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與GPL(轉)

BSDLite發表於2007-08-15
Linux與GPL(轉)[@more@]  9月19日,Linux核心2.6.18版本終於釋出了,Linus Torvalds心裡面終於鬆了一口氣,他說:“終於拋錨了。她(指Linux新核心)已經準備好,可以上去了”(She’s good to go)。由此,我們不難相象,Linus Torvalds把Linux核心看成什麼寶貝了。Linus非常愛護她,無比呵護她。Linux就是他(們)工作的最終結果(End Result)。許多Linux開發者認為,開發Linux核心,無論使用什麼工具(當然要是最好的)都行,只要能夠保證Linux核心保持最佳狀態。對於GPLv2規則,他們認為很公平,“我們把Linux核心開放出來給你使用,你對她的修改當然也要開放出來給我們”,有來有往,才為公平。他們並不在意使用什麼軟體工具,甚至使用私有軟體工具(比如使用私有軟體BitKeeper作為Linux核心的程式碼倉庫)也行。他們甚至也並不在乎Linux核心被別人怎麼使用,比如TiVo影片“機頂盒”把Linux核心(部分模組)用到嵌入式裝置中去。人們通常都有一種心理,願意看見自己的作品被許多人閱讀。在Linux核心新版本釋出的時刻,Linus Torvalds似乎也有這樣的心情。

  但是,走出Linux開發的小圈子,在世界開源界裡面,有一些人卻不是這樣看的。他們認為,Linux應該看成是一項可供人們“自由使用”的軟體作品,是所謂“自由軟體”的一個典型作品,如此而已。這些人不願意看見Linux與私有軟體(工具)牽扯上什麼曖昧關係。他們堅決反對DRM,堅決反對在嵌入硬體裝置中做“貓膩”,阻礙(曲解)自由軟體的使用。這些人動手修改GPLv2,在修改稿(GPLv3)裡面加上了反對DRM條款,此舉,讓Linus Torvalds很不高興。

  當今,私有(商業)軟體盛行,自由軟體被壓得幾乎失去“話語權”。從長遠來看,GPLv3加入反對DRM條款,並無什麼不當,但是,程式設計師Linus不贊成,也無所謂。程式設計師往往不需要哲學思考的理論保護。但是,沒有哲學思考,就沒有明確的方向。商業軟體只是一種現實的軟體經營模式,並非是唯一的經營模式。自由軟體經營模式正在創造、摸索之中。在世界軟體業的現今發展階段,談論“用開源的巨大力量來改變中國”,簡直令人發笑。據法國Nexen網站今年8月份的電子調查表明,中國的開源應用在全球倒數第二。在此時,空談開源,必定誤國,或是另有他圖。

  關於GPL的修改,我們確實沒有自己的話語權。對於Linux的核心,對於自由軟體基金會(FSF)的“自由軟體”理念,我們一直不“沾邊”,當然也就沒有什麼話好說了。

  Ubuntu發行版,遵從自由軟體精神,定期釋出,不來虛的。如今,Ubuntu 6.10 (Edgy Eft)Beta測試版已經發布,採用了最新的Linux核心版本,包括了“3D”頁面技術、新的啟動(init)系統,尤其是包括了OpenOffice.org辦公套件的最新版本(2.0.4),其中的GNOME和編譯器都是最新版本。Ubuntu可以隨便讓人修改使用,既使是修改之後的商業使用。Ubuntu是火車頭,呼呼地不斷向前挺進。隨你跟著跑,只要你不嫌累。目前,自由軟體在我國還是星星之火,隨你踐踏,它一定會死而復生。你拿它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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