和技術創新,也是影響專案的關鍵因素。

2. 良好的投資環境

良好的投資環境包括法律環境、經濟環境、東道國的信用等級及政治環境。

法律環境專案當事人在融資結構中的地位,他們所擁有的權利,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是透過一系列法律檔案確定下來的(一個專案融資結構由幾十個甚至上百個法律檔案所組成是毫不奇怪的)。法律檔案是否準確無誤地反映出專案各個參與者在融資結構中的地位和要求,各個法律檔案之間的結構關係是否嚴謹,是保證專案融資成功的必要條件。如果被融資專案是在第三國,則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貸款銀行都需要注意該國的法律體系或國際通用法律體系相銜接相適應。作為投資者,應特別注意例如智慧財產權的保證、貿易公平的保證、生態環境的保證等方面的法律保護;作為貸款銀行,則需要考慮到擔保履行以及實施接管權利等有關的法律保護結構的有效性問題。

有一些法律檔案對專案融資的結構設計起著關鍵性的作用,例如專案產品的“無論提貸與否均需付款”合同,對於這類法律檔案,在融資工作一開始就應加以注意,確定基本原則框架甚至具體細節,否則很有可能影響整個專案的進度。

經濟環境一個BOT專案通常要求有一定比例的本國貸款人和本國股本投資者。在一個具有發達銀行系統和某種有組織的金融市場的國家裡,尋找這種貸款人和投資者不是件難事,例如在泰國、馬來西亞和巴基斯坦。

大多數BOT專案將取得本國貨幣收益。本國貨幣必須常被用來為進口的原料或燃料付款,以及為償債和償還股本付款。如果一國經濟沒有過度的通貨膨脹或過快的匯率變動,在這種經濟環境下較容易開發這種專案。即使東道國政府願意保護專案的投資者免受通貨膨脹風險和匯率風險,在一個比較穩定的經濟環境中比在高度不穩定的環境中開發BOT專案要容易的多。

東道國的信用等級在貸款者決定是否為一個特定國家的一個專案籌資時,決不會因為BOT方案而不考慮東道國總體信用。一個專案的可行性需要東道政府的支援和擔保,支援和擔保越多,貸款人就越關心東道國的信用。就商業貸款人及其各自的出口擔保機構而言,對於一個特定國家的一個BOT專案的貸款,其承受風險的極限可能已被用光了,所以一個特定的貸款人或機構將不會願意再為該國以後的專案籌資或擔保,而不管使不使用BOT方案。

擁有較高信用等級的發展中國家,例如泰國和馬來西亞,比起其他信用不太好的國家,似乎應有更多的機會開發BOT專案。信用等級處於中間狀態的國家—例如印度尼西亞、土耳其、巴基斯坦、墨西哥、智利和菲律賓,仍具有足夠高的信用等級,因而也能夠實施BOT專案。信用等級低於上述國家的那些國家,在其信用等級有所改觀以前,不大可能吸引BOT專案。

政治環境BOT成功實施的另一個必要的先決條件(在國家的信用等級中可能以考慮進去)是東道國的政治穩定。沒有政治穩定,實施BOT專案所需的廣泛的政治支援就可能是一句空話。即使作出許諾,這種許諾也不一定可信。象曼谷高速公路那樣,完成一個BOT專案一般需要10到25年,如果私人發起人不相信在此期間政治穩定和連續性,他們不會願意拿出開發一個BOT專案需要的大量時間和金錢,而且承擔風險10至25年。

3. 政府的支援程度

政府在BOT專案中的影響,貫穿於確定專案、招標、特許權協議的簽定、法律法規的制訂、稅收、外匯政策的調整、政治風險的避免等多方面,BOT專案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治的支援程度,政府在BOT專案中起著關鍵作用。從主觀上講,取決於(其他方面放在後面講):

政府對BOT專案的態度政府既然希望採用BOT方式建設專案,當然也希望專案實施成功,所以政府首先必須對BOT專案有熱情。政府應牢記BOT專案的特殊性,它不同於一般的商業專案,它對特許權協議依賴極大,由特許權協議建立專案並由所有的輔助協議支援它。

政府應有吸引人的BOT一攬子計劃首先,政府在選擇專案時,專案規模要足夠大。BOT專案的複雜結構決定了這類專案較高的前期費用,專案無論大小,前期工作量差別並不大。如果專案較小,前期費用佔投資的比例將很大,這樣的專案在財務可行性上就會遇到問題。第二,一攬子計劃應有一個介於壟斷和競爭之間的平衡。有時一個專案需要擁有壟斷權或一定程度的壟斷權才能實現,那麼就應在專案計劃中規定一定的壟斷權,並給予專案一定程度的競爭保護。但是,競爭保護不能因過高的壟斷權讓承包商佔太大便宜,尤其不能因此而損害公眾利益和政府利益。第三,合理的風險分配。原則上,專案的風險全部由專案發起人承擔,但風險與回報之間的關係是對應的。如果發起人真正承擔了全部風險,那麼根據風險定價原理,專案收費將很高,很可能會超出使用者和政府的承受能力。為了保證專案的財務可行性,政府適當承擔一些政府可以控制的風險是應該的。

政府為吸引投資者所採取的其他步驟政府可採取其他步驟以吸引投資者。進行一個大的專案,投資者往往更關心去國事情發展不順利時會怎樣?他們不喜歡政府含糊的保證,而更樂意將資訊寄託於法律、規章和擔保上。所以,政府在幫助投資者免除擔心方面應注意這些問題。

4. 專案公司的能力

專案公司的選擇對於專案成敗關係非常重大,適合於進行BOT專案的發起人必須儘可能的滿足以下要求:

專案公司的組成規模對於專案而言必須足夠大專案公司是與政府簽署特許權協議的合同一方,是BOT專案的執行者,必須具有足夠的實力。一個公司的規模越大和財務越雄厚,其進行BOT專案成功的可能性越大。首先,具有雄厚財力的專案公司能對專案提供較多的資金,同時對專案的後備資金也有較可靠的保證。此外,公司規模大,財力雄厚,在信貸機構中擁有良好的信譽,為專案融資的能力也較強,融資成本也可能較低。

專案公司具有專案開發經驗和較強的實力BOT專案實施中一個常見的問題是私營機構經驗不足,專案經常由經驗不足或毫無經驗的私營機構來經營管理,因此對新專案的大多數管理人員來講,學習的任務非常艱鉅。另外,他們通常要接受來自上司的具體要求和指示。這些上司不能深層次的介入專案,且缺乏經驗,這種現象往往導致期望過高,專案受挫。因此,發起人是否具有BOT專案開發經驗,或則是否擁有富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於專案的成功與否非常重要。退一步講,即使缺乏BOT專案開發經驗,開發人曾有過建設類似專案的經驗,對於專案的成功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專案公司的總體經驗和實力還表現在能否正確、妥善的處理專案實施階段的各種問題。這些問題包括:(1)利益衝突問題;(2)“颱風現象”,也叫“旋渦效應”;(3)債權人搖擺現象;(4)對專案管理改變的應付;(5)開發資金貧乏問題。

對風險的管理能力為了防止上述問題的發生,需要設計合理的專案管理結構,保證專案的各個投資者有充分的利益需求而投入足夠的資源承擔起專案的管理責任,建立一支有經驗的盡職的經營管理隊伍。同時,注意建立相應的平衡制約機制,明確規定專案的決策程式,保護其他投資者的利益。否則,專案管理的隨機性、隨意性太大,一旦出現問題,專案可能會成為“無頭蒼蠅”,從而導致失敗。

BOT專案的整個實施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對風險的管理過程。一個好的專案公司必須對各種風險有清楚的認識,較好的處理各種風險。

BOT專案的風險貫穿於BOT實施的全過程,主要有四個部分:
投標風險,包括專案計劃許可風險、土地徵購風險環境及文物保護風險、專營及稅收法規風險等。
融資風險,包括資金不足風險、破產風險、利率變動風險、貨幣兌換風險、匯率變動風險等。
建造風險,包括建築承包商的表現風險、地面條件風險、造價超支風險、工期延誤風險、質量不合格風險、技術風險等。

運營風險,包括收入風險、執行及維護成本風險等。
對於如此複雜而種類繁多的風險,專案公司應具備較強的風險管理能力,應有經驗豐富的風險管理班子,對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與通報,堅持一貫的管理風格,並對成本、時間、質量等做必要的儲備。

在風險管理工作中,專案公司應掌握正確的風險分配原則,即將風險分配給最有能力承擔這種風險的一方,並使風險承擔方應獲得相應的回報。應儘可能的採取多種方法降低風險,如進行細緻的場地調查、市場調查、準備備用方案、進行競爭控制以及取得貨幣可兌換性擔保,等等。

其他方面由於在特許權協議結束時,專案最終要移交給東道國政府,所以從專案東道國角度講,選擇專案公司還要包括:
目經營在特許權協議期間能否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務;
專案經營要符合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標準;
專案產品(或服務)的收費要合理 ;
專案經營要保證做好裝置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在特許權協議終止時專案所在國政府接收的是一個執行正常保養良好的專案,而不是一個千瘡百孔的亂攤子。

5. 專案承包商和運營商的能力

BOT專案的前期工作是複雜而艱鉅的,一旦所有的協議都已簽妥,專案便進入建造和運營階段。事實上,只有後兩個階段才是專案的實質性階段。雖然前期工作中政府、專案公司及涉及專案的其他各方角色所有的談判相當重要,但專案承包商和專案建成後的運營商對BOT專案成功與否也有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在專案前期工作中,專案公司就應考慮和確定是依靠自身的能力組建專案公司進行工程建設,建成後抽調或聘用自己的管理人員對專案進行運營管理,還是採用分包的方式,將建設和運營交給更有經驗的專業專案公司和運營公司去做。

專案公司進行施工建設所採用的最普通方法是“交鑰匙固定價”合同承包方式。專案承包商的總包價格不得隨通貨膨脹浮動,並且必須對不可預見的場地情況承擔風險。BOT建設合同的另一個普遍特點是工期提前可得獎金,而延誤則要處以處罰。在施工建設階段,專案承包商實行執行專案的施工,並在施工中調動專案融資。但是,採用這種“交鑰匙”合同方式也會出現一些問題,當專案承包商需要組建一家專案合資公司時,由於合資公司各成員之間以及與其各自下屬的分包商和供應商之間的不同商業利益,各分包商的經營風格、企業文化和合資公司間的相互競爭等原因,合資各方可能產生嚴重的意見分歧,這就將使專案一攬子計劃實施受挫。考慮到BOT專案可能出現類似的複雜情況,為保證專案順利實施,承包商常僱傭獨立的監理機構對專案進行監理。

在專案執行階段,運營維護商可能是專案公司中的一個股東,他們將管理該建成的設施,歸還貸款,向主管政府交納稅金,以及為股東分紅。但如果專案公司中找不出一個有經驗的運營商,那麼專案公司也極有可能將專案的運營分包給一家專業性公司。

一旦專案公司作出分包施工/運營權的決定,就存在一個對專案承包商和運營商的選擇評價問題。在選擇評價時,應以其信貸能力、財力、經驗、資源狀況、技術水平以及價格等多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只有既具備雄厚的財力物力等硬體指標,又擁有較強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富有經驗的專業隊伍等軟體效能,才能較好的按照專案目標,以最好的設計、最低的建造成本和運營成本,完成專案的實施。

綜上所述,當一個BOT專案具備了必要性,並擁有創新的技術方法和吸引人的融資方式後,該專案就應該說是可行了。一旦專案可行性得到保證,加上政府、專案公司、專案承包商、運營商等各方的互相信任、緊密合作,那麼,再複雜的專案也能不斷的克服困難和解決問題,最終得到較好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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