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或組織中人人參與的重要性(3)(轉)

ger8發表於2007-08-15
一些正面的例子

北歐航空公司(SAS)前總裁楊.卡爾松(Jan Carzon)在他的《真理時刻》(Moment of Truth)一書中說,決策權應該下放到公司的一線。他認為機票代理在客戶看來就是航空公司本身,而客戶與北歐航空公司僱員的每一次簡單接觸都是一個真理時刻。為了讓這個時刻給客戶留下積極的印象,公司僱員必須以一種友好積極的方式與他們進行交流。但最重要的是,僱員能夠雜一當時當地立即為客戶解決問題,而不是把這些問題推到高階經理那裡去。簡單地說,僱員必須被賦予單獨決策的權利——這與“把頭腦掛在大門上”是截然相反的。

我把機票落在酒店了

他提到了一個例子,一位旅客在到達機場後發現自己把機票落在酒店裡了。通常,在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航空公司只是簡單地告訴該旅客再去買一張機票,然後把原來的機票寄回航空公司退款,但這個過程有時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在美國,你會被告知這個過程需要90天。)北歐航空公司的機票代理檢視了航班時刻表,對該旅客說:“在飛機起飛之前,你還有2個小時的時間。我們叫快遞到酒店把你的機票取來,這樣可以嗎?在機票到達前,你可以在休息室裡舒舒服服地等一會兒。”於是他們就這樣做了。你能想象這次經歷給那位旅客留下了什麼印象嗎?

沃爾沃的團隊

沃爾沃汽車公司透過使用團隊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他們的總裁說:“我希望每一個工人都說:‘我是製造了這些汽車的人。’”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工人總是把自己的工作看成是伺候人的活兒,說:“我是給車輪上螺帽的。”這兩者之間可是天壤之別。
在對約翰.卡仕曼的採訪中,我問他對飛機的設計有多大影響。他回答說“不少”。然後他又告訴我,有一次他試圖說服艾倫.穆拉利在波音777的設計中使舵自動補償在飛行過程中損壞的發動機。像波音777這樣在機翼上配置兩個發動機的飛機,失去一個發動機就會使飛機向左或向右轉。如果沒有了左邊的發動機,那麼飛機在右邊發動機的推動下就會向左轉。只有透過調整舵才能讓飛機繼續保持直線飛行。
穆拉利不同意在設計中加入這個自動補償功能,於是卡什曼就讓他坐在一架波音777的駕駛座上,給他演示自己所說的情況。穆拉利有駕駛員執照,但是不能駕駛雙發動機的噴氣機。卡什曼讓他操作所有的儀表,但同時要一直把腳放在地板上(飛機的舵是用腳踏控制的),然後關閉了一個發動機,飛機馬上開始轉彎。穆拉利不得不讓腳離開地板,透過腳踏來調整方向,但這要好一會兒才能完成。在低緯度飛行時,如果失去了一個發動機,那麼反應的時間是非常關鍵的。之後,卡什曼開啟了自動補償裝置,然後又關閉了一個發動機,但這一次飛機自動調整了方向。穆拉利終於被說服了。
接著,卡什曼又對我說,在首航試飛的時候,所有的製造人員都在那裡親眼目睹了他們的飛機如何飛翔。他們從一開始就是這個專案的一部分,而且覺得這是他們的專案。如果沒有對該專案的這種歸屬感,他們中的許多人就會說:“試飛又怎樣?”然後在那天睡一個大懶覺。

證書和外衣

帕特里克.沙納汗曾在為波音777飛機制造翼梁的小組中擔任一線總監。他對自己的工作經驗有限,但是對工程機械和質量發麵十分精通。艾倫.穆拉利鼓勵製造人員使波音777的質量水平遠遠超過從前的飛機,併為此制定了獎勵的辦法,獎品都是些實在的東西,如外衣、T洩衫和證書之類。
帕特里克的小組結束工作了,他們儲存了清楚的質量記錄,並把這些資料製作成了圖表,也對獎勵提出了申請。他問小組的成員們想得到什麼獎品,他們異口同聲的說:“我們想要艾倫.穆拉利簽名的證書。”於是帕特里克向他們保證自己會盡力而為。
但是,當他向管理獎勵專案的人提出要艾倫.穆拉利簽名的證書作為獎品的時候,對方卻回答他說艾倫.穆拉利的級別太高,而且也太忙,沒有時間為他們的證書籤名,會有別的人在證書上簽名。不久之後,他那到了這些證書。
於是帕特里克把所有的證書和他們製作的圖表捆在一起,扔在了艾倫.穆拉利的辦公室裡。不到一天時間,證書和圖表就被送了回來。艾倫.穆拉利不僅在證書上簽名,而且還給每個人都畫了一架小飛機,寫了幾句話。但這還不是全部!他影印了所有的證書,把影印件發給了波音公司現在的執行長菲爾.康迪特,由他簽名之後又送回給帕特里克的小組。
小組的成員被穆拉利和康迪特的舉動驚呆了。對於他們來說,著兩個人幾乎和神一樣高不可攀。外衣和
T洩衫都很好,因為你穿著他們,周圍的同事就會知道你因為工作出色而受到了表彰,但是他們更加看重證書。實際上,他們中的許多人都把自己的證書高高地放在家裡客廳的壁爐架上,得到這兩位“巨人”的表彰真是太讓他們高興了。
我不止一次被問到應該如何激勵和獎勵僱員。而我也不止一次地告訴人們這很簡單——人們希望自己的上司能夠對自己的工作表示讚賞。這裡面沒有絲毫神秘的地方,但是這種讚賞必須是真誠的。你不能裝腔作勢地向人示恩。

分享資訊

正如我以前所說的,多年以來組織中實行保密式管理的做法十分普遍。我在ITT電訊公司工作的時候,該公司的一個基本規定就是隻有那些“有必要知道”的人士才能獲得資訊。這樣做當然有一定的道理。沒有企業希望自己一些敏感的財務機密被洩露給競爭對手——甚至是華爾街。這些數字訊號可能並不是說明公司馬上就會面臨危機,但是僱員可能會這樣理解,所以這樣的資訊應該仔細保密。
這種做法唯一的問題在於人們可能把事情做得過頭。經理們知道資訊就是力量,所以把它們緊緊抱在懷裡,生怕洩露。但是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也給自己下了套。他們總是抱怨說自己的直接下屬似乎不願意承擔任何責任。僱員把所有的決定都推給經理,使後者不堪重負。
但是,如果沒有足夠的資訊,人們就無法做出正確的決策,而當經理們試圖向人們隱瞞某些數字和事實的時候,人們所做出的決定就不一定會那麼正確了。

人人參與的好處

在2000年12月的一個專案管理班上,我把全部的36名學員分為6組,給每組分配了兩個管理法則,讓他們羅列出這兩個法則能夠帶來的好處。學遠中大部分都有5-10年的工作經驗,有些人甚至有將近20年的共作經驗,所以他們已經具備了抓住現實世界中的利益的能力。下面是他們對“人人參與”法則列出的好處,由於他們比較容易理解,所以我在這裡只引述如下:
*促進團隊協作
*集思廣益
*分擔責任
*提出問題的不同方面
*使工作進行起來更容易
*讓“不愛講話”的人也活躍起來
*使個人和團隊共同發展

問題

*應該讓哪些人參與?
*這些人是否已經被包括進來了?
*參與意味著什麼?(摘自艾倫.穆拉利的私人信件,經本人授權使用)
*是否讓每個人參與所有的工作?如果不是的話,有哪些工作應該把他們排除在外?
*他們是否從始至終一直參與?
[@more@]

來自 “ ITPUB部落格 ” ,連結:http://blog.itpub.net/7839396/viewspace-960213/,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