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攻防戰——2006:中國IT企業迷思(轉)

post0發表於2007-09-09
本土攻防戰——2006:中國IT企業迷思(轉)[@more@]

  2005年歲末,全球IT界頗受關注的微軟遭遇韓國訴訟案終於塵埃落定,12月8日,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微軟作出裁決:對微軟罰款3200萬美元,同時MSN即時通訊工具與媒體播放器從Windows作業系統中剝離。此訊息一出,在我國IT業迅速引起反響。

  綜觀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的五六年間,國內的汽車、金融、保險、證券、電信等行業已逐步從保護走向了開禁,今後它們一方面需要考慮的是如何將自己在活著的前提下迅速做大做強,挺進國際;另一方面則是在無核心技術、無先進管理經驗、無國際運作能力的前提下,如何抵抗外來勢力尤其是國際壟斷巨頭的瘋狂入侵。而此時,國內IT企業作為國際化競爭日新月異、壁壘相對較低的行業,這種壓力和挑戰就更加明顯和值得玩味。因為,相比於國外對待反壟斷的態度和對策,中國IT企業在面臨相似的問題時,顯然還存在很大的差距。

  開放:國內IT企業成長之痛

  國內IT企業發展的幾十年間,喜悅與陣痛並存,就在剛剛取得初創式成績的時候,加入世貿組織則給這些剛剛起步的繁榮抹上了一道“陰影”,國內IT企業可以說再次被拉放在了不平等競爭的起跑線上。這一點可以從我國在加入世貿組織後對電子及資訊科技產品關稅稅目與稅率的調整上清楚地看出:2002年1月1日,根據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協議,我國全面調整了進口商品的關稅稅目和稅率,其中電子及資訊科技產品中的251個稅目的總水平由12.5%降低到3.4%;而從2005年1月1日起,根據我國同世界貿易組織的產品協議,資訊科技產品的關稅稅率開始全面實行零關稅……

  一時間,國內IT企業感到了重重壓力。

  一方面,以微軟為首的國際IT企業憑藉強勢的公關實力,屢獲政府採購大單,大肆搶佔終端使用者。同時,加緊斥巨資先後推出了Windows Live、Office Live戰略,企圖以IM MSN、MSN Hotmail、MSN中國門戶、MSN Space等業務為支撐,將其傳統壟斷產品網路化,以達到控制整個中國網際網路產業的目的。另一方面,海外IT巨頭們利用自身制定嫻熟的商業規則和先進的技術,頻繁揮動智慧財產權大棒叫板國內IT企業。當海外3C、6C聯盟利用核心專利技術對國內的DVD、VCD廠商步步緊逼,收取高昂專利費用的時候,當微軟、INTEL等IT巨頭將智慧財產權大棒砸向國內消費者的時候,當思科訴華為、INTEL訴東進、微軟訴亞都的跨國智慧財產權案件接連上演的時候,當海信因海外商標被西門子搶注,並被對方要挾4000萬歐元銷價的時候,當國內幾千馳名商標的網路域名接連被搶注、網路營銷之路受挫被堵的時候,國內IT企業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尷尬和發展困境。面對微軟等跨國企業的壟斷行為我們束手無策,而國內IT企業在海外市場上的行為卻處處受到嚴格的反壟斷法規制。

  反壟斷能否成為破局之道?

  不容否認的是,開放在帶來壓力和競爭的同時,也帶來了機遇。2005年,國內IT企業在國際反傾銷、專利摩擦、智慧財產權摩擦、價格戰不斷的宏觀背景下,逐漸形成了自己的IT產業基本門類構架:在《電子簽名法》的保駕護航下,國內電子商務無論是B2B、B2C還是C2C都取得了驚人的發展,產業規模初步形成;聯想收購IBM個人PC業務,坐上世界PC市場的第三把交椅,形成“坐三望一”的架勢;百度上市,重刷納市奇蹟與輝煌,讓華爾街又一次燃起了對中國網際網路產業的信心;透過“超女”的全民互動方式,簡訊經濟收入2005年再創新高,無線增值服務被看好;TD-SCDMA外場測試透過,3G牌照漸見曙光,通訊行業民族力量與標準突顯;金山WPS臥薪嚐膽,歷經三年,開發出了與微軟Office相容的WPS Office 2005版,進一步挑戰微軟;AMD轉讓CPU核心技術,為國內IT企業注入創新動力;國家針對電子政務、資訊保安、軟體、電子商務等行業釋出了新資訊化戰略,奠定了國內IT企業今後15年的發展目標……

  然而,國內IT企業力量所取得的這些成績與海外IT巨頭相比,依舊渺小勢弱,先天不足再加上屢次遭受外來濫施壟斷力的排擠,都使得其舉步維艱。經驗告訴我們,面對國際IT壟斷巨頭咄咄逼人的市場攻勢和濫用智慧財產權大棒的策略,國內IT企業唯有在不斷進取、練好內功的基礎上,積極利用和借鑑國際規則來“以毒攻毒”――反壟斷,才能抵擋國外競爭者的利器,然而我們目前是否具備了這樣的功力呢?

  其實,從全球與微軟的諸多反壟斷案例來看,企業反壟斷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世界上只要有市場的地方,就存在大魚吃小魚的現象,也就存在反壟斷的鬥爭。2004年,韓國門戶Daum依靠本國的反壟斷條例――《公平交易法》向公平貿易委員會訴請“責令微軟將其即時通訊軟體‘Messenger’從Windows XP作業系統中刪除”,並要求賠償100億韓元(大約摺合900萬美元)的損失;Real Networks依靠韓國相關反壟斷法規指控微軟在Windows作業系統中捆綁Windows Media Player使其Real Player處於一種不利的地位;歐盟的競爭委員會(ECC)阻止微軟擅自捆綁Media Player,並對其作出6.13億美元的賠款判決,以維護播放器市場的公平交易;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根據反壟斷調查所取得的資料,作出禁止微軟將網路瀏覽器與“視窗”捆綁銷售的裁決。可是在中國,我們憑什麼來反壟斷,憑什麼來為國內IT企業掃除發展障礙?

  首先,國內沒有成文的反壟斷法規,於法無據。自上個世紀80年代後期以來,許多人就開始論證並不斷呼籲我國應當制定反壟斷法,尤其是在幾年前微軟在美國國內被提起反壟斷訴訟後這種呼聲更加高漲,我國立法機關也早就將反壟斷法列入了立法規劃,但是時至今日,這項工作仍然沒有完成,可以說我國的反壟斷法是千呼萬喚出不來。

  第二,國內沒有強勢的行業協會。雖然有消費者協會,各地也有很多相關的行業協會,但這類協會除了收取會員費、舉行幾次調查、搞幾個研討交流會之外,剩下似乎就只是除了呼籲還是呼籲了。

  第三,國內的IT企業尚未形成強烈的反壟斷與追求公平競爭的群體意識。在諸多貿易糾紛中,中國企業勇於拿起法律武器維權的還不多。在不少案例中,由於不少企業疏於應對海外官司,甚至由於缺席辯護,而失去了維護自身利益的機會。

  第四,國內沒有進行永續性反壟斷資料調查的政府組織,即使曾一度出現過類似於《警惕跨國公司在華限制性競爭行為》這樣的研究性文章以及隨後國家工商總局釋出的《在華跨國公司限制競爭行為表現及對策》等報告,但也都僅僅處於理論研究階段,沒有絲毫的強制司法效力。

  在反壟斷問題上,中國的IT企業、行業協會、政府機構要做的功課還很多。無論是出於維護國內的自由公平的競爭秩序,還是為了在國際經濟交往中維護自己的利益,我們都必須儘快摒棄在反壟斷法問題上的一些誤解和偏見,加快我國反壟斷法的出臺,以對跨國企業的不正當限制競爭行為進行必要的規制,保護我國IT企業的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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