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公司的公司戰略方案-專案管理上(YC)

ger8發表於2007-08-15
專案管理制度
(一)上下班考勤
1、週一至週五
  ⑴、打卡衛生:8:30-8:50
  ⑵、用餐時間:8:30-8:50
  ⑶、資訊瀏覽:8:40-8:55
  ⑷、上班時間:9:00-11:30、13:30-17:20
  ⑸、用餐時間:11:30-12:30(工作餐)
  ⑹、午休時間:12:30-13:20
  ⑺、資訊提交:17:21-17:40
  ⑻、彙報會議:17:41-17:50
  ⑼、打卡下班:17:50

2、週六
  ⑴、打卡衛生:9:00-9:20
  ⑵、用餐時間:9:00-9:20
  ⑶、TM群資訊:9:00-9:20
  ⑷、上班時間:9:30-11:00(含周工作日誌與其它資訊提交TM群BBS)
  ⑸、打卡下班:11:00(自供餐)

3、特殊規定
  ⑴、公交車、腳踏車程在40分鐘以上的工作者,可延推20分鐘上班;
  ⑵、星期一至星期五17:21-17:40均須制訂當天工作日誌/其它資訊,並提交至TM企業群;
  ⑶、星期六上午舉行周工作會議,並由高階專案經理釋出周工作日誌;
  ⑷、普通檔案使用Word製作,並儘可能採用TM群進行釋出;
  ⑸、重要性檔案均使用PDF檔案在TM群上釋出;
  ⑹、工作日誌均應設定該員工的獨一密碼,並告知高階專案經理、專案總監和專案運營官;
  ⑺、上下班考勤均由專線員筆記,並於9:10前製成Word釋出在TM企業群上。



(二)工作日誌
1、規定
  ⑴、所有人員均須制訂當日工作日誌;
  ⑵、高階專案經理、新聞聯絡員、專案運營官與專案總監的工作日誌無須設定檔案開啟密碼;
  ⑶、除高階專案經理、專案總監、專案運營官的其它人員的工作日誌提交到TM群BBS的時間限訂在當日20:00前;高階專案經理、專案總監與專案運營官的工作日誌提交時間最遲不得超過當天22:00前;
  ⑷、專案經理、財務、專線員的工作日誌均須設定密碼;其中,專案經理應將密碼留言給高階專案經理、專案運營官和專案總監;財務與專線員應將密碼留言給專案總監和專案運營官;
  ⑸、專案經理、財務、專線員的周工作日誌應於週六18:00前提交到TM群;高階專案經理應根據專案經理的工作日誌制訂周工作日記及報告,於週日上午10:00前提交至BBS;專案運營官和專案總監的工作日記應根據高階專案經理的周工作日記及報告,於週日18:00前提交至BBS;
  ⑹、月工作日誌應與本月最後一週工作日記一併提交;
  ⑺、新聞聯絡員的相關資訊,應於次日零晨8:00之前提交至BBS;
  ⑻、《X月報導》《專案季度宣傳匯粹》《行業頭條》應由新聞聯絡員聯合專案總監於規定日期內釋出在BBS;
  ⑼、工作日誌應按照模板填寫。

2、日誌內容:詳見模板
  ⑴、日誌姓名
  ⑵、日誌時間
  ⑶、完成時間
  ⑷、完成工作
  ⑸、遇見問題
  ⑹、解決建議等



(三)月報
1、規定
  ⑴、《月報》由新聞聯絡員根據月工作日誌、報告、新聞報導結合而成;
  ⑵、《月報》應設定電子版、列印版,電子版發表在BBS,列印版貼上在公司宣傳欄;
  ⑶、《月報》釋出日期應在下個月2號前;
  ⑷、詳見模板。

2、內容
  ⑴、招展範圍與物件
  ⑵、行業熱點新聞
  ⑶、企業反饋意見
  ⑷、當前存在問題與解決方式
  ⑸、下一階段工作重點與目標
  ⑹、營銷技巧和營銷趣事



(四)業務手則
1、專案組間的協作與競爭
  ⑴、專案組明確各自的招展範圍,避免無謂的競爭;
  ⑵、專案經理在招展過程中遇見需要參展其它專案組展會時,應首先向管理本組的高階專案經理彙報,由其與另一名高階專案經理對接,此單80%金額劃入該專案組;同屬一個高階專案經理管理的兩個專案組的情況,同上述處理;(如該企業所要參展的專案組已有聯絡記錄/參照工作日誌與傳真頭,則此單歸已有聯絡的專案組所有。)
  ⑶、專案組之間同時發現一家潛在參展商時,應堅決杜絕相互抵毀或採用相互壓價、許諾等形式的惡性競爭,雙方之間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原則上解決方式為:按照工作日誌、傳真頭,發函時間較早者為該單所有者;發函時間較早但在工作日誌中已將該企業列入不參展企業名單,則該單由另組人員保持跟單;
  ⑷、高階專案經理根據專案經理工作日誌,於每月初的第十天制訂專案組所轄專案上個月無參展意向的企業名錄,該名錄在專案組之間進行交換;
  ⑸、高階專案經理根據專案經理工作日誌,於每月初的第十天制訂專案組所轄專案上個月重點參展意向的企業名錄,該名錄提交專案運營官和專案總監;
  ⑹、在招展過程中無論哪個組在獲悉一些參展企業已經與其它人員聯絡過後,應主動退出此單,並友善提醒此專案組該企業的反饋意見。

2、組內部的協作與競爭
  ⑴、各專案組內部制訂明確的各自招展範圍;
  ⑵、組內專案經理出現業務衝突,應由專案經理自行協商解決,不能協商的報高階專案經理協調解決,原則上解決方式為:按照工作日誌、傳真頭,發函時間較早者為該單所有者;發函時間較早但在工作日誌中已將該企業列入不參展企業名單,則該單歸另一名人員所有;
  ⑶、組內一名專案經理在招展過程中遇見所聯絡的企業已於其它人員聯絡過後,應主動退出此單,並友善提醒另一名專案經理;
  ⑷、專案經理每月結束後的五天,根據該月工作日誌制訂上個月重點參展意向的企業名錄和無參展意向企業名錄,提交至高階專案經理、專案總監和專案運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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