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化專案“監理”究竟“監理” (二)(轉)

ger8發表於2007-08-14
另外,許多業主單位,對於如何引進監理機制,特別是如何在資訊化專案建設中怎樣重視、發揮監理對專案工程的控制、管理和監督作用,也還有很多不明確的地方。以致面對“沒完沒了的ERP,不見不散的專案組”卻無動於衷,習以為常。

某些監理公司,儘管幹過幾個專案,擁有幾百萬資金,取得了資訊化監理的資質,但是,卻缺少對監理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把握;缺少監理專案實施過程中的可操作性的監控手段和監控能力。不懂得ISO9000的過程控制原理,抓不住監控點。不知道什麼是十大管理要項、
什麼是三十六個管理目標、哪些是一百二十七個控制措施。不懂得ISO17799國際標準中關於風險控制和風險管理、風險評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以至監而不理,見而不問,應見而不見;應理而不理的情況大量存在,經常發生。

更有的把建築監理的作法和思路照辦過來,因襲的摹仿建築工程監理的做法,完全丟掉了資訊化建設專案的特點和監理的工作重點。還有的專案完工後,規定由監理公司提出財務審計報告。把監理公司當成審計公司。這一來,軟體供應商對於專案超支,工期超限,反倒更加理直氣壯。以至SAP大中國區執行副總裁黃驍儉呼籲:政府意識到在推進資訊化的過程中需要降低風險,這是件好事。關鍵問題是,由誰來監理?監理什麼內容?如何監理?
黃驍儉的話的確說出了我們在這個問題上的痛處。

其實,專案監理制度是國際通用的作法和經驗。不僅在建專案適用,國際銀行貸款和聯合國的相關專案普遍實行專案監理。資訊化專案的監理制度,是指在整個資訊化專案的實施的全過程中,對專案實施所涉及到的各種資源和所設計的、應該達到的目標進行全面的、全過程的、動態控監和管理從而降低專案風險的的一種現代的監督管理制度。

按照資訊化專案的大小和難易,實施過程一般可分為::專案前期監理、專案過程監理、專案試執行監理和專案後期跟蹤監理四個階段。國內也有的監理公司分為五個階段。

一般講,資訊化專案監理的主要任務和監控重點可考慮六個方面:

1、專案的技術方向和軟硬體選型的合理性和適應性;
2、專案實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3、專案負責人的權威性和人員結構的合理性;
4、專案實施的計劃性和細分目標的銜接性;
5、“二次開發”的必要性、增值性和新增功能後軟體執行的穩定性;
6、資金使用的計劃性、嚴肅性和合理性。


根據以上重點,監理人員應該制定全程的、動態的、監控方案。並應履行專案監理責任制、專案監理驗證制和監理情況彙報制。驗證情況和記錄應該作為專案驗收的重要見證和依據。並應按“受控”檔案存檔備查。專案完工前,專案監理不僅應該提出完整的專案監理報告,而且應該就專案的某些功能進行驗證性使用並提出報告。驗證不合格的不能進行專案驗收。

由於在我國剛剛實行資訊化專案監理制,可能存在某些問題。只要我們認真的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實現理性昇華,深化對資訊化專案監理制重要意義的認識,加快培養一批覆合型的即懂技術又懂管理的監理人才,就一定能把資訊化專案的監理工作做好。[@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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