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房地產專案的規劃設計管理 (轉)

ger8發表於2007-08-11
改革開放30多年,房地產開發10多年,在任何一個大城市都建造了數百萬方的多層、別墅、小高層、高層、超高層建築。這樣多的建築應該造就相當數量的設計大師和著名的開發商,然而,效果並不竟然。

縱觀房地產開發專案,市場對建築師的評價:“設計千篇一律,缺乏創造力,意念落後,沒有地域感、新鮮感和時代感。”

而設計師則對房地產商的評價是:“實施別人的原始創意、情思和預謀、為別人莫名的觀念拐扭自己的建築。”

在現實中,當設計出現問題,或者設計未達到預期的目的時,建築師往往成了批評物件。這是因為,只有設計師才是專業的設計者,設計人員應該負設計的責任。

在房地產開發的實踐中,常常可以碰到“一個好的規劃設計方案,為營銷預設了賣點和賣相”、“一個設計方案害死一個專案”的情況。為什麼會出現後一種情況呢?究其原因,大體有兩種,一種是設計公司自己沒有專業能力,“天下設計一大抄”,平庸淺陋,敷衍塞責,做出低下水平的作品;另一種是開發商自以為是,獨斷專橫,聽不進專業意見,完全不尊重設計院,把設計師當作一支筆,讓他怎麼畫就得怎麼畫,最後的結局是專案失敗,設計師承擔罪名。
從房地產開發營銷角度來看,一個規劃設計方案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一個專案的成敗命運。那麼,我們怎樣去審視一個規劃設計方案?評價分析一個規劃設計方案,出發點是什麼?

一、 規劃設計必須以人為本,以住戶的生活舒適方便為本。

這應該是最高原則。樓盤建成是讓人住的,要住七十年,業主花幾十萬買一套住房,你必須對住戶的七十年(幾乎是一輩子!)負責。許多規劃設計在簡單潦草倉促完成的同時,給住戶留下的是長期的隱患。如小區主入口在主幹道上,人車混流;而主入口旁邊不遠又是一個紅綠燈十字路口,一旦紅燈亮起,排隊的車輛即可一直排到小區主入口,假若旁邊還有公交車輛的車站,可以想象將來小區業主的車輛出入會遇到多少麻煩!把車輛入口改為另一個地方,做到人車分流。這些細節看起來是小事,其實有大隱患,萬萬不可等閒視之。“規劃方案無小事”,一個細節留下麻煩,住戶會抱怨一輩子。這種細節就顯示出設計師有沒有從使用者的方便舒適角度考慮問題,只是簡單地從平面佈局的美學效果出發做設計,犯了一條大忌。

二、 設計必須符合專案定位,不要偏離定位去追求不切合實際的東西。

專案定位是一個專案的根本大綱,框定了規劃設計的方向,背離定位就會做出完全不能用的方案。如定位是中小戶型的白領社群,價位適中,檔次中等,但如設計院做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中庭園林景觀設計,作出幾千上萬平方米的中庭,在裡面佈置什麼“地中海”、“愛琴海”、“波羅的海”,連成一個完整的水系,加上噴泉、疊水、幾個水幕牆,這就完全是頂級豪宅的景觀設計!我們粗略計算一下,每平方米的造價要幾百元,而物業管理的運轉費用更高得可怕,這樣一箇中檔小區,向業主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是很有限的,而單只是水景的運轉費用,一年就需付出幾十萬元!誰來承擔這筆費用?這就是設計師背離專案定位的情形。

三、規劃設計應該充分考慮將來物業管理的方便。

現在物業管理已經成為樓盤專案成敗的一個重要方面,“買不買房看環境,掏不掏錢看戶型,滿不滿意看管理。”以前設計方案是不考慮物業管理的,而現在策劃專案時就必須提前考慮物業管理的各種問題。如以一個湖為中心,湖周圍一圈是獨棟別墅,別墅外圍是多層住宅,再外圍是小高層住宅。設計師的想法很簡單:讓別墅的業主最接近湖景,可以從客廳、臥室的落地玻璃窗內直接欣賞湖光水色。他沒有考慮到:這個湖不是別墅業主獨享的,而是小區全體業主共享的,那些住在多層、小高層的業主要去湖邊散步遊玩時,都要從別墅的花園、門前甚至窗前走過才能到達湖邊,別墅的業主經常受到這種門前屋後紛紛來去的干擾,個人隱私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四、 計在條件許可的前提下,應該儘量考慮專案營銷的方便。

營銷在規劃設計上有兩個基本要求,一個是賣點,一個是賣相。賣點要實在,如最大的賣點是戶型設計,所有的戶型都必須精心推銷,戶型面積必須趨向於實用化,中戶型基本上以大廳小房為主,大戶型透過增加房間數目、強化功能空間的手段達到效果;戶內公共走道、室內走道、樓宇邊角等公共空間減少,比以前更講究如何充分利用每一寸空間;功能設計更趨完善。(1)、主人房帶衛生間,已成為中大戶型設計的必須配備條件;(2)、工作陽臺的設定,應合理、方便(以前是家務操作、觀景在一個空間內實現);(3)、書房、兒童房、健身房、衣帽間等配套,使室內生活豐富多彩,居家舒適;(4)、玄關的設計,增加戶內空間層次,與生活水平提高的社會現實相吻合,使入室更衣、換鞋等新風尚變得可能,促進居家健康化、安逸化。

功能分割槽必須明顯:(1)、確立三大分割槽理念:動態靜態分割槽、工作空間和生活空間分割槽、公共和秘密空間分割槽在設計中貫徹;(2)、打破平面廳室劃分的傳統,利用突出的邊角、臺階、隱行走道等進行空間劃分,使空間層次感更強,空間變化更大。戶型設計更貼近人性。設計觀念的變革:(1)、朝向觀念的變革,不必再追求戶戶朝南,景觀與朝向同樣重要,在戶型設計中更關注景觀方向而不是南北方向;(2)、需求觀念的變革,從人口構成確定居住空間,必須注重安全第一。

而在那些戶型比較一般的專案上,就力求環境景觀園林設計有些出彩的新意。

“先做賣相”的觀點,堅持要求專案開盤時必須完成一個漂亮的小區大門、一條主軸景觀商業大道、一處中心園林、一個佈置精美的會所(兼做售樓中心)、一組精心裝修溫馨舒適的樣板房等。現在許多專案在樓房建好之前,先做好環境景觀園林,目的都是為了營銷的需要。開發商只有完成銷售才能實現利潤,因此不得不要求設計規劃工作也為營銷服務。

五、 劃設計除了遵循專業規範以及技術要點之外,還應儘量考慮中國傳統建築景觀學說的基本禁忌。

一般來講,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化率等技術要點都是規定死的,只能在這些前提下做規劃設計。但傳統建築景觀學說,很多設計師都不大瞭解,所以經常在這方面出問題。另外,在樓盤規劃和戶型設計方面,關於路衝、角衝、門衝等等基本禁忌,都是隻要稍加註意,就可以完全避免的,關鍵在於設計師必須懂得這些基本禁忌。

一般來說:“一個專案成敗的70%在於前期策劃。”這個前期策劃中,所有關於專案定位,目標消費群定位、價格定位、營銷概念定位等等重要的理念,其實全都在規劃設計方案裡體現出來。開發商的投資,策劃公司的心血,也都凝聚在規劃設計方案中。所以在規劃設計方面精益求精,是保證專案成功的必備前提。許多專案在規劃設計上費了兩三年的功夫,最後一舉成功,絕對不是偶然的。

六、發展商與建築商的關係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發展商面對的是使用者市場,發展商要迎合使用者的口味;建築師面對的是開發商的市場,建築師自然要迎合開發商的口味。建築師是開發商的設計顧問,在均衡開發專案與社會、經濟、城市、技術、環境等各方面為開發商定位平衡點;開發商也是建築師市場顧問,在提供精確的市場化對建築設計的要求後,使建築師的創作最終切合使用者需求的脈搏。

七、選好建築師的技巧

建築是缺陷的藝術,大樓建好,交工驗收後,總留下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的設計不當,影響使用;有的設計考慮不周,使發展商的良苦策劃難以實現。發展商以贏利為目的,設計水平的好壞,直接影響商品房的銷售及經濟利益的實現。因此,從一開始就應該選好建築師。選建築師的原則:不重關係重能力;不重價錢重質量;不單看單位,還要看個人(業績、經驗、當面交談)。

八、發展商與建築師的交流

發展商與建築師在相互信任、彼此依賴的基礎上著重注意如下:建築師必須加強口頭表達能力,增強理論知識;建築師必須有組織協調能力,並在設計過程中記錄下所有重要的談話內容、方能明確發展商的觀點和意圖; 開發商應當給予相應寬鬆的創作環境,應尊重設計的專業性,不要盲目加以意見,左右設計師。

前期工作是創作的源泉,交流與溝通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設計成功與否,也關係到專案建設的是否順利。因此,設計的前期階段,建築師應主動和開發商聯絡溝通,儘量去挖他們的想法,把零散、混亂的思路變成條理清晰的構思,從專業技術的角度給予轉化和昇華。

建築師還必須協調和和統領各個工種的關係,加強相互的溝通和協調,使建築設計在建設工程中不斷完善和落實。為減少建成與原設計的差距,建築師必須始終不懈貫徹設計意圖,瞭解不同工種的配合。這也是一個建築師綜合能力的體現。

限時間、趕進度的設計難出精品;發展商缺乏審美觀難出精品;建築師缺乏對市場認識和了解,難出精品;發展商對建築高度干預太多,難出精品。

九、策劃師與建築師

在過去是兩點成一線,發展商直接找會畫圖紙的設計院,一拍即合,一合就畫,畫出來就施工,然後賣樓,買不動請人策劃,策劃走幾步成殘局,就死棋。

現在應該是發展商、策劃師、建築師三點成一線的時候了,成功的建築師必須瞭解民眾、樓盤潛在客戶的需求。策劃師的介入使得建築師更加了解市場的需求,同時對於政府管理機構的管理思路非常清楚,能主動處理雙方的關係。策劃師有比建築師更多的時間、更多的機會去接觸、瞭解民眾、市場、購房者的心理。或者說,瞭解民眾是策劃師的一種職業要求。策劃師要了解民眾購房心態上、在瞭解房屋市場的有效需求上,為建築師提供說法,不至於讓不明白市場需求的建築師設計出的房屋,就象舞臺上走來走去的模特而遠離民眾。

策劃好的樓盤,不但能賣出去,而且住進去後還要三年、五年、十年不過時還能升值,這才是真正的策劃大師。

策劃師把市場調查結果、分析的結果、決策的結果告訴發展商,並與發展商共同研究。在有決策權的發展商同意後,策劃人再去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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