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方對專案監理諮詢的幾點建議(轉)

ger8發表於2007-08-15
從需求分析、質量檢測和控制、時間進度控制、工作範圍、風險管理、責任確認幾個方面闡述了承建方對專案監理諮詢的幾點建議。/承建方對專案監理諮詢的幾點建議。

這幾年,隨著社會的資訊化程式的加快,專案監理諮詢在國內應運而生。但畢竟這是一新生事物,所以必然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陷。目前,國家關於資訊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考核也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規章制度,進入門檻比較低,導致資訊諮詢公司在技術實力、行業熟悉度、專案諮詢方法方式等方面存在較大的差異。本文將從承建方的角度來闡述一下承建方對專案監理方的幾點建議。

1. 專案監理方應該儘早的介入專案中。監理方最好是從工程專案進行招投標的階段就開始介入,至少也應該從需求分析的第一階段(高階諮詢顧問黃學戰先生提出的“三階段”)開始介入,而不是到需求確認的階段甚至專案已經開始實施階段才介入。監理方應該在業主和承建方進行溝通之前根據自己以往需求分析時可能會碰到的問題跟業主和承建方講清楚,協助承建方來與客戶交流,這樣能夠更好的幫助使用者提出自己的需求,而承建方也能夠更好的理解使用者的需求。

2. 監理方應該具備質量檢測和控制能力。質量好壞是工程專案成敗的一大重要指標。對於資訊工程專案來講也是如此,假如實施一個社群服務系統專案,一旦此係統的質量出了問題,可能會影響使用單位的正常辦公和社群公民的正常生活,甚至導致單位的經濟損失。監理方如果能夠及時的對資訊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測和控制,工程失敗的機率會小很多。

3. 監理方應該具備風險事前預測、規避和事後控制能力。一個專案或多或少的存在失敗的風險,這就要求業主、承建方、監理方相互配合,及時地發現產生風險的各種因素從而達到有效的對風險進行事前規避,在專案進行過程中也應該根據專案的進展情況和外部因素綜合考慮分析風險情況,對風險進行有效的事中控制,以此來增強整個專案組的抗風險能力和免疫力。

4. 監理方應該界定好自己的工作範圍。承建方不希望監理方越權介入或者過多的介入,畢竟資訊工程專案實施失敗責任最大的是承建方。監理方應該給承建方足夠的自由度和空間來完成好工程任務。這也就要求監理方在介入專案之前要和業主、承建方討論來界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範圍,併成文三方進行簽字進行確認。

5. 監理方應該是中立方,以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來履行自己的義務。當業主和承建方之間產生矛盾的時候,監理方應該積極的進行調和解決,不應該一味的把責任推卸給其中一方。

6. 專案實施的各個階段(包括分析、設計、實施、試執行、驗收、執行等階段)進行階段成果驗收時業主和監理方都應該簽字,而不應該僅僅由業主簽字確認。之後如果發現哪個階段出現問題,使用者和監理方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以上從需求分析、質量檢測和控制、時間進度控制、工作範圍、風險管理、責任確認幾個方面闡述了承建方對專案監理諮詢的幾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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