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論“共同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

佚名發表於2015-12-18

網路空間同現實社會一樣,既要有自由,也要有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在這樣一個使用者數量達32億的全球網路空間,良性的執行規則是必不可少的。

“尊重網路主權;維護和平安全;促進開放合作;構建良好秩序”,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二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上提出的這“四項原則”,著眼推動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全球網際網路治理體系,闡明瞭推進這一變革應該堅持的理念準則,引起與會嘉賓共鳴,贏得國際社會認同。

網際網路是一把“雙刃劍”,是“寶庫”還是“魔盒”,取決於國際社會的治理水平和能力。一方面,隨著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文化多樣化、社會資訊化深入發展,網際網路對人類文明進步將發揮更大促進作用。另一方面,從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資訊鴻溝,到現有網路空間治理規則的不完善,再到網路恐怖主義活動等全球公害,網際網路領域發展不平衡、規則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問題日益凸顯。這些問題和挑戰表明,只有推動網際網路全球治理體系變革,建立新的全球網際網路治理體系,網際網路才能更好造福各國人民。

建立新的全球網際網路治理體系,多邊、民主、透明是基本遵循。主權平等原則是當代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其原則和精神也應該適用於網路空間。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不容無序執行。只有尊重網路主權,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網路發展道路、網路管理模式、網際網路公共政策和平等參與國際網路空間治理的權利,全球網際網路的共享共治才有前提。只有構建良好秩序,堅持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讓網際網路在法治軌道上健康執行,同時加強網路倫理、網路文明建設,用人類文明優秀成果滋養網路空間、修復網路生態,全球網際網路才能良性執行、健康發展。

建立新的全球網際網路治理體系,和平、安全、開放、合作是重要的價值理念。一個安全穩定繁榮的網路空間,對各國乃至世界都具有重大意義。網路空間,不應成為各國角力的戰場,不應成為“扳倒”他國的工具,更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溫床。因而,維護和平安全,應當也必須成為全球網際網路治理的基本要求。“天下兼相愛則治,交相惡則亂。”各國推進網際網路領域開放合作,推動彼此在網路空間優勢互補、共同發展,才能實現互利共贏,讓更多國家和人民搭乘資訊時代的快車、共享網際網路發展成果。

“志合者,不以山海為遠。”國際社會堅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加強對話合作,致力推進網際網路全球治理體系變革,共同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就定能實現全球網際網路善治,讓網際網路釋放出造福人類的強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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